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暴露的改进空间_风闻
夏迎时-【公众号:大国初心】中国各地历史进程记2020-02-18 00:30
关于疫情,以目前已知信息,按照时间线,聊聊哪些环节暴露了改进空间。
1,1227-1230
必须先介绍一下的上报机制。
2003年SARS疫情结束后,国务院责成中国疾控中心建立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相关系统于2004年启用。同年7月,针对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现已整合为卫健委)发布《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2007年完善为《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链接),其中要求医务人员对于两种情况:
第一种: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第二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其它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医务人员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然后,医疗机构必须在12小时内排查;若不能明确诊断,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从2004年启用系统,到2016年末,全国上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共计1666例,经过再确认,大部分是可确认病原的肺炎;未确认病原的有185例(未知病原肺炎),有228例不明原因疾病。
2019年12月27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天内出现4个同样症状但原因不明的肺炎病例。依照规范,张继先大夫向院方汇报情况,医院旋即向江汉区疾控中心进行上报。这是新冠肺炎的第一个上报。12月29日,2天内新增3个病人,张继先和院长夏文广直接向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健委进行上报。当日,武汉市疾控中心、金银潭医院、江汉区疾控中心均有人到场进行调查。
12月30日,省市卫健委向国家疾控中心上报;武汉市卫健委向市内所有医疗机构下发通知:

到此为止,可以得出结论:张继先大夫及其所在医院,当地疾控中心,当地卫健委,都没有问题。可以探讨的或有问题(改进空间)有两个:
第一,按照12月31日武汉的通报,已发现27例不明原因肺炎。除去张大夫发现并上报的7例,还有20例。这20例,可能是12月28日之后发现病例并上报的,也可能是12月30日接到武汉卫健委通知后,向医生进行统计并上报的。那么,在整个12月,在武汉卫健委向医院发通知统计病例(12月30日)之前,是否有其他医生发现了符合上报标准的不明原因肺炎,但忽视了?
在中国疾控中心一篇2017年的论文中,对395名临床医生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系统掌握情况”的调查显示,临床医生对于两个上报标准的掌握情况可能存在不小的改进空间。考虑到样本太少,具体结果本文不做引用。但我想,日后院方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应是没错的。
第二,12月30日市卫健委的通知里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但事后看,院方其实并没有足够重视,从而指导甚至强制全院医护人员加强防护。
2,1231-0103
2003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链接)。2006年发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链接),各省级政府也发布了各自的《应急预案》。2007年则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链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包含于其中。
在《应急条例》的第一章说明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第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在第三章说明了“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虽然无法确定湖北省政府是否从突发事件的角度进行上报,但12月30日武汉和湖北卫健委确实已上报到国家卫健委层面,那么这部分也就不存在问题。国家卫健委也于12月31日派出专家组到武汉进行病学调查,亦无问题。
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公开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明武汉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7例;表示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目前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建议居民保持室内通风,避免聚集并佩戴口罩。
2020年1月1日,国家卫健委成立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多个部门进行研究。同日,华南海鲜市场关闭。
到此为止,国家卫健委已经彻底介入。从12月31日开始,直到1月20日国务院把该病列入传染病并进行属地负责之前,武汉方面基本上完全依赖于国家卫健委,因为,根据国家《应急预案》:
3.2 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12月31日起,武汉所接触到的最权威的信息提供者,就是卫健委专家组。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做出预警,自然依赖于专家组的信息。
但是,除了依赖于专家组,按照规章制度,武汉包括湖北方面有没有可以做的事情?
