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慈善会”公众号发文筹款?假的!_风闻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2-20 10:32
来源:揭阳中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爱心人士心系武汉,纷纷自发捐款,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敛财。重庆一男子蔡某利用个人微信公众号冒充为“武汉市慈善会”公众号,骗取群众捐款,4小时109名热心人上当受骗,被害者遍布广东揭阳、四川、贵州、吉林等地,诈骗金额达8千多元…… 1月29日晚,蔡某被揭阳公安机关抓获,终落法网。

2月19日上午,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蔡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公安机关扣押的蔡某用于作案的黑色苹果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冻结在案的赃款5204.23元,依法返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蔡某继续退赔3628.80元,依法返还被害人。据悉,该案系是揭阳市审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通过手机网络获悉近期湖北武汉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遂萌发利用疫情骗取社会群众捐款的意图。1月27日,蔡某利用其微信号注册了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公众号,并在该公众号发布“扫码捐款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武汉抗疫及疫情人员治疗所用”等虚假信息骗取公众信任。当晚18时至22时,共有109人关注蔡某的上述微信公众号并扫码转账给蔡某个人微信支付账户112次,最大一笔转账3000元。蔡某共计诈骗人民币8833.03元,诈骗所得部分款项被蔡某用于其个人花费。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其用于作案的手机一部,冻结赃款人民币5204.2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蔡某在疫情期间以募捐名义实施与疫情有关的网络诈骗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蔡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据蔡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