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在中国合法化_风闻
姬安宁观察-2019-12-22 15:01
2019年12月20日,人大法工委发言人岳忠明说,有群众建议,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
我一听就震惊了,我们有那么先进吗?我们等等日本不可以吗?我们等等印度不可以吗?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包括大部分西方国家,还有我们的台湾省!
我们承认,在我们的人群中,有一种人先天地不喜欢异性,就喜欢同性,他们(她们)有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
但我们不要忘了,当两个人组成同性家庭的时候,你能保证那两个人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性恋吗?
我说的话,可能大家不太明白,我必须举例来进行说明。
比如,两个男同,其中肯定一个扮演“男”的,另一个扮演“女”的,我们可以断定,那个扮演“男”的,他是真正的同性恋,而那个扮演“女”的,则不一定是真正的同性恋,他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刺激和快感而已。
同理,在两个女同中,其中肯定一个扮演“男”的,另一个扮演“女”的,我们可以断定,那个扮演“男”的,她是真正的同性恋,而那个扮演“女”的,则不一定是真正的同性恋,她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刺激和快感而已。
换句话说,在不能证明另一个人是真正同性恋之前,做为国家,不能让他们(她们)结婚,因为这里面可能有强迫和胁从,甚至有寻找刺激,赶时髦的因素在。
就说中国古代著名的同性恋皇帝——汉哀帝吧,他看管宫廷侍卫的董贤长得貌美,就与其同寝。汉哀帝是同性恋,是男同中那个“男”的,但董贤不一定是同性恋,但摄于皇帝的威严,他能不答应对方的要求吗?
我说的意思是,这里面有一个变相强迫的问题,董贤就是变相被强迫的,董贤长得貌美不一定是同性恋,但皇帝看上他了,他就必须变成同性恋!
而社会上的许多同性恋,有一部分就是胁迫造成的,或者给钱,或者让对方喝药喝酒,在无意识的状态中,造成既成事实,之后便以同性恋相称,你能同意他们结婚吗?你如果同意了,就相当于同意,一个强奸犯,在强奸了一个女人之后,让这个女人又和这个强奸犯结婚一样,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不会答应!
如果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还会造成很坏的示范效应,你看人家谁谁谁都同性恋了,我也要搞同性恋!我看到的报道显示,美国华裔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要搬出加州,搬到别的地方去。为什么?因为加州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让注重传宗接代的华裔害怕了,因为他们知道,这东西也会传染!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想不到,不少同性恋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你如果搞这个法律,就等于说,可以让他们离婚,然后再结婚。他们(她们)有一个异性婚姻的时候,还可以给国家生几个孩子,一变成同性家庭,连一个孩子也生不出来了,我国现在需要提升生育率,怎么能干这种事情?
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同性恋更多地存在于高学历人群中,与一般大众无关。在中国,如果允许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你必须证明他们(她们)是不是真正的同性恋——也就是说,你要确认哪些人是真正的同性恋,你要确认,哪些人只是有同性恋倾向,而不是真正的同性恋,哪些人根本就不是同性恋,只不过受到了胁迫,或者是为了寻找刺激,而把自己打扮成同性恋!
我想问的是,中国有哪个部门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做不到,就先缓一缓,有了相应手段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