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_风闻
国关文化视线-国际时事观察,社会文化科研。2020-02-25 09:29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0-02-24 22:29:42; 来源: 新华网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0-02-24 22:19:0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题: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胡璐、白阳
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全国上下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何在此时出台决定?决定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出哪些规定?如何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时出台这个决定的主要考虑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答: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战,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讲话明确提出要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等任务要求,作出重要部署。栗战书委员长要求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尽快对有关法律进行研究,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近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也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经研究,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一个过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一个专门决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一个专门决定,能够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时,出台一个专门决定,对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具有重要意义。
问:决定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答: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在野生动物的保护,禁食的法律规范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对“三有”类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制度短板和漏洞。从这次疫情防控以来的舆情和反映看,各方面普遍赞同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一是,首先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二是,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是,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问: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需要注意把握好哪些界限?
杨合庆答:正确理解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第二,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决定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加强审批和检疫检验管理。
决定作上述规定,既贯彻体现了全面、从严禁食野生动物的精神,又从实际出发,不至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业规范发展带来大的影响。
问:决定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了哪些规定?
杨合庆答:当前,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仍在一些地方广泛存在,“野味产业”规模庞大。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必须同时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相关行为和活动,包括有形市场、网络交易、黑市交易、走私贩卖等各种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和活动,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条。据此,决定作了如下明确规定:一是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二是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相一致,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决定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杨合庆答: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个决定,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决定有效实施。一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宣传、正确理解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为决定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二是,依据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细化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三是,本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四是,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还需要强调的是,解决滥食野生动物问题,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又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全体社会成员都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下一步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有哪些考虑?
臧铁伟答:按照党中央关于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的部署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修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下一步,我们要抓紧全面梳理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统筹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初步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拟将这一修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是修改动物防疫法,这一修法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牵头起草,预计近期可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今年需要加快工作进程。四是全面梳理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立法修法问题,适时启动有关立法修法工作。
新华时评: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
2020-02-24 23:03:5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题: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
新华社记者梁建强
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一决定,释放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强烈法治信号。
有研究表明,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来源于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会带来健康隐患,对公共卫生安全也造成巨大风险,最终伤害的往往是人类自己。深刻的教训、沉重的代价,一次次敲响警钟:“病从口入”绝不是开玩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各种野生动物本应“万类霜天竞自由”,不应成为人类“舌尖上的美味”。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些地方之所以滥捕滥食“野味”现象屡禁难止,除了“吃野味进补”等错误观念作祟之外,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监管乏力等也是重要因素。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动物达7300余种,然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管理范围较为有限。此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润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也很突出。这些导致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存在较大灰色利益空间,一些人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
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完善立法、及时“补缺”是当务之急。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的修改完善进程正在提速,为从源头上消除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筑牢法制屏障。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很关键。决定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短时间内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非常时期当有非常之举,如何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常态化、机制化,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持续发力。
管住嘴,需要正其心。革除吃“野味”的陋习,需要加强法治约束,也需要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来一场革命。人类与野生动物如何相处,法律提出了人类行为的负面清单,而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方面有更深刻的反思、更切实的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不仅是抗疫时期的社会共识,也应是我们始终坚守的信条。疫情终会过去,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食用野生动物给人们带来巨大健康风险 坚决向滥食野味说“不”!
2020-02-24 07:08:16;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疾控部门和专家的初步调查研究表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可能是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并造成人际传播引起的。疫情之下,少数国人滥食野味的陋习,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话题备受关注。
《求是》杂志日前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他强调,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多名受访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摒弃滥食野味陋习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话题,中国是时候向滥食野味坚决说“不”了!
“现在是时候改掉一些人滥吃野味的陋习了”
“2020年1月23日,凌晨,河麂子,又是一车,欢迎订货!”
