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是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利益要求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12-12 13:57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人民是什么 ?
人民是一个覆盖范围会随着不同语境而改变的概念。
毛泽东曾经从阶级斗争与人民是创造历史动力的角度出发,分析过人民这个概念的覆盖范围的变动情况。
在他下的定义里,人民是对社会进步起推动作用的、与对社会进步起反动作用的群体相对立的、人的集合。
这显然是从意识形态出发的定义。
但是,一些自由派人士,用公民来代替人民的概念,其实也是阶级斗争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表现。
因为把社会的主体简单分割成了政府与公民,于是两者之间在自由空间上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于是政府就成了必须压缩乃至于应该被消灭的对象。这不是阶级斗争观念是什么?
人民这个概念,在很多语境下,确实是承认阶级利益关系与阶级矛盾。这是事实,不承认也不行。
但是承认阶级与阶级矛盾,不等于要阶级斗争。
因为阶级的消灭,其实不在于阶级斗争,而在于生产力的进步。在于生产力进步导致利益关系对立的阶级通过共同进步得以转化,从而形成新的社会关系。
因此不同于公民的人民概念,与阶级斗争观念,在逻辑上是可以不划等号的。
人民也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创造历史的动力只能是客观规律。
因为人民只能被动适应社会的要求。引导社会进步的是社会精英。社会精英也是从人民中来,他们也只能依据环境的要求提出社会进步的方案。
如果与社会环境及客观规律不一致,精英们的要求也不能实现。所以说,社会的变动是不以包括所有人在内的、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只按照客观规律运行。因此,创造历史的不是人民。
毛泽东把推动社会进步的人的集合作为人民的定义,是不符合逻辑要求的。
因为按照这个定义方法,尤其在社会分裂很严重的时候,会把极大部分的人群排除到人民概念之外。而且哪一方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恐怕只有斗争的结果才能告诉答案。
我们知道社会势力之间的斗争,其实不过是不同精英集团的利益斗争。与人民的利益关系并不直接。
不过有的精英集团获胜以后,面临的环境好了,就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反之,社会照样糜烂,会接着动荡。
比如秦统一不久,西晋统一不久、隋朝统一不久,都出现这样的现象。
不是因为获胜的精英集团不要社会稳定——任何统治者首先都会尽力维持社会稳定。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获得一个可以让社会稳定的环境。
而人民在之前的社会斗争中相互视为敌人,斗争的结果却让他们很快又陷入动荡之中,还得继续跟着不同的精英集团参与社会斗争,而相互直接厮杀的对象依然是人民的一部分。
这样的情况下,谁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呢?很明显,谁也不是。
当客观规律要求社会走弯路甚至于走回头路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它进步。并且都会表现为让社会倒退的力量。难道这个时候就没有人民了吗?
所以,把对社会进步起推动作用的人的集合定义为人民,这个方法是错误的。
那么如何定义人民这个概念?
其实从语言逻辑角度,概念的作用在于把一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人民这个概念也一样,就是要把与少数乃至于极个别的特殊社会成员不同的群体区别开来。
比如说精英与人民,这时候的人民就是指的普通民众;
领袖与人民,人民就是指领袖以外的全体社会成员;
官员与人民、企业家与人民等等都可以此类推,定义出不同范围的覆盖面。
当说到政府与人民的时候,人民的覆盖范围就可以与公民概念相同。
虽然不同语境下,人民的覆盖面各有不同,但是,人民的这个概念一定是把占全体社会成员大多数的中低层民众包括了在内。
如果把大多数人排除在了覆盖范围之外,比如有些公知用公民代替了人民,然后自称公民,也等于他们就是人民了。其实他们的利益关系与大多数民众的不一样,逻辑上就把大多数民众排除在人民概念之外了。这样的定义就是错误的。
其次,我们应该正确理解,政府是什么 ?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政府是统治阶级压迫与剥削人民的机器。
主张西方“普世价值”观点的人们认为,政府是与公民对立的一方,逻辑上也就是压迫与剥削公民的组织。
这两种观点,都是阶级斗争观点。
尽管后一种观点自诩是反对阶级斗争,然而逻辑上,却是要阶级斗争的。因为照他们的逻辑,公民与政府之间就是自由空间的相互争夺者,就是必须要斗争才解决问题的。
这两种观点都无视了政府的本质利益要求。
政府要的是社会稳定,这样才能够保证自身利益。
社会要稳定就必须让穷人与富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要求,都有应该有的自由空间。
因为无论哪一方不自由了,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如果任其加剧,就会导致社会动荡,政府统治不稳。而社会越太平,政府的统治就越安稳。
所以政府从自身的利益要求出发,是希望能够让所有社会成员越来越自由的。
但是,社会自由是必须以社会资源的充足为条件的。而人类到目前为止,以及在可预见的未来阶段,资源的缺乏是都必然的现象。
因此人类的自由空间是有限的。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应该说是相对稳定,政府只能在有限的自由空间里,对社会资源作有利于社会进步与稳定的分配与调节。
