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地民警对李文亮医生的“训诫”错了吗?!_风闻
海泊利安-2020-02-12 12:05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基本事实。
12.28----12.30这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12月28日张医生上报疫情,有关部门人员实地调查,12月30日李文亮医生在个人微信群向同学,亲属,朋友发送相关信息,(具体内容都已公开,大家自己可以查到),我重点说几条。
1:李文亮是眼科医生,相关信息哪里来?不用说大家都能想明白。
2:最初他说是sars病毒
3:叮嘱相关人信息不要外泄露
第2条来看,李文亮当时得到的信息并不准确,说明当时的专家组还未完成对疫情的最终定性,确认,应该是论证期。
第3条来看,李文亮医生当时知道自己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规定是什么?(防治法),防治法合不合理?在涉及到此类重大公共安全敏感问题上,李文亮医生是否能拥有超越相关法规的言论自由?我认为没有!
我同样在等待一个交代:相关机构从12.28----1.20这段20天左右的窗口期在干什么?!毫不客气的说,我一样的疑惑,失望,愤怒……我相信,疫情结束后国家会把一切调查清楚,给民众一个结果,现在继续李文亮医生的话题。
防治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拿李文亮医生的事情试着解读下。
假如李医生提供的消息在当时短时间内大规模传播开,极可能在当地造成恐慌,结果就是大逃离,大逃亡,那现在全国可能就好多武汉式的疫区了,这就是防治法要防治的!至于很多人说:信息扩散有助于及早防护,及早解决问题……我感觉太天真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而已,为什么?首先,把社会完全理性化,理想化了。其次,这不是个人力量能解决的问题,李医生自己都中招了,个人的自律和警惕在这类传染病面前太微不足道了,只有国家或者说我们这样为数不多的国家有如此动员能力,愿不愿意承认,这都是事实!
最后,我想说,李文亮医生值得尊重,他最终捍卫了自己应有的荣誉,就不劳驾心怀各种目的好事之徒给他贴上各种标签进行消费和狂欢了!
如果,他的荣誉必须踩着同样普通的人,普通的民警上位的话,我相信,他宁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