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晋警方联手侦破特大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 涉案金额840余万元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3 16:46
新华社长沙2月23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公安局23日通报,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湘晋警方近日联合破获特大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将涉嫌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涉案诈骗金额高达84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华抓获归案。
2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井湾子派出所接到胡先生报案,称其在网上为公司采购口罩时被诈骗190万元。经查,胡先生通过网友介绍添加郭某华为微信好友,对方自称有大量口罩出卖,并通过各种方式逐步骗取胡先生信任。此后,按照约定价格,胡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将290万元转至郭某华指定账户。收到款项后,郭某华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发货。后胡先生与其多次协商,迫于压力的郭某华向胡先生退还100万元后便再无法联系。胡先生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雨花公安分局立即将案情上报,长沙市公安局专案组经分析资金流,发现涉案银行卡在短短几天时间内有多笔大额资金进出账,且资金交错复杂。警方判定,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不止一起,很有可能还存在多起涉疫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进一步发现,涉案银行卡的流水除买卖行为外,还有大量资金汇入某赌博网站,长沙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华真实身份及其在山西太原的落脚点,并串并全国各地多起案件。2月21日19时,长沙警方和太原警方在太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华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华交代,他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高额赌债,为继续筹措资金用于赌博,其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自2月初以来,他在多个疫情物资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口罩的信息,骗取山东、湖南等地6名受害人共计84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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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元买口罩,收到一个插座?广东警方连续打击口罩诈骗犯罪!来源:东莞市公安局
2020-02-23 14:15
网上买口罩,收到的却是一个插座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然 而,却有不法分子
利用市民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
以“卖口罩”为名在网络上实施诈骗

最近
清溪也有市民因“购买口罩”被骗
清溪警方重拳出击
连日来 持续作战
在惠州、雷州、 吴川、广州等地
抓回多名口罩诈骗嫌疑人
1
抓捕第一站:惠州
2月5日,清溪市民曹先生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一微信好友正在售卖口罩。其随后便通过微信联系对方,谈好了以1.76元人民币购买5000个一次性口罩。


同时通过支付宝扫码的形式向对方支付8800元人民币。

支付成功后,当曹先生询问对方是否有发货时,才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遂报警。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联合清溪派出所立即展开缜密侦查。
经连夜赶往惠州、循线追击,2月6日中午,清溪警方在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一楼房内将口罩诈骗嫌疑人李某辉抓获。
目前,嫌疑人李某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辉落网
2
抓捕第二站:雷州
2月7日晚,清溪市民吴先生得知一名自称是“医生”的男子销售一次性口罩,便添加了对方的手机号和微信好友。

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就通过微信先后转账61200元人民币给对方。可直到2月10日,对方收到钱后没有发货,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仿佛人间蒸发了,遂报警。

接报后,刑侦大队联合大利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缜密侦查。
经过4天的不辞劳苦、日夜奋战,专案组连续驾车600多公里辗转广东多个城市开展循线追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早日将罪犯绳之以法。
2月14日下午,专案组在广东省雷州市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郑某财抓获。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郑某财对诈骗市民吴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待,其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的情况,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假消息诈骗得手5起,涉案总金额20万元,而诈骗所得的资金已被他赌博“挥霍一空”。

目前,嫌疑人郑某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3
抓捕第三站:吴川
2月10日,清溪市民刘先生看见微信群有人售卖口罩。

刘先生便和售卖者加微信好友联系,提出购买5100个口罩。对方保证1至2天便可收到货,于是刘先生通过扫对方提供的支付宝二维码先后支付了人民币11220元。

第二天,2月11日,刘先生发现联系不到对方,且没有收到货,这时才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

接报后,刑侦大队联合清溪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缜密侦查。
这几天天气寒冷,走在路上都需要勇气。专案组却经过4天的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于2月15日12时许,在广东吴川长岐镇里塘村将嫌疑人李某豪抓获。

据李某豪交待,其于2月初开始在微信群内发布卖口罩的信息以骗取他人的信任。
经审问,嫌疑人李某豪对诈骗市民刘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
抓捕第四站:广州
2月6日,清溪市民饶女士在某APP上添加了一名自称是卖口罩的陌生女子姚某铃微信。

