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地方政府拖延、掩盖发布传染病疫情,该负怎样的刑事责任?_风闻
扎西1963-字里行间读历史,七嘴八舌侃战史2020-02-16 21:04
华生官方微博•有人说,非典之后,国家花巨资建立了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网络直报系统,但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完全没有起到预警作用,高福作为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难道不应该被首先追责乃至问罪吗?但是,如果情况是我听到的另一个故事,即在去年12月30日,也就是武汉几名医生当天傍晚上在同行的朋友圈中刚刚提醒大家注意这个新型不明肺炎的同一天,由于高福有在睡前在网络上搜索有关传染病信息的习惯,偶然发现了有关武汉市卫健委内部发出了不明原因肺炎紧急通知的相关传闻,这让他大吃一惊。因为他去年还在政协会上拍着胸脯说,现在有了这个疾病直报系统,像SARS那样的大疫情不会再发生。所以他随即打电话给武汉市疾控中心负责人了解情况,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立即问他们案例早已超过三例必报的预警门槛,为什么这么多天来从未向网络系统直报?都这样的话,国家重金打造的网络直报系统还有什么用?据知情人说,正是从对方含糊的解释中,高福感到问题不小,自己责任重大,于是不顾时间已晚,连夜给国家卫健委多名领导分别打电话报警。据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也可算行动迅速,第二天就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组、专家组到达武汉。国家卫健委并在1月1日就成立以马晓伟主任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因此据这个消息,高福实际上是12月30号武汉几名医生在朋友圈发消息提醒的同一天晚上,体制内最高级别的报警人。如果这个情况属实,我们是否要更谨慎点才下结论呢?————如果这个情况是真实的!那么湖北地方政府拖延、掩盖发布传染病疫情,该负怎样的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