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神”与2019-nCoV_风闻
完颜亨利-2020-02-01 15:53

2020年2月1日
岁末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扰乱了新年伊始的喜庆气氛。可歌可泣的“战疫”事迹层出不穷,此且不论;随之而来的,还有份量不小的质疑、猜忌和谣言。集其成气候者,约以下3类:其一为疫情初起时私自讨论SARS发作并被传播、惨遭处理的“武汉八君子”,其二为鄂省汉市两级政府决策拖延、处置不力的昏庸误国,其三为武汉红会物资分配不公的重重黑幕。
对于“武汉八君子”,我的态度一直很明确,私自发表传播引发人群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息,无论事后是否被验证为正确,都是错误行为,理应受到惩处。有人以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为例,试图证明出售未经正规渠道确认的药品(或传播未证实消息)确实起到治病救人作用(或事后证明该警示正确),便应该被认定为是“事前诸葛亮”式的英雄。对不起,这一点无法苟同。理由就两点,第一,药神被认定无责是经司法机关认定,而不是民间舆论认定,民意可以事后赞叹其未卜先知的神奇,但无权予以免责,更无权推翻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惩处;第二,如果事后得到验证的谣言可以免责,那么事后没有被验证的谣言应当如何处理?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内蒙转至北京治疗的两宗鼠疫事件期间关于内蒙大范围传播、北京人心惶惶的谣言,当其时是当英雄对待,还是该立即封口?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易被传播的个人言论因其随意性以及往往缺乏证据和实证,“产出”容易且速度快,而正规渠道的公告则因收集整理证据、专业分析判断的严谨性,“产出”速度永远也比不过谣言,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诚然,我们有动机要求正规公告快些再快些,但这绝不是就可以在空档期给予非正规流言以生存空间、甚至判定其生存合理性的理由。病急乱投医的心态永远要不得。
对于政府机构的昏庸,当然可以指责,可以批判,但是必须防止“阴谋论”,必须防止公知把节奏带到“体制”、普世价值这些方面去。简单一句话就能够揭露其漏洞:同样国度内,为什么河南、浙江做到雷厉风行了?所以,我们给批评和建议都留出了空间,可是如果有夹带私货,就得多长个心眼,多一分警惕,不能让别有用心者混水摸鱼。
武汉红会的疑云,说真的,历史上打脸次数太多,都不好意思再站在他们的角度提倡理性,可是有一说一,正如此前很多热点事件反转再反转的经验一样,这次在公说公有理之后,还是应当秉持“让子弹飞一会儿”的原则,等待婆说婆有理,让事实再全面一些、清晰一些,届时再下判断不迟。
我们没看到公知去讨伐美国在沙特记者卡舒吉被害事件中的立场,没看到伊朗苏莱曼尼被“炮决”(应该是导弹决)事件中程序正义、法治原则的质疑,那么,正常逻辑下,也要对他们包装出来的愤世嫉俗保持一份警惕,这不仅是为国,更是为自己,为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