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疾控副主任冯子健:普通人戴口罩不必用一次换一次_风闻
心之龙城飞将-2020-01-29 17:20
1月29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公众指导建议有关情况。
口罩等医用物资短缺成为各地常态,面对疫情全民戴口罩的趋势也让口罩变得更加紧缺。如何正确使用口罩?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在发布会上表示,佩戴口罩,个人预防,首先是基于个人暴露疾病的风险来考虑。公众佩戴口罩不需要随时换,医务人员有严格的规定。
“直接照料和服务于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医务人员有最高的风险,他们要严格按照医院感染防护的要求佩戴符合感染防控要求的口罩和其他的个人防护设备,其他人应该有所选择,有所考虑。”冯子健表示,如果你要到公众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个时候建议你戴上口罩。比如说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者自己到公园散步,没有特别密集的人员接的情况,也可以不戴口罩,因为这样的情况感染风险是很低的。
冯子健介绍,疾病是通过近距离接触,飞沫传播,如果没有这种情形,戴口罩没有必要。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我们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人员,不管是居家,自我隔离的状态下,还是到医院就诊,需要乘坐交通工具,这个时候需要戴口罩,其他人员不必每个场合都佩戴口罩。”冯子健说,另外公众佩戴口罩不需要随时换,医务人员有严格的规定,使用多长时间需要更换口罩,进入红区、污染区,一出来就要把口罩换掉,再次进入要换新的口罩,这是有规定的,而且佩戴口罩的时间也有规定。其他人员口罩不必用一次,换一次,可以根据清洁程度来更换,使用的时间更长。
————————————————————————
国务院通知: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澎湃新闻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严峻形势,为解决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1月29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向各地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当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仅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不能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请各地组织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规范合理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实行定点管理。定点生产企业应保证产品质量与执行标准相一致。物资保障组已确定第一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请各地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药监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对其生产加强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实行标识标记管理,产品外包装正面应醒目标注产品、产品名称、产品使用范围、产品号型规格、产品依据标准编号、定点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请各地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药监主管部门指导定点企业做好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标识标记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可管、可控。
以上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