人类社会之所以会有政府,就是必须有一个有能力的组织,可以在社会贫富不均的环境里,保障社会的稳定。让富人得以在财富竞争中发展生产力,让穷人可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
没有这样一个有能力的组织,就没办法维护社会的安定,
首先就是富人的财富不能得到保障,于是人们没有提高生产力的动力,社会就不会进步。
其次,经济活动不过是财富竞争行为,获胜的人只能是少数,大多数失败的人如果得不到必要的生活保障,陷于绝望之中,社会同样不会安定,富人同样会被消灭。
所以,政府的出现首先就是为了保护富人的。然后也要为穷人提供必要的保障,目的还是可以说是为了保护富人。可是现在主张反抗和压制政府的人却是富人中的一部分代表,是不是很荒谬可笑?
由于政府的本质利益要求是社会稳定,因此它的本质职能也就是调节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也就是说,它是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调节器。目的是尽可能让社会各方面都满意,从而稳定社会状态,使自己的统治可以持续。
也因此,他不会要做任何社会成员群体的敌人。有的社会群体会对政府不满意,是因为政府在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过程中,没有让他们的利益得到满足。
那么政府会不会故意要打压全体公民或者其中部分群体的权利呢?
在政府有能力满足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利益要求的情况下,不会。
但是由于前面说过的,社会资源的缺乏是必然的现象,因此它总不免只好要让一部分、或者同时各部分社会成员的权利受到一定的抑制,以平衡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稳定。
比如不能让普通民众的权利任意增加,为的是防止精英们的权利空间太小;
也不能让精英们的权利任意扩大,为的是防止普通民众的权利被忽视过多。
政府要调节社会关系就必须有可用的资源。
因此,政府从社会产品中分割财富,就是与市场其他主体凭借自己在市场上的建设性地位获取财富,一样完全正当的行为。而且这本身就是社会利益的调节手段,是为了促进与保持社会进步与稳定所必须的行为。也就说不上是对于社会财富的掠夺。
怎样的调节才是合理的,可以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呢?
如果政府对社会关系的调节的结果是让生产力得以顺利进步、经济发展很好,社会财富因此持续增长,也就是社会资源的短缺不断得到缓和,就可以不断满足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要求,社会就可以在进步中稳定。这样的调节就是合理的,也就可以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这样的政府就可以长期维持下去。
如果政府调节社会关系的结果导致生产力进步受到抑制,经济发展不顺利,社会财富增长缓慢乃至于减少,必然就会导致社会资源越来越短缺。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越来越得不到满足,动荡也就难以避免。
这时候为了社会稳定,政府就免不了会要对某些社会群体的权利要求予以压制。这样的政府就会表现出,对了,【专制】的一面。即使这个时候,政府也不是社会的敌人,只不过成为了一个失灵的社会调节器。失灵的社会调节器也就失去了政府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它就不是政府了。
政府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的能力,不取决于他们的愿望,而取决于面临的社会环境。根本的决定于生产力的进步速度。
因为在生产力进步快的社会里,政府可以在保证资本必要利润空间的条件下,从社会产品中分得更多的财富,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资源。
而生产力进步停滞的时候,政府的手中资源短缺,就丧失了调节能力。这时候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就会在自由空间上出现此消彼长的现象。
这时,自由空间减少的群体自然会不满意,从而引起社会骚动乃至与动乱。
今天的中国政府对于社会关系的调节是相当成功的。原因也不在于谁的能力够强。而在于中国社会今天正处于上升的历史阶段这个基本环境。
在这个历史阶段里,政府可以很好地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对于社会关系进行调节。而生产力的进步又给了政府足够的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因此社会各阶层的成员的利益要求得以逐渐地被满足,阶级矛盾得以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社会在生产力进步中得以稳定前进。
从上述分析可知,政府对于社会的作用是调节与平衡,而不是压迫与掠夺。 把政府当做敌人,不管是从左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出发,还是从右边的“普世价值”观点出发,都是与事实和客观规律要求不符的意识形态表现。是阶级斗争思维的结果。
一些有一定社会地位,拥有普通民众所没有的话语权,而鼓动民众反对政府的人,都是为自身利益要求而进行的意识形态忽悠。
身为普通民众而相信他们的忽悠,则是不懂社会关系和自身利益关系的表现。
政府“恶”吗? 政府是怎么来的?生产力水平高到一定程度,导致社会上有了私有财产现象。为了防止人们因此产生羡慕嫉妒恨而强制瓜分有产者的财产,也就是为了确立财产的私有制,于是有了政府。
它的出现的原因是为了制止恶。制止恶应该不是恶而是善吧?也就是说它产生的原因是善的要求。
政府的根本利益要求是什么?是社会太平!
