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干部,被查处了!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2 20:15
来源:新华社
2020-02-12 19:12
擅离职守、落实防控措施不力、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疫情防控检查中违规聚餐饮酒……记者12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委获悉,湖北近期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责不力问题,并对其中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通报显示,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处长盛从锋擅离职守,被免职并予监察立案调查审查。盛从锋作为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1月23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汉到安徽老家过年,没有履行其疫情防控包保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曾都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黄家洲和东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等人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分别受到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曾都区东城办事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多个社区违反防控工作要求。该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黄家洲包保该办事处,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处置不力,对上级安排部署督办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余福安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被免职。2月7日上午,余福安在主持鄂东医养集团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时,违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要求下属医院执行指挥部调度前先需通过集团再安排,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通城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隐瞒疫情违规操办寿宴,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月22日,张新甫隐瞒自己和妻子曾经前往武汉情况,在妻子黄某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后,仍违规操办父亲寿宴,邀请村民及同事多人参加。1月24日,其妻子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2月2日,通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张新甫对抗组织调查,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隐患。
竹溪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刘涛和天宝乡林业站站长何松林、望府座林场场长刘贤慧等人在疫情防控检查中违规聚餐饮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1月28日下午,刘涛和何松林等人在天宝乡双河村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结束后,与望府座林场场长刘贤慧等人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他参与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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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处理多起妨碍疫情防控案:男子为办生日宴威胁村干部被诉来源:澎湃新闻
2020-02-12 16:24
澎湃新闻2月12日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2月11日对疫情期间强行办生日宴的汪某友(男,59岁,永川区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永川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重庆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公诉的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案件。
据悉,该案立案后,永川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完善证据。2月4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对汪某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0日,永川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永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永川区检察院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汪某友,准备于1月28日举办十余桌生日宴席,因疫情防控需要被要求停办。1月26日9时许,汪某友携鞭炮、汽油到二楼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与村干部争论未果后,便在自己腰间捆上鞭炮、胸前浇上汽油,并手持打火机试图恐吓威胁村委会同意其举办生日宴席。其行为导致镇村干部无法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严重影响到楼下村卫生室10余名病人的正常就诊。检察机关认为,汪某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另从渝北区检察院获悉,2月11日,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多次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龙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4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龙(男,25岁)因与女友争吵后心情郁闷,明知疫情期间唾液是新冠肺炎主要传播途径,为发泄情绪,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某商场外公路边,先后尾随石某某、何某某、林某某,并向石某某、何某某吐口水,向林某某泼洒色拉油,造成多人受到恐吓,相关视频上传至网络媒体,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石某某等人被恐吓后报警。同日,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郭某龙住处将其抓获,并于2月5日对其刑事拘留。经检测,郭某龙未感染新冠肺炎。
2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澎湃新闻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获悉,2月10日下午,九龙坡区西彭镇石塔村村民聂某骑电瓶车外出采购物品返村时,由于没有戴口罩,遭村干部和防疫志愿者劝诫和派出所民警口头警告后,心怀不满,从家中携带污秽物到防疫卡点去污染环境,且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撕毁政府张贴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在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再次警告过程中,聂某情绪激动,反复对民警进行辱骂,并用脚踢踹民警。最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目前,嫌疑人聂某因阻碍疫情防控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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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 男子被判10个月来源:人民日报
2020-02-12 11:29
(原标题:【#山东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男子#未戴口罩殴打防疫人员被判10个月#】)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月3日上午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案发当日,邓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执行逮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