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保护不是你,是我_风闻
劳动模范-做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2020-02-05 12:43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部门作风建设有了向好的重大转变,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尤其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更是“顽疾”。各级行政部门应该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不断把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产生原因有多种原因: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有制度原因、个人原因等。从2019年甘肃省人社厅人才引进被通报的问题来看,还有一种原因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程序”有着错误的认识。
随着我国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逐步推进,按程序办事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目前,现在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无时无处不在强调程序。因为有了规范的办事程序,增加了群众办事的便利性,政府公开办事程序,也拉近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示了政府形象。但同时,在行政机关做好程序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对程序错误理解的一面。 它成了那些官僚主义者和形式主义者推脱掉自己责任的挡箭牌,成了办事效率低下、漠视群众利益的借口。
行政程序,源自法律领域“程序正义”的概念。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程序正义理念之所以在行政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因为任何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现代法治国家特别强调对于重要的行政行为程序加以规范化,即对直接影响行政相对方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实行严密的程序控制,以法定的形式设置若干程序规则和制度来控制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力图反映现代行政的民主、法治精神,体现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
为了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对甘肃省人社厅人才引进事件进行回顾:甘肃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于2019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将引进高层次人才由过去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给用人主体放权。可1个月后,在未征求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也未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会议审议的情况下,甘肃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设计了一套非常繁杂的人才引进程序。将事后备案变相分为招聘计划备案、考试体检备案、审批结果备案等3个事前备案环节,每个备案环节都要审批,共涉及11项内容,名为“事前备案”实则“变相审批”。在“变相审批”中,甘肃省人社厅要求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报备材料必须由甘肃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盖章后上报,否则甘肃省人社厅不予受理。2019年1月23日,甘肃省人社厅发布了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历时5个月才完成第一个引进博士的“备案”,到7月底,还没有1名高层次人才真正引进落地。从上分析看出,甘肃省人社厅设计了一套非常繁杂的人才引进程序,主要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弄权”。如果人才引进由审批改为备案,作为人才引进的主管部门,手中就没有对引才单位的生杀大权,这个乌纱帽就没有了“含金量”。所以就把“备案”变为了“变相审批”。二是为了“避责”。所有材料必须有省编办和教育厅盖章上报,无非就是为了推脱责任,将来人才引进出了什么问题,也有前两个部门来背锅和垫背。至于人才能不能引得进,和人社厅就无关了。可以想象出,甘肃省各引才单位,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也是受到了各种“人才引进程序”的刁难,人才引进的进程多次以不符合“程序”被延缓,程序不是为了保护引进单位的引才权益,而是成为甘肃省人社厅滥用权力的保护伞。所以此“程序”根本就不符合行政程序的基本精神。
那么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如何看待和规范程序,根据我在百度百科上查的资料,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有三条:一是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体现法制政府和文明政府的理念。二是为维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人格尊严提供程序性保障。三是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我认为,根据这三条原则,我们可以有三个判断标准:
一看程序是不是法定。行政程序的一个原则,就是“程序法定”,就是程序一定就是经过了法定程序产生的程序,这是行政程序的首要原则。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甘肃省人社厅出台“变相审批”的文件,并未经过征求省委人才工作领导成员单位意见,也未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会议审议,而是自己肆意弄权的结果。这个“引才程序”自己都没有经过正当程序,怎么能用这个非法程序来约束别人。
二看程序的初衷。看程序是不是为结果正义提供了程序性保障,还是“程序”就是一些无意义的环节。看看程序是保障政府的“权力”,是在扩张政府的“权力”,还是保障的群众的“权利”。
三是程序是不是促进了效率。行政程序有一个行政效率原则,就是能精简程序的一定要精简。比如司法领域还有一个简易程序原则,对处罚一定数额以下的可以当场缴纳。我们要看这些“程序”是不是可以精简,是不是必须要有,是不是可以区分不同情况,不能对任何事情都是全部程序,都是不能少一个环节。
虽然我们分析的是甘肃社人社厅的案例,但办事效率低、程序繁琐这些情况在我们省也一定程序的存在,有些地方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如何从程序的角度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行整治,值得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