不太平的社会不但人民不得安生,政府更不能稳定。它的本质职能因此就是调节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使之不会因为利害冲突而导致社会动乱。要社会太平,让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当然是善。因此它的目的不可能是恶。
那么它为什么往往给人以“恶”的形象呢?因为它垄断了暴力。要是不垄断暴力,它也就没办法维持社会秩序。私有财产的制度也就不可能形成。
因此,垄断暴力是政府行善的必要手段。所以不能因此说它就“恶”。
可是社会的一部分精英们就是借此抨击政府是“恶”的来源。在这部分精英的眼里,自己们强势就是应该的,政府强势就是恶的根源。
他们全然不想想,政府如果和一般社会成员一样的实力,谁能够保障社会的太平?他们自己的现有生活环境也会完蛋,也就会不成其为精英了。
于是有人要问,你的意思,政府是善的不是恶的了?
政府不过是一个历史现象。与任何历史现象一样,它有正负两面性,也就是有善的表现,也会有恶的表现。
有能力的政府就会表现出善的一面;反之就会表现出恶的一面。
但是,恶不是政府的本意,是它的不得已。从逻辑上分析的话,用脚后跟也可以想得到,政府有能力的话,要维持社会太平,为什么要恶,而不是善呢?
政府什么时候会表现出恶呢?
当它没有能力妥善调节不同阶层的利益,有的阶层因此违背社会稳定的要求,发起骚乱,而政府没有办法用正常手段处理得了的时候,就会用非正常的暴力手段对付,这时候就会显示出恶的现象。它的目的仍然不变,是善意地想维护社会的太平。可是没有合适的手段防止社会动乱了。
西方人有一种理论,人性是自私的。政府是权力机构。自私的人掌握了权力就一定会为恶。所以政府必然恶。
且不说人性不是自私的——自私是动物本能的表现,把动物本能当做人性,就等于混淆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就算人性是自私的,人与政府也不是一回事。
人类从无政府阶段走向无政府阶段,途中必须经过政府治理社会阶段。就如同人要从这个地方走向远处的另一个地方,必须经过的路一样。路不好走的原因不在于路,而在于路的承受力。
当路不好走的时候,人们要做的不是指责路的道德和动机,而是把它维修好。
同样的,当政府能力不足的时候,人们会觉得政府不好。其实不是政府不好,是政府能力不足。这时候人们应该做的,是帮助政府改善能力,而不是说政府不道德、故意为恶。
路是泥土凝结的。人们走路如果被路上的泥泞弄污了,问题在于泥土成为了泥泞,而不在于路。
官员作为个人,也许会为恶。
没错,他是以政府给予的权力为恶。但是政府如果有能力约束他,是不会让他为恶的。因此他为恶不等于政府为恶。
就像路只有在泥泞段才会弄污人的鞋和裤。如果路上没有泥泞,就不会弄污人的鞋和裤。因此不是路弄污了人的鞋和裤。当然如果只剩下泥泞了,那也就不再是路。
就像政府如果只剩下官员为恶,那也就不成为政府了。为恶的仍然不是政府。
路上的泥泞不是路本身就会有的,是构成路的泥土被外来的水拌合而成的。同样,作恶的官员也不是政府本身就有的,是作为官员的个人,与政府要求以外的利益关系结合而产生的。
所以,有的路没有泥泞;有的政府没有官员作恶。或者说,路有时候会没有泥泞;政府有时候没有官员作恶。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社会太平是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 。 中国古代有句话,叫“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这当然不是说人们不要自由,而是把生存权利当做人最起码的要求。如果社会动乱,连人们这个最起码的要求都会满足不了。所以有这个说法。
西方传到中国来的一种价值观却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据说是为了自由,生命也可以不要。
这个价值观逻辑上有问题:生命的权利是人的最基本自由,你连这个自由也可以不要,又何必要什么自由?人死了,哪来的自由?
