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想再回顾一下这条新闻:严控公立医院数量 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_风闻
马拉喀什水手-2020-02-12 10:25
严控公立医院数量 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
2019-06-13 07:37 来源: 人民日报
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
新增或调整医卫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力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及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有关情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王贺胜介绍,意见在审批准入、审核评价、校验服务、人员资质、监督管理等涉及医疗质量安全的方面,对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在规划、税收、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向社会办医进一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
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人员、床位、诊疗量占比均保持稳定增长。
“政府始终把简化优化准入作为支持社会办医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负责人蔡长华介绍,政府对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今后,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凡是社会力量有意愿、有能力办医的,都要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
目前,健康保险普遍将被保险人在社会办医机构就诊的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提升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社会办医离不开医保基金的支持。社会办医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不得超过3个月。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9.35万家,其中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6.2万家。(记者 王君平)
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
《意见》立足社会办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巩固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推出了一批鼓励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首先要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有关医疗机构。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营利性社会办医,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各地出台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实施办法。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
三是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各地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
四是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校验医疗机构时,重点审查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参与职称评审。医学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不得对医疗机构的性质进行限制。
五是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各类医疗机构均可自愿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申请,不得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等作为前置条件。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医疗保险产品。
六是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终身禁入。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行业标准,开展医疗质量、服务能力等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