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联合警方重拳打击“套路贷”
“套路贷”,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2019年2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依据。
深深的套路
犯罪团伙一般采取以下手法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伪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形象来做宣传,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他们以“增加约束力”“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继续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制造资金流水痕迹。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信息认证费、账户管理费、风控服务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他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安排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或者自扮自演,与受害人签订新的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为了解决表面上的燃眉之急,掉入债务深渊。比如,在上海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受害人初始借款1万元,为了还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向6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债务累积达1650万元。
软硬兼施侵占财产。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侵占受害人财产。
严重的危害
“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
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平台的责任
警方调查发现,“套路”诈骗逐渐有了“证据意识”。在预先商量好“砍头息”“展期费”等各种非法事宜之后,套路团伙如今往往还要找正规借贷平台开具一张不包括各种非法费用在内的“借条”或“欠条”。
2018年9月,洛阳的张女士因房子装修急用钱。一个叫小王的人联系她说,他们可以快速放款,而且免担保、利息低。不好意思向亲友张口的张女士听信了介绍,按小王要求,提供了手机通讯录、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支付宝信用分等个人信息。
首次,张女士向小王借款7000元,到手4900元,扣除的2100元为利息,借款7天。此时,利率其实已为银行同期利率的两千五百倍。第二次借款10000元,到手7000元;第三次……一直到今年五、六月,张女士总计借款35000元,到手24500元,利息高达10500元。无力还款的张女士在放贷人的推荐下,开始从其他放贷人手中继续借款,以贷养贷,最终陷入恶性循环。收不回钱,放贷人就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辱骂、恐吓张女士本人、亲属甚至其同事。不堪忍受的张女士最终向警方求助。
接到张女士报案后,洛阳警方经过多方侦查,通过电话、资金流向等锁定犯罪嫌疑人位置,抓获8名放贷人和20名外包催收公司人员。其中,不乏“90后”年轻女性。
帮助警方快速破案的,正是该“套路贷”团伙借助打借条的工具“借贷宝”开具欠条时留下的数据信息。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借贷宝公司主动联系了洛阳警方,启动警企协作联动预案,第一时间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数据,并终身封禁涉案账号。
借贷宝相关负责人表示:借贷宝坚决抵制“套路贷”、冒用“借贷宝”名义放贷和催收等违法行为。平台早已形成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查处涉“套路贷”的联动机制,推出“猎豹行动”等举措,从技术检测、人工审查等方面整治平台内出现的违法行为,为防范和打击网络借贷诈骗贡献自己的力量。据悉,在借贷宝“猎豹行动”中,多个套路贷团队已夭折。
雁过留痕。尽管“套路贷”十分隐蔽,但只要相关方主动作为、紧密配合,一定会将其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