所以上面这两种价值观里面,前一种被实践得很普遍。后一种,被实践的很少。
看看那些宣扬“二者皆可抛”这个价值观的人,哪一个不是活得好好的,比一般人活得还好很多倍。何曾见过他们为了他们嘴里的自由去寻死过?
他们连现有的利益放弃一点也不愿意。只希望别人为了他们的自由去抛头颅,自己的头颅可是要宁可牺牲很多自由也要保住的。
逻辑上很简单,他们要的是自己的自由,自己的命如果没了,还有什么自由好说!
这两种价值观,其实对于社会各有其正负面的作用。 “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的价值观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是人们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对于社会的进步有不利的影响。
因为人们满足于低水平的稳定,就会缺乏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好在客观上不只有这一种价值观在起作用。
而且实际上,由于客观规律决定了社会并不以人们的价值观为改变的原因,相反人们的价值观才会因为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这样的价值观实践有时候获得的反而是它的反面——社会动乱。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价值观则因为强调人类自由的增加而有利于社会的进步。负面的作用则体现在容易导致人们的不理性行为,引发社会动乱。
社会动乱将导致生产力破坏。生产力破坏的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停滞与倒退。
当然社会进程不会遵循任何一种价值观的要求。客观规律决定了,社会在必然动乱的时候就会动乱,在必然太平的时候就会太平。客观规律也决定了这样的价值观不可能成为人类的统一的要求。
这两种价值观都是精英们宣传出来的。不过前一种是部分精英们替民众说出来的——民众自己的声音尤其在古代,如果没有精英们代为宣传,是不会被社会知道的;
后一种是部分精英们替自己对别人说出来的——他们只要别人这么做,自己可是先要生命,再要另外的自由。
这么分析了之后,我们可以知道,前一种价值观是只要社会太平,老百姓苦一点也愿意,这是人民群众里面的一种价值观;
后一种价值观是只要精英们的自由增加,(别人的)生命是可以被牺牲掉的,这是精英群体里面的一种价值观。
这也就看明白了,精英们的利益与要求,是与普通民众大相径庭的,甚至有时就是对立的。
那么这两种价值观与政府的关系如何?
后一种价值观往往与政府的利益对立。
因为精英们要自由,就是要突破现有的秩序,就会使社会不够太平乃至于动乱。
一些精英们说春秋战国时期最自由、民国时期最自由。
可是那个时候的政府是最没有安全感的。随时就会被失败的战争给消灭掉。
但是精英们却可以游走于不同诸侯之间争取利益。尽管他们的自由有了,人民的生命可是在“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中不断的消失。
那我们知道,精英不过是从人民中脱颖而出的那部分人,如果人民都死光了,他们也就会变成了人民。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这里着重要分析的是前一种价值观与政府的关系。
前一种价值观与政府的利益要求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要社会太平,才可以确保自己的生命权利。政府也要社会太平,才可以保证统治稳固。社会太平,是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
政府的要求就是社会太平,可以牺牲社会进步;
民众的要求是在社会太平的基础上生活可以越过越好,不急于要更多的权利;
精英们的要求是自己的自由越来越多,不惜牺牲别人的权利甚至于生命。
看起来似乎精英与政府的利益是对立的。其实首先需要政府保护的群体就是他们。
没有政府的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就没有保障,精英们中的绝大多数就会因为财产的被瓜分干净而沦落为普通民众。另一部分精英们也会因此没有了当精英的动力。是不是这个理?
