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人民都“痛恨”的这群人 政法机关出手了!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8 21:32
原标题:对全国人民都“痛恨”的这群人,政法机关出手了!
导语
长安君(ID:changan-j):我国正在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尽管中间宿主还未完全确定,但这次病毒的来源,指向野生动物。因此,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成为了抗“疫”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这是一张遍布全国的庞大网络。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年相关案例显示,在野生动物产销链条中,既有穿山甲、娃娃鱼等珍稀物种,也有果子狸、旱獭、野兔等易于传播病毒的野生动物。从地下到网上,从东南到西北,从城市到乡村……为牟取血腥暴利,各类野生动物被这张网运送到食客嘴边。
今天,长安君编发一组“特殊”案例,看看这些与野生动物相关犯罪的法律后果——
**案例1:**浙江绍兴庄某贪野味获刑6个月
2019年9月,因为想吃野味,绍兴的庄某在网上买了20多个捕猎装置,散布在附近的山上。2020年1月28日,庄某接收到了猎捕成功的信号,上山后发现一头约90斤的野猪落网。1月31日,进行疫情防控排查的民警发现,庄某正在处理捕获的野猪。经讯问,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月13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是浙江省首例在疫情防控期间宣判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案例2:**贵州毕节胡某捕食果子狸被抓获
疫情期间,无事可做的毕节男子胡某,想到山上打“野味”换换口味。他将自制的捕猎器安装在后山的树林中,捕获了两只野生动物果子狸,随后宰杀食用。
目前,胡某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广东湛江林某家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刑拘
1月30日,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犯罪嫌疑人林某家中,查获鸟类死体39只,狸类动物死体17只。经鉴定,该批动物均为野生动物,其中一只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灵猫。
由于林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徐闻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案例4:青海格尔木马某猎杀野生鸟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7日,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巡查发现,郭勒木德镇有人架网捕鸟,随即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收缴其猎获的野生鸟类死体60只,其中59只为树麻雀,一只为褐柳莺 ,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目前,马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捕鸟网已被拆除,所猎获的60只动物死体已得到无害化处置。
相关法规
根据两高两部《意见》,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新华每日电讯》相关调查显示,在这张庞大的野生动物产销网络中,南方省份、东北地区的供应量和消费量较大,西部边远地区则成为重要供货地。
疫情当前,2月1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消息,将审议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相关议案。**多地也纷纷出台举措,严惩相关犯罪,扎牢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网”。
天津:立法向捕食野味“亮剑”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月14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规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措施、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强了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
《决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浙江:挂牌督办野生动物保护诉讼案
为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4日,浙江省检察院对10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其中包括8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和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省检察机关将严厉惩处涉野生动物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据检方介绍,浙江省检察院会逐案确定专人跟踪指导,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也将指派检察官负责依法、加快办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广东:禁止滥食交易野生动物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日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该《决定》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作出的特别性规定,**依法支持和赋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时期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支撑。
重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重庆市林业局近日表示,重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野生动物运输、观赏、展示、展演等一切经营利用行为,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
重庆市已全面停止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审批,对已经取得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的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消毒和检疫防范,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停止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在这场疫情的考验之下,我们不得不再次审视人与野生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类无休止地侵犯野生动物,把它们变成食物,送上餐桌,而它们用身体携带的病毒发起了无声而狠厉的报复。保护野生动物,从来都不应是一句口号,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
获刑拘役五个月 云南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今日一审宣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2-18 19:27
2月18日上午,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云南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因诈骗罪获刑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起“口罩诈骗”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一审宣判共历时10日。
今年2月5日17时许,张某在“河口信息”微信群里发布了卖口罩的消息。消息一发出,立刻引来了李某某的关注,李某某因需要口罩,当日便添加了张某的微信号,双方通过微信就口罩型号、价格等进行了沟通商量,最终约定张某以人民币75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出售一件口罩。李某某当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支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定金,而张某在领取了李某某的定金后,迅速将其微信号拉进“黑名单”,李某某再也联系不上张某。
此后,张某慑于政法机关打击涉疫犯罪的强大声势,于2月8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月14日河口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月18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进行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案被告人张某具有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和缴纳罚金等量刑情节,亦在量刑中予以考虑。本案目前还在上诉、抗诉期。(总台央视记者 刘文杰)
——————————————————
内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无接触”庭审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2-18 19:32
图为乌海市海南区法院远程庭审。 乌海市海南区法院供图。
(抗击新冠肺炎)内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无接触”庭审
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18日电 题:内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无接触”庭审
中新网记者 张林虎
连日来,内蒙古自治区多地法院采取了速裁程序,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参加庭审,公开审理宣判了多起涉防控疫情类刑事案。
2月17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隔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案。据悉,这也是内蒙古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首例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线上远程开庭审理的妨害公务罪案。
2月6日,被告人杨某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测、登记,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并闯入居民小区。民警对杨某依法传唤,但杨某仍竭力反抗、拒不配合,辱骂、威胁执法民警,将执法民警右手大拇指咬伤。最终,杨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图为科尔沁区法院庭审现场。 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供图。
同日,内蒙古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开庭并宣判。2月4日至9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本人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民众急购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KN95、一次性口罩有现货的虚假信息,共骗取宁夏、四川等5省区共计10名受害人款项合计15740元。最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月18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运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罪名涉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两起案件均当庭宣判。
1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欲从一小区封闭门进入,不听保安劝导,肆意将大门自动落杆损坏,强行闯入小区,辱骂并踢踹保安员,抢夺赶来民警的警官证,辱骂推搡民警,造成小区防疫工作严重混乱。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
图为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隔空”审理口罩诈骗案。 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供图
1月31日,被告人张某带女友刘某欲进入小区,因刘某非本市居民,工作人员依规阻止其进入,张某拒不服从要求,欲带刘某强行进入。在场民警制止二人行为,期间,张某仍不配合,并对民警进行殴打、撕扯,刘某上前与民警撕扯,并用手掐民警颈部以帮助张某抗拒执法。最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以上庭审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参加庭审,实现全程“无接触”的三方视频远程庭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