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应不应该交房租?_风闻
光明观察-2020-02-21 18:32
近日,财爷看到有个朋友讲,当他去催已经逾期五天还没打房租过来的租客交房租时,租客连个解释都没有,直接说她要等国家通知交房租时才交?
我这位朋友真是黑人问号??
什么时候国家还管起每个月下通知才让人国人民交房租了?
还是什么时候国家发过可以不交房租的通知了?
疫情从12月份发生到现在也差不多近两个月了,中间跨了一个春节假期,但是离春节也过去近一个月了,复工潮也陆续开始,尽管如此但仍然有很多地方在限制外来人口的返回,很多小区也在限制非本地居民进入,所以地导致了很多人明明租了房子,却被限制返回入住。
这种被限制返回入住的小区,房子空置超过了半个月甚至2/3时间,确实很多人也都有一个疑问,还要不要交整月的房租呢?
据近日南方都市报一篇报道,近日,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的孔先生表示,受疫情影响,村中限制外来人员出行,由于自己就职的公司直到2月20日仍未确定复工时间,也无法开具复工证明入村。他至今没有返村居住。租房空置了20天,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向房东提出减免租金是否合理?
租客孔先生委屈地表示,自己20天没住在租房里,不是我主观上故意不回来,而是因为疫情城中村限制,这个损失应由租客全部承担吗?
疫情发生后,在1月30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发布“致全市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建议广州房东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2月实行免租一个月,3月、4月两个月实行租金减半举措。
虽然只是一个倡议书,但也引发了网络上极大的争议。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呢?关键时候还是看看专业人士的说法。
据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宇鸿对此表示,对于减免房租与否,关键要看房东和租客所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当出现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减免租金的条款。如果合同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租客无法依据合同来减免租金。
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也只是仅有一个房地产协会的倡议,并不是政府颁布的政策要求。而应不应该减免房租,关键还是看双方之间的合同条款有没有涉及。
所以,无论是广州白云区这位被所租住城中村限制入住的孔先生,还是财爷朋友这位没有任何理由就是纯粹借机不交房租的租客,交还是不交房租?交整月还是折减房租?都应该各自回去翻翻自己当初的租赁合同,用合同来决定。
疫情影响甚大,全国人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租客希望减免房租以弥补疫情期间工作收入上的损失,房东也要还房贷,谁都不容易。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对免除或是减少租金能达成一致,这是人情方向的处理方式。
还是那句话,希望早日疫情过去,春暖花开!
【来源:光明财经 ID:guangming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