人民才是在忍辱负重地努力为精英们赖以存在的社会默默付出!可是他们因为“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的价值观,而被精英们称之为“愚民”。
其实人民并不愚蠢,他们不过是明白,在社会的竞争中,自己们必然地只能居于底层,所以尽量适应环境,平安的走完自己的生命历程才是真。因此对于社会进步并不会有直接的要求。但是对于社会太平的要求就会与政府相同。
至于社会如果不进步,太平也就不会持久,则是另一个问题。并且是精英们会要争取解决的问题。社会太平就是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利益关系之上的要求。
既然人民的利益要求与政府的利益要求是一致的,那么很明显,从西方来的“制衡政府”的观念,就是与人民的利益要求相违背的。
因为制衡政府,导致政府能力缺失,必然的就会导致政府维护社会太平的能力减弱甚至丧失,于是人民想要的安居乐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于被破坏。
这在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成为了令人痛心的事实。
因此我们这里应该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应该被制约的不是政府,而是官员的权力 。
准确地说,应该是“应该被制约的不是政府,而是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
公知们把社会分为政府与公民两大部分,忽悠着人民跟自己一起对付政府。
其实公民的成员由精英与人民两大部分组成,这两大部分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往往不一致的。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却往往是一致的。
这里要特别说的是,政府也是由不同的两部分成员组成的。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关系与政府的要求是一致的;另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关系与政府的要求不一致。
由于政府的根本要求是社会太平,而社会太平的客观要求必然的包括了社会进步。
社会进步既不能违背普通民众的要求——那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又不可能离开精英们的必要自由空间——那会使社会没有进步的动力。
于是决定了,政府必然的要服从客观规律,从而平衡处理好民众与精英之间不同的利益要求。
批评者们说政府这里不对那里不对,其实不过是有意无意的从个别群体的利益要求出发做出的判断,往往与社会的客观规律相违背。这可以从很多国家的政府被推翻以后,出现的社会混乱得到证明。
因此,要社会稳定进步,不应该制约政府的权力。因为那样会导致精英们的肆无忌惮。但是要制约那些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
制约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首先是政府利益的要求。
这个关系很明显,所以我们看到每一个有能力的政府都会努力惩治官员的贪污腐败,也会惩治个别的野心家。目的是为了维护政府的社会形象、增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让民众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与增长。
制约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根本上是为了满足社会稳定和民众利益要求的需要。潜在的贪官污吏、政治野心家,如果不被制约,都会成为社会稳定的破坏者。他们的利益与政府的稳定社会的根本要求不一致。
不制约住这些人的权力,就会导致贪官污吏与政治野心家的横行无忌。政府的公信力会受到严重损害,政府的行政能力会被削弱,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民众的根本利益会遭受巨大损失。
制约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其实也与精英阶层的根本利益相一致。因为精英们的利益其实是与社会稳定紧密联系着的。社会动荡,必然导致暴民现象泛滥,导致社会秩序崩坏,对于精英们的安全也是严重不利的。
而社会的稳定必须以强的政府能力为条件。而贪官污吏与政治野心家这些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行为就是削弱政府能力的重要因素。也就是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也就是说,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他们不是政府。只不过是政府成员中的一部分。而且是对于政府根本利益要求会起到破坏作用的那一部分成员。
公知们为了煽动人民与政府对抗,不但故意用公民概念混淆精英与普通民众的区别,同时又故意把不同利益关系的政府成员与政府概念混淆。但凡有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做了错事,就被公知们渲染为政府的故意。好激起阶级斗争,便于他们从混乱中捞取自己的好处。
因此,善良的人们一定要注意澄清概念,不要被忽悠了,成为公知们的利用工具。
记住,我们要制约的不是政府,而是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官员的权力。 反腐败是政府的根本利益要求
这几年,国内公共舆论平台上“反腐败”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政府的反腐败力度也越来越大。
就是一直对政府持批判态度的公知们,虽然仍坚持从负面解读政府的一切行为,说这证明中国的腐败出乎预料的严重、反腐败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表现、自我反腐只能反枝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等,终究还是承认了中国反腐败的力度空前这个事实。
不过我奇怪的是,公知们怎么没有把政府反腐败的原因解释为他们坚持呼吁的结果。难道他们真的明白了,太阳不是被公鸡叫起来的这个道理吗?