虽然我个人理解武汉进入静默期,但答案真的不是没有。
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链接):
4.2 预警级别
一级、二级预警,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名义或由省政府授权省卫生厅、有关市(州)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须经国务院或卫生部批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四级预警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涉及跨行政区域的预警,由上一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可以看到,原则上,第一、二级预警有可能需要国务院或者卫生部(今卫健委)批准,但第三、四级预警,武汉市委和武汉卫健委是可以启动的。在三级和四级两个等级的认定里,都有“市(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正是武汉当地的操作空间。
而一旦触发预警:
4.3.1 三级、四级预警应对措施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渠道,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随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机率,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
(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新闻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增加值守人员;
武汉当地就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间。
所以,从12月31日,到1月20日通报人传人,这个20天里,除了关闭海鲜市场, 配合专家组,武汉政府(包括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卫健委或许还可以做的事情是:不完全接纳专家组的建议,而是先由武汉发布三级或四级预警,启动相关预案。一定程度上,这或许还能引起高层关注和加快专家组的调查与决断。当然,我认为这有可能接近苛责了,因为事情太过于专业。
这是第一。
根据12月31日的通报,以及后来1月3日、5日、11日及其后每一天,都提到建议居民保持室内通风,避免聚集并佩戴口罩。这里面又暴露出两个方面的改进空间:
先是一个被广为诟病的问题。有没有可能,在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前提下,要求相关单位推迟非必要的大型集会(如万家宴)。这是第二,也是可行性最高的。
而武汉的广大市民并没有引起警觉,听从建议。这其实是一个普遍的难题:人们要么过于轻敌,要么过于恐慌。如何严防而不死守,如何矫枉而不过正,尽可能做得更好一些,这是第三。
3,0104-0119
1月3日,继4天前的27例,武汉卫健委通报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增加到44例。
1月5日,武汉通报不明原因肺炎59例。(注意这个日期和数字。)
1月8日,卫健委专家组确认病原为新型冠状病毒。同一天,第二批专家组抵达武汉。
1月10日,武汉出现第1个新冠病毒死亡病例。
1月5日,8日,10日,这是三个重要的节点。但并不是广为流传的所谓为了两会而瞒报。下文详述。
1月11日,武汉开始发布每天一次的通报。我把12月31日开始,直到1月16日,武汉的全部通报的数据罗列出来:
12月31日:不明原因肺炎27例;
1月3日8时止:不明原因肺炎44例;医学观察121人(指正在进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1月5日8时止:不明原因肺炎59例;医学观察163人;
1月10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且均为1月3日前的发病病例,1月3日之后没有新发病病例;医学观察739人;
1月11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医学观察717人;
1月12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医学观察687人;
1月13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医学观察576人;
1月14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医学观察313人;新增死亡1人;
1月15日24时止:新冠肺炎41例;医学观察119人;
注意,此时的发布方虽然是武汉卫健委,但信息来源里最权威的是国家卫健委专家组,而新冠肺炎的认定也由专家组做出。
粗看通报,可以发现,似乎情况很好,没有新增的新冠肺炎病例,医学观察人数也持续减少。
但细看通报,可以发现:从1月10日通报新冠肺炎病例数后,不再披露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数。那就存在两种可能:
或者,1月3日后的13天里,既没有发现新增的新冠肺炎发病病例,也没有发现新增的不明原因肺炎发病病例;
或者,1月3日后的13天里,发现了新增的不明原因肺炎发病病例,但没有再进行确认是否属于新冠病毒(或者无法确认),也没有予以披露。
下文马上会有答案。
1月11日,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公布;1月14日,有企业宣布成功研发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1月16日,(同上,指武汉卫健委于17日通报的16日情况),开始用试剂盒检测来认定新冠肺炎;通过试剂盒检测,当日新增新冠肺炎4例,于1月5日-8日期间发病,于1月8日至13日入院治疗
——答案来了,13天里,是存在新增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
1月17日,通过试剂盒检测,新增新冠肺炎17例,均于1月13日之前发病。
1月18日,新增59例,1月19日,新增77例,均于1月18日之前发病。新增死亡1例。
至此(1月19日),累计新冠肺炎病例198例。
现在可以说说所谓的“瞒报”了。
首先,1月20日之前,武汉方面没有理由瞒报。
第一,瞒报的目的是什么?顺利过关,天下太平,神不知鬼不觉。那么,什么事情都可以瞒报,疑似传染病绝不能瞒报,因为瞒报很可能加重传染,不止不能过关,反倒自食其果。——这个逻辑非常简单。
第二,瞒报需要武汉市委,武汉卫健委,医院,国家卫健委专家组至少四方合谋。如果武汉市委主导了瞒报,责任会直接落到武汉卫健委头上,武汉卫健委没有道理帮衬。而医院是第一线,如果医院早知传染性却参与瞒报,那么至少不会有那么多医护人员被感染。——这个逻辑也非常简单。
第三,前文已提到,这时候最权威的信息提供方,是专家组,最权威的信息发布指导方,是国家卫健委。
那么其次,专家组会瞒报吗?
专家组当然没有任何理由瞒报,因为他们已及时赶到武汉(两批),并在一周后确认新冠病毒。瞒报对专家组没有好处,不瞒报对专家组没有坏处。
那么再次,卫健委层面会瞒报吗?
和专家组的立场一样,卫健委何须瞒报?
那么为什么武汉直到1月11日开始发布通报?因为一来,1月8日确认了病毒;二来,1月10出现第1例死亡病例。
那么为什么启动每日通报后,武汉并没有披露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数?
