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毓灵:论殷墟刘家庄北地铅锭贮藏坑性质_风闻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0-02-07 17:24
殷墟刘家庄北地位于宫殿宗庙区以南约一千米处,东部与苗圃北地相邻。自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应的考古发掘也持续进行,特别是2006—2012年间多次大规模发掘,发现的大型道路、沟渠、作坊、居址、祭祀坑、巨型灰坑、水井、墓葬等遗迹,对研究殷墟都邑布局、手工业生产、族邑形态等重大学术问题提供了至关重要的资料。
笔者曾就2008、2011年该区域内发现的青铜窖藏坑,结合水井内打碎置弃的青铜礼器,指出窖藏坑与水井的年代均为殷墟文化四期晚段,窖藏坑原本是作为粮食的储藏坑,水井只为生产、生活提供水源。之所以在其中埋藏、置弃重要的青铜礼器,与西周灭殷的重大历史事件有关,殷人面对汹涌而至的大军,仓皇之际,掩藏与破坏重要的青铜礼器是殷人的必然选择。
2015年8月,在刘家庄北地发现一座铅锭贮藏坑,出土铅锭293块,总重量达3404千克。本文结合此贮藏坑的发现、发掘及其与周边遗存的关系,对此坑的性质进行讨论。
一、发现与发掘
2015年8月5日,华北地区酷暑难耐。当日上午,笔者本要乘高铁直奔陕西宝鸡,与多位同仁汇合,参加一年一度的学术考察活动。但各种阴差阳错,最终未能成行。
下午刚上班,安阳工作站技师霍慧军向我反映,称有人举报,在殷墟南部约一千米的刘家庄北地建筑工地,挖掘机可能挖到文物了,现场有大量人员围观。听闻此言,心头一惊。该区域需要进行建设施工的位置,已于2008—2012年连续进行大规模考古发掘,并无遗漏的可能性,咋会再出文物呢?
带着疑惑,我与霍慧军立即赶到现场。结果发现,施工单位未经申报,擅自更改、扩大施工范围,该区域从未进行过考古发掘。挖掘机已挖出南北长约80、宽13、深4.5米的大坑。从大坑的四壁上,明显可以分辨出大量的殷墟时期的灰坑、房基、墓葬等。其中两处墓葬的人骨已暴露在外。现场散落大量同时期的陶片、夯土墙坯等。初步判断,大坑内的文化遗存已破坏殆尽。在大坑的东北部向东凸出的缺口处,堆积大量未被运走的土。近距离观察后,我发现土中除了殷墟时期的陶片、动物骨骼等遗物外,还有小块的金属物质,起初我怀疑是铜器残片,初步判断可能是殷墟时期的墓葬被挖毁了,里面随葬的青铜器可能被破坏了。
鉴于事态的严重性,我立即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马上向安阳市行政执法大队、安阳市文物局、殷墟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简要说明情况,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取证、处理。为了了解究竟是何种遗存,受到多大程度的破坏,我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简单的清理。去除表面的虚土,暴露出来的文物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施工人员在挖到这些文物后,他们也感到事态的严重性,就又用挖掘机把挖出来的文物堆在一起,再覆盖虚土,这也是此处为何有虚土的原因。
随着虚土的一点点清除,一块块扁平长条形的金属物逐渐显露出来,上层是被施工人员重新堆放的,下面还有一部分保持原来的埋藏状态。凭借多年的发掘经验,我初步判断,这是一座金属窖藏坑,从金属的锈色、光泽判断,应该是铅。这些呈块状的金属正是青铜器铸造必需的铅锭。此地距东部殷墟时期的苗圃北地青铜礼器铸造作坊不足400米,属殷墟时期南部手工业作坊区范围内,此处发现铅锭的贮藏坑并不意外,但这却是殷墟发掘90年来首次发现。
在与施工负责人解释、说明时,负责人的一句话让人深感痛心,他轻描淡写地说,“这不就是像安阳钢铁厂里的废渣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很多人由于没有相关的知识,除了他们认为“值钱”的宝贝外,其他都不重要。
由于担心已有铅锭流失,且现场围观的群众太多,也担心之后的文物安全,我又不得不报警。等接待完最后一批到来的相关部门人员,已经晚上9点多。每个部门都称十分重要,高度重视,但如何处理,谁也拿不出具体措施。文物暴露在外,当晚与以后的文物安全由谁负责,大家都是“王顾左右而言他”,不置可否!无奈之下,经与唐际根队长电话商量,把考古队的车辆开到现场,安排两名技师,另外找4名平时相熟的工人,当晚蹲守在铅锭边。安排妥当,已是深夜!
