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售价引起的话题,讨论一下这15%加成的来源_风闻
加勒比渔夫-2020-02-12 20:57
某药店卖口罩,来价购入为0.60元,售价为1.00元。被相关部门处罚了,依据为其购销差价额高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件规定的15%标准,涉嫌哄抬价格。
网友纷纷认为卖一块钱的口罩,不贵,良心价。本人也认为一块钱的口罩不贵。
不过,作为有经营药店经历者,在此必要要导出这处罚依据来源,那是药品零售价格构成的公式:
零售价=购入价X1.15. (这购入价含税,零售价也含税)
零售药店赚这加成15%的公式,早年为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可以说是几十年前的政策制定的。到了市场经济年代,该公式显得跟不上年代实际情况要求了。
如果零售药店在充分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自由竞争,没有网点布局的限制,谁都可以经营,那么,按章守法去缴税,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按市场价缴纳租金。依然用这加成15%的公式去为所有的经营商品去出售,可以说,能生存就是奇迹。
因此,零售药店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保健品卖,有那么多的非药品出售,为的是让利润高的补贴利润低的药品。也为什么高价药喜欢上架,低价药难见踪影的缘故。
为什么本人对这15%写为加成?不是定义为 15%的利润?因为这100元来价卖115元,不等于85元来价卖100元。
15÷115=0.13043=13.043%,这公式的规定,才那么区区的13%的毛利率。作为零售药店,你认为利润丰厚吗?如果卖高值产品还可以接受,卖些低值的货品,真的好可怜。
回到被处罚的案例,就算药店赚一毛钱一个口罩(6毛进价卖7毛),也算超越公式计算的。可怜吗?这样的结局,或者,消费者买不到口罩,或者,干脆捐出去不赚还落得个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