最合理的解释是,第一批和第二批专家组,判断新病毒并不严重,并不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倾向于先进一步确认病毒的致病性和传染性等(而且定位病毒的速度确实很快)。这也符合后来专家组成员们在采访中的叙述。
这个判断并没有错。毕竟1月10日和1月14出现的两例死亡病例都是60岁以上的慢性病患者(1例腹部肿瘤+慢性肝病,1例严重心肌炎)。他们也没有发现二代病例,也就是人传人的明确证据。注意,各种后来的文章提到12月的人传人病例,都是回溯发现的——重复一遍,隐瞒传染病是给自己挖坟,这个可能性虽不为零,但确证前小到不必考虑。
但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1月5日,武汉卫健委通报了59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这个数字超过了2004年到2016年湖北全省的不明原因肺炎上报总数。而且,在2004年到2016年之间,全年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超过60例的省份,只有2004年的浙江(SARS影响)和2014年的福建(H7N9流感影响)。(数据来自中国疾控中心学位论文《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系统评价》)

有鉴于这个数字相对来说如此之大,第一,专家组是否做到完全尽职,是否对病例、接触者、海鲜市场全体人员进行了足够的跟踪与调查,是否以最大的假设去排查人传人的可能性?现在还无法对此下结论,我认为这是需要事后详尽调查的。
有鉴于这个数字相对来说如此之大,第二,就算专家组暂时未见传染性,但是,正如武汉政府有必要考虑推迟大型集会,前两批专家组更有必要给出谨慎的判断和建议。因为,对于一个超千万人口的城市,一方面不可随便引起恐慌,另一方面,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适当而前置性地准备起来。
另外,经过此役,相信所有的相关法规也会修订刷新。
4,0120-0202
1月18日深夜,钟南山院士抵达武汉任专家组组长。这是第三批专家组。
1月19日,钟南山院士再从武汉前往北京,赶到国家卫健委。
1月20日,专家组接受采访。钟表示:“昨天比较正式地出现了人传人的情况”。
性质彻底变了。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把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同日,该病列入属地负责,武汉政府开始掌握比较大的主动权。
同时,人们涌入定点发热门诊。现在还没有数据说明有多少人在1月20日之后从医院感染新冠病毒,希望将来可以看到。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造谣者和媒体进入癫狂状态,使用极端字眼吸引眼球,在社交网络媒体上毫不掩饰地参与传谣。1月的最后10天,逢假期,谣言满天飞。其中知名度比较高并且十分恶劣的有:
终南山院士被传染;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急诊停诊;
新冠病毒是其他国家针对我国发动的基因/生物战争;
大蒜水/高度酒/抽烟可以防治新冠肺炎;
新冠病毒是SARS病毒的进化;
深圳/广州/北京/XX要封城;
XX市安排飞机全城喷洒消毒药水;
武汉卫健委某领导被感染后潜逃上海;
病毒来源于武汉病毒所;
各种和一线医护人员、一线公职人员、一线战士相关的谣言;
1月下旬的微博,知乎,豆瓣,网易新闻和搜狐新闻等,都曾出现谣言霸屏的盛况,毋庸说公众号。我挂在网上的时间比较长,用户的主流(热门)观点能够做到理智而辩证、免疫于谣的网络平台,大约只有哔哩哔哩,外加观察者网等规模较小的平台。
不过另一方面,当我避开热门微博,看了全国各地许多零评零赞的实时微博,发现还好,大多数人都是正常的。
每每有大事发生,就会出现信息爆炸。而越是吸引眼球、带动情绪的新闻,越能够刺激流量。流量又恰好是媒体(包括自媒体)的命根子。结果是,任何一条明显存疑但具有炒作性的消息,都会被大量媒体账号以确定的语气发布,且他们知道怎样绕过责任,比如标题言之凿凿,但在文中加“网传”二字。媒体的性质决定了劣币驱逐良币。
说任何一件事情,最起码的原则应该是: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是举证据,不是举推理;
是不是谣言,不取决于日后能否实现,而是取决于说的时候有没有真凭实据;
要满足最基础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才能下结论。
以及,越是瞬间激起情绪高潮的内容,越应谨慎看待。实际上,所有的信息,只要不存在高度专业化,大都可以通过伟大的互联网探寻真相。暂时不确定真假的,可以存疑,可以跟踪,可以吃瓜。我们的感动也好,愤怒也好,应当基于事实,而不是基于文字本身。
