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小课堂!疫情期间,拒绝隔离治疗的,会被采取什么措施?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2 11:37
来源:央视财经
2020-02-22 09:27
传染病防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当传染病疫情发生的时候,快来看看个人应该怎样配合国家对传染病进行防控吧!身边如果发现疑似病人应该怎么办?对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会如何处理?央视财经《传染病防治法》小课堂第三期来了,戳一图↓↓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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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冲撞 暴力阻碍疫情防控!陕西咸阳宣判两起妨害公务案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2-22 10:06
2月20日、21日,陕西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乾县人民法院先后以速裁方式审结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两名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拘役4个月。

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月7日8时许,被告人彭某驾车途经泾阳县三渠镇汉堤村附近的防疫点时,遇执勤民警检查登记,被告人彭某未按规定在指定车道排队等候通过,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逆行,驾驶车辆撞击站在车前的执勤民警刘某至车前引擎盖上,继续向前行进,民警刘某紧急避让到一边,彭某见状驾车加速逃离现场。后经诊断,民警刘某右小腿肌肉损伤。
乾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月1日10时许,被告人黎某某驾车行驶至乾陵柳池村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站点时,城关街道办工作人员杜某某让其戴好口罩并下车配合登记,黎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杜某某,进而与杜某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黎某某驾车将杜某某撞出1米多远。
法院宣判后,彭某、黎某某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两家法院均审理认为,彭某、黎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别驾车冲撞执勤民警和街道办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杨永青 甘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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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隐瞒接触史致19名医护人员被隔离,海南东方市第二例确诊男子获刑一年来源:南国都市报
2020-02-21 21:45
102月21日上午,东方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智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智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2020年1月15日被告人张某智的姐姐张某琴和姐夫袁某发从湖北省武汉市来到海南省东方市山海湾小区居住,当天被告人张某智便与其姐姐和姐夫一起吃饭,之后还串门数次。1月19日张某智开始出现发热症状,先是自行在家吃药未见好转,于1月24日、27日和28日三次到东方市人民医院就诊,28日还曾去东方医院(原铁路医院)就诊。就诊期间,医生均按照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措施的要求询问了被告人张某智是否有武汉旅居史或接触过武汉籍人员,张某智隐瞒了其姐姐和姐夫是从武汉市来到东方市并与其接触的事实,在东方市人民医院门诊输液期间还曾向针水瓶回收桶内吐口水。

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东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发布了疫情防控相应措施,特别是要求主动报告与武汉人员接触情况,但张某智依然抱有侥幸心理,不主动如实报告。1月29日张某智与妻子乘坐动车从东方市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被告人张某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关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致使与其密切接触的19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观察,与其同属一诊疗空间的50人被居家隔离观察,其居住的东方市山海湾小区被封闭管控,严重妨害了海南省和东方市的疫情防控工作。

该案承办法官王超接受采访时表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防控疫情无小事,隐瞒甚至谎报疫情带来的危害更严重,瞒报、谎报疫情不仅耽误治疗,增加密切接触者感染的风险,更让用生命守护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暴露在危险之中,遵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密切接触史、相关症状等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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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张某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由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某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东方市检察院指控: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关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传播的严重危险。造成与其密切接触的19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观察,与其同属一诊疗空间的50人被居家隔离观察,其居住的东方市某小区被封闭管控,严重妨害了海南省和东方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陈栋 姚传伟 通讯员 黄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