确诊1例新冠肺炎,医院多人被处理,急诊医生被处罚,这份通报让人看不懂_风闻
哲就-2020-02-28 21:10
来源 | 最后一支多巴胺(last-dopamine)
作者 | 天仇2019

在网上看见了一则新闻通报,说的是2020年2月24日四川达州市开江县新增了1例新冠肺炎,病人是65岁的曾某某,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与其密切接触者有116人。
因为该事件,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
其中包括对开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接诊医生杨某某暂停职业,立案调查。
根据通报中的介绍来看,处理这名接诊医生的理由应该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未科学有效诊断病情。”
事实上,就这份似乎不完整的通报而言,对于这名一线医生的处罚是有些不明不白,甚至是有些冤枉的。
最起码这份通报中应该说明以下情况:
该病人有没有外地旅居史、特别是湖北武汉等地,有没有接触过由疫区而来的人员?
该病人何时发病,以何症状在开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诊治,有没有存在发热,有没有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又为什么要多次进行输液治疗?
该病人在输液治疗时,接诊医生有没有为其完善血常规、胸部CT等检查,其是否满足符合疑似病例?
该病人在多次输液治疗期间,病情有何进展,是否持续恶化,接诊医生有没有向上汇报请示?
该病人进入急诊就诊时,有没有经过预见分诊,有没有存在隐瞒病情的情况?
此外,根据通报中曾某某的行动轨迹如下:
2020年1月13日
曾某某同丈夫李某从成都东站乘C5744次列车到达州火车站,由其亲友自驾车接回开江家中。
1月26日下午
与亲友自驾车至达川区檀木乡上坟,随后返回开江家中。
1月30日下午
与亲友自驾车至天师镇李家嘴村上坟。
1月31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日
上午11:00,到世纪隆及楼下综合农贸市场购物后回家。
2月2日—2月5日
居家未外出。
2月6日
下午14:00,到世纪隆及楼下综合农贸市场购物,15:00左右回家后未外岀。
2月7日一2月14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5日
下午15:00左右,同丈夫李某到康仁骨科医院看病,17:00左右回家。
2月16日—17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8日—21日
分别在 9:20—16:00、8:30—12:40、8:30—12:40、8:30—12:50,到开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治疗。
2月22日
当天9:30起,至次日早上8:00,在康仁骨科医院住院治疗。
2月23日
8:40—13:00,到开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治疗,当日被开江县人民医院感染科收治。
由以上可见,该病人1月13日从成都返回,2月18日方才前往医院就诊,其中间隔时间早已经超过隔离所需要的14天。
当然,最重要的是,也是这份通报中所没有说明的是:患者何时发病,何种症状!
如果该病人在这一个月内曾有过间断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甚至正是以这些症状而就诊,急诊医生没有及时完善检查,没有考虑到新冠肺炎而导致多人密切接触的话,被惩罚也是应有之义。
但是,如果患者没有以上症状,或者刻意隐瞒了以上症状,那么对接诊医生的处罚似乎有些苛刻,值得商榷。
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份通报说明有些不明不白,应该进一步说明。
此外,我也要提醒大家,防疫期间,一定要万分小心,一定要反复询问病史,能口服药物治疗的一定不要输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