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虚——中国传统的家国天下_风闻
丢三落四大仙-2019-12-13 09:17
对于中国人来说家庭和家族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一点,对家人和家族的忠诚往往要大于对国家的忠诚,最重要的例子是管仲,“吾尝叁战叁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鲍叔牙和公子小白的对话中,曾说道:管仲在宫廷赏赐中曾偷窃食物和在对敌作战中曾临阵脱逃,这在目前看来是很大的罪状,但是鲍叔牙说:因为管仲有老母亲在世,没有吃过好东西,所以偷东西给母亲吃,害怕自己死后,老母其没有人养,所以就临阵逃脱。在魏公子信陵君列传中有这样一段话,“公子遂将晋鄙军。勒兵下令军中曰:“父子俱在军中,父归;兄弟俱在军中,兄归;独子无兄弟,归养。”得选兵八万人,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在中国要求先对家尽孝,然后才对君主尽忠。自古忠孝不能俩全中,在上面的观念中是先尽孝,后尽忠。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先尽忠,后尽孝。
在中国传统上没有社会组织,而只是家族的放大。在中国最重要的人物是乡老,而这些乡老往往像个家长一样可以听取大家的意见。但是作决定是自己来做决定。
中国传统上的政府叫做朝廷;朝廷只是一个家庭的延伸。在中国从夏朝起,就进入了家天下的时代,朝廷只是一个家挺对自己财产的管理工具。到了周朝,更进一步发展,原来只是氏族的家族化,变成了天下的家族化,具体体现在分封制上,原来的周只有陕西和山西的部分领土,打下商后也只是到了河南,在中原还有还多其他的部族,如东夷,西戎、北狄,等民族。周通过分封亲戚,以藩屏周的统治方式把统治加强到四方。通过在关键的节点分封诸侯,由诸侯带动周围的发展。而各个诸侯,都是周王的亲戚,功勋贵族或则是原来各个部族的领导。通过这个统治的理念也就从原来氏族的家庭化,扩展的天下的家族化,因此在周的统治理念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而在这个理念的臣民对王的关系,只是恩与报恩的关系。并不存在对朝廷的绝对的忠诚和服从。在孟子中对君臣的关系的定义: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孟子?离娄篇下》。如果君犯了错误;谁有权利来制止这个错误,对于不同的大臣的权利是不同的;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间也?”王曰:“卿不同乎?” 曰:“不同,有贵戚之卿①,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 曰:“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②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 《孟子?万章》
这就体现了这个朝廷是家族的,如果王出现了问题,外姓的臣有劝谏的权利,如果劝谏不听,则去,而对于家族的成员,如果劝谏不听,那么家族的臣子则有权利让王易位,废了王。这也是为什么曹操是奸臣的理论基础,而吕后之乱后,汉文帝以外藩入主大统,则被看作正常的。而如果王位已定,王没有明确的错误,外藩再强力夺取王位,则被视为叛乱。
对于朝廷和个人的关系;儒家认为分为三个级别;一个是王和他的亲戚,他们拥有国家,如果王有问题了,他们有换王的权利。第二个等级是劳心者,天下太大光靠王和他的家庭无法管理。因此需要劳心者替他们管理国家,如果王是个贤王,听臣的话,给臣以恩惠,那么臣应该努力的为王工作。报答王的恩惠。如果不能那么臣可以离去。下一级是劳力者,劳力者只是给国家提供财富的,就像王放牧羊群一样,对朝廷没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所以中国传统上叫县令为牧民的官,或则父母官。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 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所以在左传,曹刿论战中才有 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而在希腊的实践中,确实主权在民,人民通过选举出执政官等人来管理国家;公民是那些“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 ,即“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 (亚里士多德语)。因此公民对国家有主人的感觉,所有的公民都奋力为过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