其实,反腐败本来就是政府根本利益的要求。
因为政府的本质职能与根本利益就在于社会的稳定。经济社会里资源不足是根本问题,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存在矛盾,政府必须有可用的资源作为调节各阶层利益矛盾的手段。而政府的资源也必然是有限的。
如果任凭官员贪腐,就会造成官富国贫的局面,不利于政府充分运用有限资源调节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维持政权稳定。因此,反腐败就是政府从自身根本利益要求出发的行为。所以古代历朝皇帝只要有能力都会反腐败。
那么为什么有时候政府对于腐败的打击力度会不明显呢?因为政府的目的是要维持社会稳定。如果在社会动乱或很容易动乱的环境下打击腐败,就可能不但不能实现稳定社会的目的,反而会导致社会的动乱或崩溃,比如国共内战时期蒋经国打老虎,结果在动乱严重的压迫下只好收手。社会动乱将破坏生产力,生产力被破坏将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受到损害,于是社会动乱将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必须选择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 有人要问了,蒋经国打老虎是因为战乱时期不得不收手。和平时期又为什么要顾忌动乱而不敢打击腐败呢?社会上有很多野心家,他们总想通过制造社会动乱好让自己们上位。如果社会太平,他们的目的就不会得到实现。因此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制造动乱。他要制造动乱,需要有较多的人响应才行。如果社会上的人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并能够靠工作获得想要的生活,就不会有太多人理睬他们。所以,政府要维持社会稳定,首先要做的是解决就业问题。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打击腐败的事情只好适当缓缓。不但反腐败要缓缓,经济问题中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理顺市场关系等等事情都不能太用力的去做。 所以我们看到,每个朝代成功的反腐败都是在政局稳定一段时期以后的前、中期。比如西汉的武帝时期、唐朝的武则天时期、清朝的雍正时期。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到较高水平,民众心理比较安定,皇帝不怕野心家反叛造成大动乱;另一方面也是土地兼并开始严重,王朝财政收入不敷需要,必须通过反腐败集中财富于国库。当土地兼并严重到一定程度以后,反腐败就不能成功了。因为那时候政权已经被既得利益集团把持住了,失业也成为了严重社会问题。如果强力反腐败,必然导致社会动乱到不可收拾。西汉的王莽、明朝的朱由检就是这样失败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快速的经济发展时期。但是因为生产力进步的快速与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必然地导致大量失业人群的产生。在这个时候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就业问题,因此不敢丝毫放慢经济增长速度。只有到了就业问题不严重了的今天,经济增速放慢一点没多大关系了,才敢放心地做其他事情,比如理顺市场关系、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同时也就要把反腐败放到首要任务的位置了。因为不抓住这个时机做这些事,会对社会的长期稳定与进步不利,当然也就对政府稳定不利。 所以政府当前的大力度反腐败,不是因为民众的要求,也不是因为社会精英们的呼吁,而是政府在自身利益要求与客观条件允许下的必然行为。任何人,如果是反对政府的,就应该会希望官员腐败更严重;如果是支持政府的,就应该让政府从容地根据条件许可来解决各项问题,而不是在反腐败问题上给政府添加不需要的压力。 有人又要说了,没有社会势力的监督,政府的反腐败能成功吗?没错,没有社会的监督,光靠政府是不能成功反腐的。即使是古代的王朝也要动员人民举报。但是记住了,社会要监督的不是政府而是官员。不要把对于官员的监督偷换概念变成了监督政府。政府如果被社会各方势力制约没有了能力,腐败才真的反不了了。比如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西式共和制度的制约下,社会腐败程度比中国大陆更严重就是明显的证明。 中国现在已经有6亿多网民。也就是有文字组织能力的几乎都在上网。民意的反映渠道空前的畅通。他们就是对于官员的最大监督力量。可是公知们因为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满足,故意无视民众的直接监督环境,忽悠说中国政府权力没有监督者,以此宣扬中国反腐败不可能成功。 其实政府的权力本来就不需要被监督,要被监督的是官员的滥权。中国的反腐败在可预期的阶段里,由于政府维持社会稳定能力的增强、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增加、和民意反映渠道的畅通,一定会获得史无前例的成功。 由于政府与人民的利益要求是一致的,反腐败虽然不是人民的直接利益要求,却是政府的根本利益要求所在,它直接关系到政府行为能力的强弱,也就关系到人民利益要求实现的好坏,因此帮助政府反腐败也就是促进人民的利益的实现。而反腐败必然以对于官员的监督为手段。所以,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是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利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