这是一个名为“养殖珍禽和种植水产交易服务”的社交媒体账号当日发布的一段视频旁白,画面中一只河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蜷缩在铁笼里,眼里充满恐惧。发布者称,这一批有100多只。
该发布者的其他视频充斥着杀戮野生动物的画面:破旧的院子里,宰杀不断进行,成堆的动物尸体露天摆放,地上全是血和毛混杂的垃圾。两只竹鼠被开膛破肚,心脏仍在跳动,脚在脏水里扑腾。拍摄者拿着刀走近,说:“今天要当刽子手了。”
这名发布者兜售的野生动物,包括野猪、鹿、麻雀、大雁、河麂、鳄鱼等,并不断强调“活杀”“新鲜”“纯野生”,以吸引野味食客下单。
1月28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森林公安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活体、冻体。涉案物品及当事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控制。
因为少数人的口腹之欲,一些野生动物沦为餐桌上的野味。疫情爆发以来,种种证据指向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的病毒。为阻断疫情蔓延,中国政府多部门重拳出击。1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3部门下发公告,决定自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随后,国家卫健委出台工作方案,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国家邮政局要求严禁收寄野生动物……
福建、天津通过立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本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等均在禁食之列。天津还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处10倍罚款;违规生产经营禁食野生动物的,最高处货值30倍罚款。
广东除通过立法禁食野生动物,还特别对个人义务作出规定,提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现在是时候改掉一些人滥吃野味的陋习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记者表示,现在社会各界把矛头都对准了滥吃野味行为,各地执法行动效果明显,民意基础已经具备,需要修法予以确定。
“吃野生动物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中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经过数十年努力,中国已构建起以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为核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国还先后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多国合作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犯罪。
腾讯“企鹅爱地球”团队的安全专家赵锐锋,至今仍对一幕印象深刻:一批蜷缩成一团的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堆在一起,像小山一样。“难以想象,不法分子要用多长时间,才能搜集这么多穿山甲。”
两年前,湖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国互联网贩卖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非法交易的穿山甲5万余只。在这起案件中,赵锐锋和同事通过分析用户举报信息后上报的线索起到了很大作用。
2018年,一些微信用户通过公众号“企鹅爱地球”的举报平台,举报有人贩卖穿山甲,并提供了活体、冻体照片。赵锐锋和同事经过梳理分析,初步确定存在一个从国外走私穿山甲、在国内进行非法交易的团伙,并将线索报送给公安机关。
尽管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一些食客不断给出的高价,让不法分子选择铤而走险。据介绍,一只5公斤重的穿山甲,从国外走私进入中国的价格约为700元/公斤;经过两次转手,价格就变成了4400元/公斤;到了餐桌上,价格可能高达2.2万元。
为了卖更高的价钱,不法分子会给穿山甲增重。通过注射面粉、涂料、水泥、石灰水,甚至镇静剂、兴奋剂和防腐剂等,一只5公斤重的穿山甲能增重20%以上。增重后的穿山甲最多可存活3到4天,但内脏早已腐烂。赵锐锋说,对动物来说,这极其残忍。对食客来说,这些增重野味非但没有“大补”功效,还容易引发中毒。
野味真的“大补”吗?其实并非如此。从现代营养学观点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没有明显区别,没有发现野生动物含有任何其它动物性食品不能取代的东西。在南方某省生活的张成告诉记者,人们过去生活水平不高,有的边远地区的人以打猎为生,吃野味是为了生存,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现在生活好了,完全没必要再吃野味果腹。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土里钻的,一些人什么稀有吃什么,这种陋习在中西方都存在。”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对记者说,当前中国正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一些人身上存在的“猎奇”“炫耀”“野味滋补”等畸形消费观很不可取。
从公共卫生安全角度来说,吃野味会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都和动物有关。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仅蝙蝠身上就宿生有1000多种病毒。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系主任章晓联撰文指出,吃野生动物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干扰了物种间经过上百万年进化而达成的自然和谐关系,容易导致动物易感的病毒传播上身,引发人类新发传染病。
“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的饮食习惯”
疫情之下,中国提出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不法分子乱捕滥猎、一些人滥食野味,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因是:并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数据显示,中国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动物达7300余种,已定名昆虫达11万—13万种,而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只有约2000种。
“大量野生动物不在保护管理范围之内,包括绝大多数的蝙蝠、鼠类、鸦类等传播疫病高风险物种,滥食这些野味成为传播、扩散疫病的一大隐患。”杨朝霞说。
杨朝霞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要树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立法理念,扩大调整范围,将有科学证据证明、可能携带传染病病毒的野生动物纳入其中,并将禁食制度适用范围扩大至“三有”动物等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对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依法进行繁育生产的野生动物,不应全部禁食,建立可以食用的“白名单”,并有效发挥检疫制度的作用。
不少地方持证养殖场“挂羊头卖狗肉”,大肆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后门非法进,前门合法出”。杨朝霞认为,只有打击“非法”,才能保护“合法”,让驯养繁殖产业得以健康发展。
有声音认为,应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呼吁,全面禁止交易、运输、制售和食用野生动物。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汉民建议,上海市人大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法规,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交易、消费、食用、非动物园展示行为。
常纪文认为,目前全面禁食存在一定难度。他建议科学、精准地建立禁食清单。卫生防疫部门应牵头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将有风险的动物品种剔除出允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名录。
很多社会力量也积极行动。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总监何苗提出,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可采取俗名加学名方式列举,便于公众了解和传播。
腾讯进一步提升了网络非法野生物交易信息线索收集机制,并牵头制定了《网络平台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控制规范要求》团体标准。去年,“企鹅爱地球”举报平台接到用户有关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举报信息达6000条。
“我们希望通过科技助力和用户教育,倡导行业和公众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的消费方式、饮食习惯和生态民俗。如果每个人都自觉做到不吃野味,并积极影响身边的人,滥吃野味的陋习就一定能革除。”赵锐锋说。(彭训文)
**编辑:**郑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