除了造谣者和传谣者,还有一些说话非常不严谨的专业人士。比如有专家表示口罩需要四小时一换,有专家表示一次性口罩不可重复使用,说法各不相同,但其实多是医护人员的标准。这类新闻被广为流传,以至于有人按照这个使用频率抢购口罩。这种不结合全国口罩产量和用量实际情况的新闻,除了添乱没有任何意义。
这就要提及,政府部门信息披露这一头,改进空间也不是没有,而且不小。以政府部门的网站为例。
中国疾控中心的网站首页上,有一个栏目叫做“统计信息”,点击后打开的是国家卫健委网站的“统计信息”栏目,按月度/季度公布医疗服务情况。这个栏目从2018年4月就停止更新了。
进入国家卫健委的网站首页后我发现,统计数据其实归类到了另一个栏目,“统计与监测”,并保持更新。也就是说,一年多了,疾控中心网站都没有刷新这个链接。
再比如,尽管12月30日和1月8日国家卫健委派出了两批专家组,但国家卫健委网站和中国疾控中心网站的新闻栏目里,都没有任何关乎武汉疫情的新闻。直到1月9日,疾控中心网站转载了央视新闻关于确认新冠病毒的文章;1月11日,卫健委网站刊登了武汉市卫健委的通报。
再比如,作为“信息提供的权威方”,卫健委网站没有疫情图表。疾控中心网站上虽然有疫情图表的入口(链接),但到这一刻(2020年2月17日17时)为止,还是一个半成品。我尝试用CHROM、IE和老IE打开这个链接,都是这个页面:

我尝试用手机浏览器打开这个链接,是这个页面:

再比如,上述关于口罩的说法五花八门,每天都有不同的专业人士彼此打脸。那么,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网站上,能否在新冠专栏里出一个权威说法,口罩应该怎样佩戴,消毒,丢弃,以及使用频率。这些都不是复杂的事情。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看中国政府网,外交部官网,统计局官网,都是非常好的网站。市面上的数据类谣言,有一半以上,到统计局官网的数据库搜一遍就知道真假了。至少在网站的信息发布这方面,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问题是实锤。
二月份之后,谣言一直存在,但热潮显著下降。2月3日,除了公告延迟复工的省市之外,法定假日结束,人们开工。
5,0203-0213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众矢之的来到武汉市委/卫健委和湖北红会身上。这里无须列时间线,仅分析逻辑。
关于武汉市委/卫健委,从12月27日到封城之间的情况,前文已写。至于封城后,最大的困难在于医疗供需彻底失衡。现在没有明确的数据得以了解失衡的程度,只能说一句无法量化的废话:
如果程度不是非常大,从结果看,武汉做得很差。如果程度极大,那么即便结果上武汉做得再差,也不代表他们有很大的空间做得更好。也许这并不符合情感倾向,但这是事实。
武汉方面究竟有辜无辜,只能等待事后调查。该问责的问责,该正法的正法。
关于湖北红会,做得好不好,当然不好。但有没有失职,同样要以相关规章制度为准。武汉的困难,不应成为湖北红会做得不好的借口。湖北红会的不好,也不应成为造谣的借口。
但我认为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最近几年技术已经允许的情况下,红会需要一个统一的捐赠管理系统。
比如,通过捐赠管理系统,对收到的物资贴二维码进行追踪(没有必要小到一支笔,但至少要小到一个接收包裹),录入,分类,入库,出库,直到发放;对收到的捐款同样进行追踪。
如是,汇款者可以通过汇款账号跟踪自己的捐款目前在哪里,捐到了哪一个项目,哪一个受捐人,或者根据法规暂时沉淀(排队)。
如是,捐物者如果不需要追踪物资,可以直接邮寄包裹;捐物者如果需要追踪物资,举个例子,可以通过红会系统进行邮政下单,即可直接在系统里看到捐赠物资的动态。
以上只是举例。根据当前的软件能力,我认为这是做得到的。我甚至认为,大厂可能会愿意免费或低价为红会提供技术。
慈善机构手中揣一大笔钱,隔夜就是巨款的利息,这时候只有高度标准化和机械化,才可能保证资金的安全,也能够保证物资的及时。
另一个暴露出巨大问题的,是截留他省口罩的大理卫健部门。这件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匪夷所思,突破底线,几乎和香港作风接近了。
2月13日,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进行人事调整。上海人民捐了一个市长,济南人民捐了一个书记。
这样一通说下来,关于武汉,除了病毒本身,似乎没有谁是“元凶巨恶”。按照目前的信息,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故意让事情朝后来的方向走,但面对病毒来袭,从最早的野生动物贩售和海鲜市场管理开始,到2019年12月,再到2020年,某几个环节无心地掉了链子,最终发生了这一切。
最后,我想,疫情结束之后,我们在看病时多体谅医生护士,在日常生活中多体谅基层工作人员,爱护我们的军人,条件允许的话,多出门消费,给服务业从业者一些小费,到全国尤其是湖北旅游,就是最大的同情和支持。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