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公布年度要点:药品集采持续,百姓4月份用上降价药_风闻
健识局-健识局官方账号-医事药闻,一图解局。2020-02-15 18:46
作者:小米
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
全文1954字,阅读需5分钟
新冠肺炎疫情依然牵动着人心。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显示,2月14日0—24时,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641例,新增重症病例849例,新增死亡病例143例,新增疑似病例2277例。
2月15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北省委常委王贺胜在国新办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到了最关键的阶段,湖北省武汉市仍然是主战场。下一步将继续腾空医院部分病房,征用部分场馆,改造为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确保所有没有收治的患者人数清零。

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北省委常委王贺胜
尽管防控疫情工作仍在持续,但医药产业的发展在2020年已逐渐进入了正轨。
日前,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识局梳理通知发现,国家医保局在2020年的重点工作大致分为十二条,其中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两定机构管理,加强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均是其工作重点。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打破医药行业壁垒,重塑市场格局的措施逐步落地。业内普遍认为,此次医保改革将会深刻影响医药制造企业销售体系,大批中小企业面临转型,药品集采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药品供给侧结构改革、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关键一招”。
做好第二批药集
力争4月用上降价药品

健识局在《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看到,国家医保局要求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改革机制改,做好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4月份让老百姓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加强组织支撑和平台专业化支撑,拖动新的采购模式、营销模式、行业生态成为主导型力量。
就在2月15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三批补充)的通知公布,将这一次公布范围内的产品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参照2019年12月20日《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执行。

图/ 视觉中国
这也就意味着,尽管疫情当前,药品集采工作并未就此停歇。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2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在抓疫情的防控的同时,一定要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
更为关键的是,国家医保局将研究制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医药价格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稳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事实上,销售推广、返利等政策直接造成药品生产企业的成本大幅增加,同时通过垄断销售渠道,依赖单一产品即可实现轻松暴利,是目前医药行业产生诸多乱象的根源。
未来,在国家对于药品价格实施常态化监管之后,有分析人士指出,这将直接压缩流通环节的不合理费用,通过企业间市场化竞价,充分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进一步促使药品降价。
有数据显示,我国医药行业销售支出费用平均占收入的比例已经超过40%。随着药品集采购的地区范围以及品种数量逐步扩大,已有越来越多的药品生产企业改变以往不合理的药品销售模式,进一步挤压“带金销售”的灰色空间,让药品流通市场更加规范。
深入推进支付方式
加大各地医保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两定机构管理也是2020年的工作重点。
《通知》指出,国家医保局将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按病种、病组、床日、人头等各种支付方式的技术规范,形成支付方式典型案例集,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同时,深入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指导试点城市开展模拟运行,同步做好智能监控、监测评估和配套政策。并出台实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加大对各地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力度,基本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基本建成全民参保数据库,做好医保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图/ 视觉中国
国家医保局计划指导督促各地完成本省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组建动态维护团队,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动态维护机制。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推动北京、天津等8省市编码标准测试应用工作,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15项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