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也要借机“感染”中国了?_风闻
长风-2020-02-08 22:01
之前“我不是药神”带起的一波舆论,有“吹哨人”的影子了,这次疫情及李文亮的不幸遭遇,显然就成了“吹哨人”的“极大利好”了呢。不过,这个“吹哨人”的存在,在法律体系内的位置,本质上跟“反对派”在政治体系的位置一样,都是以“自由”的“监督”的幌子,被孤立出来的、被确保在利益集团面前处于绝对劣势的花边陪衬。
吹哨人,其关键特征是:一、孤立,孤立于其所在的环境和体系,而无法从任何体系获得显性、可靠的助力;二、弱势,其存在及行为,必然对某个既定的利益集团形成绝对的敌意,而其孤立身份,对利益集团必然是绝对弱势。绝对到,被物理消灭都很容易抹消痕迹;三、绝对依赖“媒体”,但是根本无法从“媒体”那里获得显性、可靠的保护和保障;四、吹哨人只有在极具偶然性的在“媒体”上造成“声势”,并且得形成足够的监督民意以杜绝利益集团瞒天过海的不择手段,才有可能产生“作用”。
综合起来,“吹哨人”就是个孤立的、被既定的利益集团敌视仇视的、相对利益集团处于绝对劣势的、极易被抹消压制的幌子摆设,这个角色要发挥作用,还不如靠利益集团良心发现可能性高。
“西方”蛮夷的自私自利的本能,让他们(利益集团)在设计制度体系的时候,本能的寻求保障他们(利益集团)的绝对控制能力。监督、监察岗位,行使的是“否决权”,非建设性,品级可以而且应该低,但是权力必须高,才能真正形成“制衡”。而且这个岗位是个招人恨的岗位,必须处于既定的行政体系,必须获得既定体系的保障和保护。少扯什么“法律”,法律的关键特征就是被动性,是“民不举官不究”,一个孤立无援的存在,真出了事,谁知情?谁举报?谁提供线索?谁协助调查?让那个以他们为敌的相关利益集团么?没人出头,司法体系怎么保护他们?司法体系能知道他们是谁么?
“吹哨人”的存在,就是“西方”利益集团固化、谋求绝对控制的产物。这东西在司法程序上与“沉默权”、契约精神职业道德的讼棍一样,都是以“公正”的幌子而实现对“权贵”阶层的为所欲为的宏观上的绿灯。
吹哨人~
整个社会体系,每个成员皆有监督举报之责,这还有什么岗位需要?为了方便利益集团缩小怀疑目标么?而举报线索,必须通过没有自身利益诉求的国家机器,公检法、行业行会,这些机构本身就能够做出初步的鉴证和筛选,而国家机器本身的利益诉求必然是自洽顺畅运作的社会体系秩序,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必要的初衷和前提。只有通过公正权威渠道汇集分析的线索,才是国家体系的可靠决策来源。若本应公正权威的渠道不畅,那是这个渠道建设的问题,不是这个渠道应否存在的问题。
少扯什么“舆论媒体”,“舆论机器”本身对任何行业都是外行,其本身又有极其确定的利益诉求,激化矛盾放大冲突才是他们的利益所在,所以这个行业值得托付么?能够依赖他们去解决问题?他们凭啥?凭他们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