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湖北省纪委通报曝光5起疫情防控工作典型问题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0 21:45
来源:环球网
16人参与1评论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通讯员蔡永刚)2月10日,湖北省纪委通报曝光5起疫情防控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处长盛从锋擅离职守,被免职并予监察立案调查审查
盛从锋作为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1月23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汉到安徽老家过年,没有履行其疫情防控包保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曾都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黄家洲和东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等人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分别受到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多个社区违反防控工作要求。该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黄家洲包保该办事处,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处置不力,对上级安排部署督办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余福安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被免职
2月7日上午,余福安在主持鄂东医养集团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时,违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要求下属医院执行指挥部调度前先需通过集团再安排,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通城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隐瞒疫情违规操办寿宴,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2日,张新甫隐瞒自己和妻子曾经前往武汉情况,在妻子黄某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后,仍违规操办父亲寿宴,邀请村民及同事多人参加。1月24日,其妻子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2月2日,通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张新甫又对抗组织调查,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隐患。
竹溪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刘涛和天宝乡林业站站长何松林、望府座林场场长刘贤慧等人在疫情防控检查中违规聚餐饮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月28日下午,刘涛和何松林等人在天宝乡双河村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结束后,与望府座林场场长刘贤慧等人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他参与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湖北省纪委的通报指出——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用心不用力问题,对只说不干、说假话、报假情问题,对不服从统一调度、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整天忙于开会发文、填表报数而不解决实际困难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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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不力被警告的呼市卫健委书记,曾获抗击“非典”二等功2020年02月10日 17:51:02来源:南方都市报
245人参与14评论2月9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6人因防控失职被点名通报。其中,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呼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云文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呼市卫健委主任冯小红被免职,呼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兴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云文清曾获呼市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呼市抗击“非典”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云文清
曾获劳动模范、抗击“非典”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据官网简历显示,云文清,蒙古族,1963年6月出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86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内蒙古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毕业,医学学士,内蒙古党校研究生。
云文清历任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质检科科长、医务科科长;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院长。曾获呼市劳动模范,呼市抗击“非典”二等功,200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007年获“全国优秀中医医院院长”荣誉称号。
对呼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严重问题负主要责任,卫健委三领导被处分
2月9日深夜,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6人因防控失职被点名通报。呼市卫健委三位领导均受到了处分。
据通报,呼市卫健委作为全市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的严峻性认识不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不力,统筹协调不全面,工作举措落实不到位,防控部署不严不细不实,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重大事项请示汇报不及时, 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负主要责任,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和被动局面。
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同意,给予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云文清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冯小红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给予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兴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患者带病辗转就诊,呼市第一医院和赛罕区第二医院领导被处分
新冠肺炎患者林某某在确诊前,曾因发热于1月25日至31日期间,先后多次赴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和赛罕区第二医院就诊,两家医院接诊医生每次均询问林某某是否有武汉旅居史,林某某回答曾去过沈阳。接诊医生对于林某某的发热症状及肺部感染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未彻底查明其病因的情况下,均以普通呼吸道感染或肺炎予以检查治疗,致使林某某在携带病毒状态下7天内反复辗转就诊,未得到及时收治。
期间,林某某与多人外出聚餐、密切接触,导致其中1人被确诊感染,多名医护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被隔离,造成了疫情的扩散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通报称,呼市第一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履行防控责任不力,相关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实,发热病症诊疗不规范,呼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恒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呼市卫健委党组成员职务;呼市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王志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呼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杨海平(非中共党员、聘任制)被给予记过处分,被解聘副院长。
赛罕区第二医院院长李燕被给予批评教育;给予赛罕区第二医院副院长闫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呼市第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副主任马国栋及3名医生、赛罕区第二医院接诊医生被责成医院党委严肃处理。
对疫情防控重大事项报告避重就轻,呼市第二医院领导被处分
1月25日,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曾某,与其父母一同由新城区疾控中心救护车送至市第二医院就诊。1月28日,曾某的父母被确诊,并被转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进行治疗,曾某则继续在呼市第二医院住院观察。
期间,曾某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经专家会诊,可解除医院医学观察。呼市第二医院在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市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于1月30日自行决定解除曾某的医院医学观察,改为居家隔离留观。在决定曾某出院居家留观后,呼市第二医院未及时与曾某居住地的疾控中心进行对接,而是要求曾某个人与疾控中心联系救护车,在救护车未到达医院的情况下,曾某独自在病房、门诊大厅、医院门口警卫处等待,导致曾某近4个小时未得到有效管控。
调查中还发现呼和浩特市二医院未能严格落实市委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重大事项存在报告不及时、避重就轻等问题。
通报称,呼市第二医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李桂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呼市第二医院副院长王彩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院长职务。
文:梁建忠
(资料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呼和浩特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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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汲取湖北省红十字会失职失责教训2020年02月10日 19:41:32来源:人民日报
2326人参与130评论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消息,2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工作组认真落实陈竺会长指示,与武汉协和医院联系重症患者转运车队派驻事宜,武汉协和医院接收我会派出队伍。总会采购的首批监护仪400台、呼吸机208台已运抵武汉,并按照湖北省指挥部统筹安排配发至定点医疗机构。总会加强与海关密切合作,认真做好境外捐赠物资免税政策的落实,已为总会及地方红十字会办理13批境外捐赠物资入关手续。
2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红机党发〔2020〕9号),要求总会各党支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汲取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失职失责的深刻教训,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做好参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月8日,北京市红十字会、青海省红十字会重症患者救护转运车队16人抵达武汉,与武汉同济医院工作对接,协助做好重症患者救护转运工作。江苏省无锡市红十字会协助办理海外捐赠医用防护物资清关手续,实现疫情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湖南省益阳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慰问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北京市红十字会999紧急救援中心派出救护车418辆次,受理发热病人用车41辆次;自1月22日至2月8日,999紧急救援中心已累计出车7383辆次,受理发热病人用车499辆次。甘肃省红十字会在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统一部署下,与省工信厅、卫健委、药监局联合开展捐赠物资查验工作,重点对急需医用物资进行检查、统一登记。山西省红十字会积极联系省财政厅,增加开通5个捐赠发票开具端口,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与省审计厅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