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厉打击拒绝隔离治疗传播新冠病毒违法犯罪行为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07 15:26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2-07 11:07
澎湃新闻 2月7日从公安部获悉,针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易发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专门印发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近日,部分人员刻意隐瞒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
2月1日,青海西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苟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7日返回西宁后,其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隐瞒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情况,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苟某还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造成严重后果。目前,苟某及其子均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1日,广西玉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薛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月15日,薛某在外旅游时出现低热,返回玉林后,到医院就诊过程中,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要求的预防、控制措施,仍与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薛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2日,江西赣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陆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月17日,陆某乘飞机到外地游玩,期间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25日返回赣州后,在被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陆某仍乘公共交通工具与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陆某已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2日,吉林长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王某系武汉某医药公司职工,1月19日回长春探亲后,未向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在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3次就医时,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长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与多人密切接触就餐,造成严重后果。目前,王某已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3日,江西上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彭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月23日,彭某从湖北麻城到上饶后,未按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登记。1月29日,在其发现自己已发烧的情况下,仍对医生及社区防疫人员故意隐瞒湖北来饶的实情,并与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彭某已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4日,四川雅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侯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月17日,侯某从武汉返回雅安后,刻意隐瞒从武汉返回的事实,四处走亲访友,与多名群众密切接触。1月27日,侯某因咳嗽、发热去医院就诊时,刻意向医生和防疫人员隐瞒工作生活经历,与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侯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2月4日,云南景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郦某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有武汉旅居史,返回景洪后出现咳嗽等症状,被卫生防疫机构采取隔离观察治疗。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郦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病毒,造成严重后果。目前,郦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被隔离收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故意或者放任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是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环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主动报告,及时就医,接受治疗,自觉隔离,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负责。希望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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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田两男子隐瞒武汉接触史,已被刑事立案!来源:@西安发布
2020-02-07 11:11
1月22日蓝田县蓝关街办李某、三里镇王某由武汉返回蓝田,刻意隐瞒湖北武汉接触史,并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直至2月5日在核查中被发现。2月6日,蓝田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李某、王某以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凡有疫情发生地来往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一旦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积极配合隔离观察,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责。
蓝田县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新型肺炎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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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通报8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2-07 10:29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陕西安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战时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9件,初核39件,立案12件,处分10人,组织处理55人。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八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旬阳县神河镇脱贫办专职副主任何坚,镇干部马胜利、陈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按值班安排,2020年1月26日,神河镇政府机关春节及疫情防控带班领导为何坚,值班人员为马胜利、陈飞。当日上午8时30分许,旬阳县委负责同志明察暗访疫情防控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均未在岗。电话督促后,半小时左右3人才陆续到岗。1月30日,何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对负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胡朝余,责成向旬阳县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对负主体责任的镇长华开军,由旬阳县纪委对其谈话提醒。
二、旬阳县铜钱关镇社保协理员刘东隐瞒胞弟从武汉返家等问题。
安康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铜钱关镇上报的《湖北及武汉来(返)旬人员健康登记表》有60余处明显错误。旬阳县联防办收到该表后,未认真审核,直接纳入全县数据统计,造成整体数据失真。该表签批人为镇党委书记陈康、镇长张先锋,填表人为刘东。另发现,1月20日刘东之胞弟从武汉务工返回家中,与其同住的刘东直至1月30日才按规定申报。以上问题,刘东负有直接责任,由旬阳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刘东处隔离期,尚未结案);陈康、张先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铜钱关镇纪委书记夏长朝监督责任缺失,责成陈康向旬阳县委做出书面检查,旬阳县纪委对张先锋、夏长朝谈话提醒,其他责任人由有关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杨鹏漏报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
1月23日,杨鹏向镇政府汇总、上报本村各组湖北返乡人员信息时,将已清楚掌握的八组湖北返乡人员谢某某漏报。直至1月25日,向阳镇政府大数据对比发现该问题,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祥军进行核实,杨鹏才予以补报。1月27日,谢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杨祥军主体责任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未被及时隔离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险。2月2日,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杨祥军予以批评教育。
四、紫阳县蒿坪镇双星小学教师温泽武(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违规聚餐问题。
1月25日,温泽武从微信群收到县指挥部不聚餐令。1月26日,在明知亲属中有湖北黄冈市返乡人员的情况下,温泽武使用双星小学灶具、餐具,在本校一楼教师办公室设宴两桌,召集从湖北麻城县返乡人员张某某、汪某某夫妇及其他亲属共23人聚餐,导致就餐人员存在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2月2日,温泽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叶方军等人排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按照镇村会议安排,叶方军直接承担筷子铺村一组、二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1月27日,中池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发现,叶方军的儿媳、孙女近日在湖北旅居5日后返回筷子铺村一组家中;一组村民张某某近日在湖北黄石市、武汉市旅居6日后,又在汉阴、石泉县城及中池镇多处游玩,才返回家中。以上疫情,叶方军未发现、上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2日,叶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石泉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中池镇副镇长(包片责任人)徐进诫勉谈话。
六、石泉县移民(脱贫)搬迁办职员刘胜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月1日11时许,刘胜聪驾驶摩托车无视执勤民警手势指挥,强行冲闯本县池河镇疫情防控筛查检测点,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月2日,刘胜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石泉县纪委对主体责任人、县移民(脱贫)搬迁办主任张本康警示谈话。
七、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经查,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东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斌失职失责问题。
2月2日,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在汉滨区恒口镇东坝社区检查时,发现社区居委会武汉返乡人员及家庭成员台账漏测漏报8人;由居委会负责监管的6户18人自行居家隔离人员中,部分人员居家隔离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对居家隔离对象周某某、王某监测体温、报送信息。以上问题胡斌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总台央视记者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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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你没商量!这些涉“疫”违法行为千万别干!海南文昌已多人触犯来源:南国都市报
2020-02-07 13:42
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
社会各界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
但仍有不少人
在违法边缘不断试探
近日
文昌公安已查处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散布谣言,罚

1月25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业主微信群里散布谣言称文昌市龙楼某小区有业主感染新型肺炎,感染者已经被隔离,其所发布的不实言论被微信群里的人员大量转发,在龙楼地区造成恐慌。接报后,龙楼派出所迅速将违法行为人林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林某对自己未经核实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林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月26日,有人报警称网上谣传文昌市锦山镇某村有一名武汉归来的学子,有人发烧并封村,要对接触者进行隔离,在当地一定程度上造成恐慌。锦山派出所接报后,随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欧某梅、张某丹。2月1日,发布该谣言的男子吴某江到锦山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自己在微信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江等3人予以行政处罚。
强行冲卡,罚

1月29日,文昌发布强化落实省疫情防控I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对进入文昌市道路路口(除海文大桥入口、文琼高速清澜互通入口、文昌动车站外)进行全封闭管制,对本市以外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
2月2日下午,云某光(男,文昌人)驾驶一辆广西牌照的小轿车从海口市琼山区三江高速路口转由锦山镇某路口回冯坡时,不听村委会干部劝阻,强行通过。
同天下午,孙某(男,海南乐东人,家住琼海)驾驶一辆非文昌牌照小轿车,未经允许强行冲闯冯家湾防疫检查卡点。冲卡事件发生后,文昌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拦截和侦查,并迅速锁定和抓获违法行为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2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南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1.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测、检疫、强制隔离、留观治疗的;
2.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3.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4.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5.存在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牟取暴利、囤积居奇等严重扰乱市场、社会秩序的;
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7.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8.以威胁、暴力方法阻碍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
9.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疫情等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10.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或者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
1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12.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吴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