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符合条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职人员应评定为烈士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7 22:25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梅世雄、孙少龙)记者1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强调,要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开展抚恤优待工作,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心理动态及所面临的困难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各地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讲好英烈故事,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致敬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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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抗疫一线医卫人员每人每天给予300元补助
2020年02月17日 21:05:28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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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据武汉市委员会组织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关爱支持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单位研究起草《关于做好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卫人员关爱支持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20】3号),从关爱身心健康、落实补助补贴、提供事业发展“快车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等方面,为战疫一线医卫人员提供支持和保障。
关爱身心健康
对长期驻守医院不能回家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帮助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心理疏导,舒缓情绪、减轻压力。为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办理抗疫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对因工作履职感染新冠肺炎的,认定为工伤,依法落实赔付政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因公牺牲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并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
落实补助补贴
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从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按规定给予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加班误餐补助,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临时性补助政策。
提供事业发展“快车道”
职称晋升加分破格。贡献突出、表现优秀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职称晋升时可加分倾斜,适当放宽条件或破格申报;表现特别优秀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无岗位空缺时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优先获得项目支持。优先推荐表现优秀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入选省、市、区各级各类人才项目。2020年,市级人才计划安排不低于10%的比例面向抗疫一线医卫人员,科研项目安排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项目。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对成绩显著和贡献突出的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和集体,在国家、省、市级各类表彰奖励中进行优先推荐。及时总结宣传抗疫一线医卫人员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引领作用。
通知还就推进轮休调整机制、安排体检和休假疗养等作出规定,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战时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关爱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