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理解”的悖谬之处_风闻
长风-2020-02-08 22:22
与“理科”相对的“文科”科目当中,“阅读理解”是个主干性质的内容模块。不仅卷面上分值高,而且从本质上说,所有“文科”科目,比如语文和外语,教学过程就是以“阅读理解”为最主要的教学形式。
我也懒得考究这个“阅读理解”这个训练模式到底是源自对哪个问题的解决诉求,但是我觉得这个训练模式,好像跟“翻译”有关,只有在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训练过程当中,这个“阅读理解”才是可以“理解”的,才有“我阅读某段其它语言的文字,理解其中意思并用我的语言将之表达出来”的正常逻辑。只有这个过程,才有“我的表达以作者本意为标的并且趋向于作者意思”的正常意义。
但是,对于一段文字,用同样的语言做不一样的表述,显然、必然会悖离作者的原意,何来“理解”?人家用一段确定的表述去表达意思,那么那被表达的意思必然就是那表述本身的唯一表达,其它表述形式,必然与作者的表达不同,必然与作者的意思表示不同,那么,你是在“理解”什么?你所“理解”的,那跟作者有关系么?那是你自己的意思表示,是你认为的作者的意思,那跟作者,还有关系么?
别人的表述,你可以评、可以论,那是你的评论,但是你没可能替作者去发掘作者的表述形式中蕴含的作者本人都不知道的“真正意涵”,人家用不着。作者的表述,就是作者的唯一的、确定的意思表示,作者的这个唯一的、确定的意思表示,没有第二种表达形式。除了作者已经使用的表达形式,其它的所有表达所蕴含的意思表示,都与作者已经使用的表述形式所表达的意思无关。
当然,上面说过了,不同语言之间,可以有这种“阅读理解”的训练,因为不同语言工具之间,有尽可能趋向共同意思表示的各自语言的表达形式,这就是“翻译”。但是,你一段大白话文字,用的甚至是我正在用的语言表达形式,那还“阅读理解”个啥?我这段文字,你阅个读理个解看看?你怎么不把你自己的“阅读理解”的结论再做个阅读理解?
汉语的古文,有一点“阅读理解”的意义,因为古人语言工具与我们现在所用的汉语语言工具虽然一脉同源,其基本元素都是相同或相通的,但是具体的使用习惯和范式已经有较大不同,因此有一定的“理解”的需要。但是,古文的“理解”,需要趋向于使用现代语言工具,实现对原文的理解,对作者的意图的理解,而不是用现代语言工具复述古文之意。还是那句话,作者的意思,就在那表述里,不在除了那表述之外的任何表述当中。
只有在本质上相异的语言体系当中,才有不同语言工具趋向于相同意思表示的各自语言表述,才有重新建构的必要和意义。这就是“翻译”的存在价值和必然使命。
好笑的是,在“翻译”领域里,反倒有人“忠于原语言”,动辄“想理解原意,只有学习作者语言”。语言工具有效能高低之分,有形式上的差异,但是语言工具的核心职责是表达自主意志的意识活动,这是其核心意义。而语言工具所要表达的自主意志的意识活动,所有人类乃至所有的自主意志,都是相通的,特别是对于具有共同的认知和感知生理基础的地球上的动物界 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兽亚纲灵长目简鼻猴亚目人科人属人种的所有个体来说,语言工具所需要表达的意识状态的范围,是相通的,是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的。由于形式上的差异,相同意思表示的表达形式可能有语义内涵之外的差异,包括“形式美感”,但是那与“语义”无关。任何一个语言工具的具体表述,一定能够用其它语言工具复现,当然,绝对的复现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总体上的趋向,是必然可以实现的。当然,语言工具也有侧重和擅长,无非就是效能高低的问题。
因此,“阅读理解”,就是个不同语言间“翻译”的特定训练过程,与语文、文学这类科目无关。
文学,只有两个必要训练过程,一个是记忆,一个是评论。记到自己脑袋里的明句哲言,才是“自己的”,才是自己的评论的根据;评论,是自己名义之下的评与论,是自家的一家之言,不是托作者之名的自说自话。
对了,说起来,这“阅读理解”还真是另外两个“学科”的核心技能,一个是philosophy,一个是religion,这两个“学科”,都是假借作者名义自说自话掺私货的集大成者。这俩范围,才是“阅读理解”的正确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