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人防控疫情不力被停职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02 21:41
来源:人民日报
27人参与10评论记者从湖南省纪委监委获悉,近日,湖南省纪委发出《关于严明纪律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肃执纪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岳阳、娄底等地对3起违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通报。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唐虎被停职。1月25日下午,岳阳市南湖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确保把防控措施做到位,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会议决定,对在防控工作中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唐虎先予停职处理,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并对所有在防控工作中庸政懒政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冷水江市委办副主任蔡俊峰、市政府办副主任杨文不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根据娄底市委的安排,冷水江市应于 1月26日7时30分前报送精确到乡镇街道的从湖北返乡人员统计数据(时间截至1月25日)及相关信息。蔡俊峰、杨文在具体落实工作中,没有认真领会上级的要求,没有抓好工作的督促落实,没有对相关材料与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导致冷水江市未能及时按要求报送从湖北返乡人员数据及相关信息,且先后三次报送的数据不一致,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经冷水江市委研究决定,对蔡俊峰、杨文予以停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
涟源市古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贺永擅离职守问题。1月26日,经涟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查组督查发现,古塘乡值班领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贺永擅离职守、没有到岗到位。经涟源市委研究决定,对贺永予以停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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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通报9人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来源:新华网
2020-02-02 14:03
贵州遵义通报9人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新华社贵阳2月2日电(记者刘智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9人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根据通报,个别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排查防控不深不细被问责。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确诊一起家庭聚集导致3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查,红花岗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重安排部署,轻督查检查,排查工作方法简单,未及时排查出从武汉返回遵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相关部门在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后,沟通不畅、反应迟缓、处置不力。目前,经遵义市委同意,责成红花岗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其中,红花岗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书记管礼伦,区委副书记、区长游劲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由市委对其批评教育。红花岗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区长张云桥,工作调度不力,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不够,未及时掌握疫情及处置情况,决定对其诫勉谈话。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定杰,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祝忠勇,对疫情防控排查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深不细不实,决定对其诫勉谈话。
另外,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凤朝门社区包保领导赵公松,认识不到位,排查工作方法简单,包保责任落实不力,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给予政务记过处分。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玉鹏,排查工作不全面、不细致、不深入,决定对其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红花岗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大强,统筹协调不到位,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疫情处置不力,决定对其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红花岗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敏,在分管疫情防控工作中,工作不到位,决定对其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吸取教训,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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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6起疫情防控作风不实、履责不力 典型问题来源:湖北之声
2020-02-02 17:26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监督,突出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葆良及团陂镇党委书记万学锋等人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宣传不到位,多个村违反市指挥部“六个一律”要求。黄冈市委提名免去李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该镇党委书记万学锋被免职。
2.红安县华家河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不实、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该镇1名脑瘫患者在家人被隔离期间死亡。镇党委书记汪宝权和镇长彭志鸿被免职,县纪委监委对汪宝权、彭志鸿予以纪律、监察立案。
3.枣阳市熊集镇党委书记邢天斌,太平镇镇长齐本忠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聚餐,邢天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齐本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参与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德运等人负责的防控点未按要求有效管控车辆和人员,未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规范登记监测。王庆度、徐德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5.大冶市大箕铺镇党委副书记陈亮、农办主任付玉红落实防控责任不力,其驻点村存在聚众“带彩娱乐”问题,且在市纪委反馈问题后仍不整改,陈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付玉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该村支部书记石教国受到撤职处分。
6.江陵县郝穴镇江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朱晓谎报自身病情、逃避防控责任被辞退,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湖北之声记者李丹琼 通讯员刘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