2月10日,饶女士和姚某铃谈好以3.3元人民币购买2000个一次性口罩共6600元人民币。

并通过支付宝扫码的形式先支付500元,微信转账又支付了6100元给姚某铃。

可是,2月13日中午,饶女士收到快递只是一个插座,发现被骗遂报警。
接报后,刑侦大队联合清溪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缜密侦查。
经侦查,2月15日下午,专案组在广州市白云区一房间内将嫌疑人姚某铃抓获。原来姚某铃真实身份是一名男子。

▲嫌疑人在广州落网
经审讯,嫌疑人姚某铃对诈骗饶女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姚某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清溪警方提醒
近期,东莞发生多宗微信、QQ群里卖口罩,收钱后不发货的诈骗案。清溪警方提醒您: 疫情当前,提高防范!
❶要警惕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不可轻信微信群、朋友圈内发布的口罩销售信息
◉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等虚假信息
◉也不要轻信熟人可以代购
◉更不要直接转账
❷ 一旦被骗,要及时报警。
共同战“疫”
清溪警方将继续强力打击
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这是一场关乎生命的挑战
疫病防控,警察责无旁贷
也请广大市民为自己做好防护
(来源:平安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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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3万口罩收到2只 内蒙古警方7小时破获重大涉疫诈骗案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2-23 14:29
图为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警方供图
中新网满洲里2月23日电 (记者 张林虎)网上订购3万只口罩,然而快递只收到2只,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一居民被电信诈骗近10万元。23日,记者从满洲里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仅用7小时便破获了这起重大涉疫电信诈骗案。
2月20日,满洲里警方接到居民姜某报案称,其通过朋友圈看到林某发布可大量订购口罩的信息,便与林某取得联系。林某声称自己有渠道可以从生产厂家大量订货。随后,姜某便通过林某订购了3万只口罩,分3次向其转账10.8万元。
2月20日,姜某收到快递,但快递内仅有2个口罩,随即要求退款,林某在返款1.3万元后,称剩余的钱由于已转账给上家无法退还,姜某立即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侦查员很快找到了林某。然而,经过核查,警方发现林某同样是一名被诈骗的受害者。
原来,林某也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发布能够大量订购口罩的信息,经过联系,林某成了中间人。侦查员通过林某提供的信息,确定了这名叫做陈某宣的男子,同时锁定了其落脚点。随后与当地警方联系对陈某宣进行传唤。
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宣如实交待了其在微信上以卖口罩的方式,对中间方林某及其介绍的购买者进行诈骗,将诈骗来的钱用于网上赌博的犯罪事实。案件宣布告破,而此时距离姜某报案仅过去了7个小时。
目前,陈某宣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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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北京警方严惩辱警、袭警, 28人全部拘留!来源:平安北京
2020-02-23 15:45
“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体首都公安民警、文职、辅警,舍小家、为大家、不惧危险,面对困难与挑战逆行而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然而,却有个别人员拒不配合防疫登记、检测,不服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管理,甚至公然辱警、袭警。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北京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快速惩处,捍卫民警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为全警心无旁骛投入防控疫情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北京警方已查处疫情期间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27起,依法拘留辱警、袭警违法犯罪人员28名。
不配合体温检测,辱骂、推搡民警,拘!
2020年1月31日,赵某伟及其妻子宋某娜二人酒后在大兴区西红门镇某公寓内,不配合社区防疫工作人员体温检测。西红门派出所民警现场劝导时,二人拒不配合工作,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赵某伟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宋某娜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不配合登记,辱骂、殴打民警,拘!
2020年2月5日,男子彭某在海淀区双清路某小区门口,因对进入小区登记规定不满,辱骂社区防疫工作人员。东升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彭某侮辱谩骂出警民警,并将民警手腕抓伤。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不戴口罩,向民警吐口水,拘!
2020年2月10日,在大兴区黄村镇某村庄内,女子刘某英因出门不戴口罩与社区防疫人员发生争执。黄村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刘某英拒不配合工作,后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在民警为其测量体温时,刘某英公然向民警身上吐口水并对民警进行侮辱谩骂。刘某英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开车无证堵门,侮辱、谩骂民警,拘!
2020年2月15日,女子晋某虹驾车欲进入海淀区西山某小区时,因车辆无出入证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马连洼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晋某虹对民警侮辱谩骂。晋某虹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所有人员都应从大局出发,配合服从疫情管理,无条件履行登记、检测等防控义务,合力筑起共同防疫的钢铁长城。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高度关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对于干扰疫情防控工作以及阻碍、妨害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北京市公安局将依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 依法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打击、一律严惩不贷。
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