此后,经过数天的周旋,并考虑到文物本体的安全,最终安阳队决定进行抢救性发掘。要想全面了解铅锭的年代、性质等相关问题,很显然只清理被破坏的遗存是不够了。于是大体以破坏区域为核心,布设探方进行发掘,最终历时两月有余,共发掘450平方米。当时本人正在洹北商城韩王度东侧发掘铸铜、制骨作坊遗址,两处发掘区相距较远,无法兼顾,此项发掘工作后来转由唐际根队长具体负责。
二、铅锭贮藏坑基本情况
发掘清理后可知,编号为H25的铅锭贮藏坑北半部已被挖掘机挖毁,挖到铅锭后停止,因而H25下半部分保存相对完整。H25被一条“路面凹凸不平的商代晚期道路L1”所叠压,东北部一角被不规则的灰坑H19打破,H25自身打破了H29、④、⑤及H106。从地层及出土遗物判断,与H25大体同时的遗存有F1、H18、H31、H17、H32、H38、H42、M13、M14、料姜石面、石子路、院落等。
综合分析,发掘区内,以房基F1为主体,四周分布有与之相关的院落、料姜石活动面、石子路、贮藏坑、灰坑、祭祀坑等遗存。
F1仅存部分柱础,由柱网结构判断,F1由东西并列、中间有隔墙的两个开间,以及西北部的附属建筑构成,编号为F1R2的东部开间南北跨度约3.5米,如果柱1与柱27为东界,则其东西宽度约14米;F1R1为西部开间,南北跨度为4.4—4.5米,东西宽3.3—3.5米,其北侧墙体外还有廊柱,廊道宽约1.4米。F1R1西部与北部还发现有柱洞,可能是亭阁之类的附属建筑,平面呈长方形,四角立柱,南北长3、东西宽2.2米。值得注意的是,在该附属建筑内有灰坑H18,平面近心形,西面宽、东南较窄,坑口长1.7、宽1.2—1.3、深0.2米。底部十分平整,坑壁似经过长期火烧形成一周较厚且硬的烧土壁,其功用不明。
殷墟手工业作坊区内,多发现有“长条形”的建筑遗存。刘家庄北地发现有制陶作坊、往东300米左右就是苗圃北地铸铜作坊,再往东是铁三路制骨作坊。这些作坊连成一片,甚至相互交织,被称之为殷墟的“南部工业区”。在工业区内,这种长条形的建筑较为普遍,它不同于用于居住的“四合院”式建筑,其主要功能可能与手工业生产有关。
F1东部、南部的料姜石面、石子路、院落等显然是便于人们生产、生活、出行而构筑。
F1南侧3.6米处为H42,是一处残灶;5.5米处是H38,坑底呈浅锅底状,底面为烧结面。推测可能与冶铸作坊遗迹有关。
F1西北角外5.5米为一座不规则状的大灰坑H17,南北残宽2.6、东西残长3.1、深0.62米。其底部又分别下挖形成H31、H32两坑。其中H31较为规整。坑底有一件残断的石礕,花纹精美。
H25坑口平面近圆形,直径约1.8米;坑底略小于坑口,底部平整,直径1.65—1.74米,坑深1米。坑壁光滑平整,明显经过修整。
从未被破坏的坑体来看,坑口至铅锭层顶端,有厚约0.5米的封填土层,为内含黄土颗粒及少许炭并偶见陶片的灰色土。未经夯打,但土质密实。应是有意识封填坑口所致。
H25内的铅锭只叠放到坑中部的高度,从清理的情况来看,先在坑底铺草编类物质,然后逐层摆放铅锭,铅锭与坑壁间有一定间隙。
从出土的陶片判断,H25及其周边的一些灰坑年代为殷墟文化四期晚段。
三、铅锭贮藏坑被封存的原因
铅是铸造青铜器或铅器的重要原料。H25内总重达3404千克的铅锭显然是贮藏的原料。H25距离东部的苗圃北地铸铜作坊也仅有数百米之遥,把铅锭统一贮藏,以备铸造时取用也是可以理解的。为了能够随时取用铅锭,贮藏坑一定是可方便提取的。但实际上,贮藏坑被人为有意地封填了。
从简报可知,与F1大体同时,分布于其周边的灰坑中都回填有大量的与建筑有关的残块,特别是在F1西北部的几处大灰坑中,发现大量被烧毁的墙体及屋顶残块,而F1东南部几乎未发现。简报推测这是由于F1及其附属建筑是东南向西北倒塌所致。
在《殷墟刘家庄北地青铜窖藏坑性质探析》一文中,笔者指出,殷墟遗址内有许多被焚毁的建筑倒塌堆积,时间均集中在殷墟文化四期晚段之时,这种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与周人灭殷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关。
与刘家庄北地四合院建筑F35、F79—样,与铅锭贮藏坑有关的F1也同样毁于大火。F79东院内的窖藏坑H2498本用于存储粮食,但在其底部却放置三件青铜器和一件仿铜陶器。器物之上铺草掩盖,而随后的倒塌建筑残件直接叠压在铺草之上。这表明掩藏铜器与建筑被焚毁之间的时间非常短。我们可以想象殷人仓皇逃离家园的情景。
按道理,在F1倒塌之时,如果H25没有被封填的话,其上半部分同样会被填满建筑残件。作为储备铅锭的专门地点,为了便于提取铅锭,使用期间必然不会被用土封填。如此我们可以推测,H25被封填,并非出于使用铅锭的要求,而是出于掩藏该批重要物质的需要。与H2498器物之上铺盖的草一样,既然在逃离时无法带走如此大量的原料,就地掩藏是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