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人民史观”和“群众运动”_风闻
渡痴禅师-悟,了。2019-12-08 03:28
谈谈“人民史观”和“群众运动”

一般来说,我判断一个人真正的立场,通常不看重他表达的观点,重点是观察他体现出来的某种态度。“观点”一般是理智思考的结果,而态度则是不自觉的情感流露;观点源于理性,态度源于习性;观点很容易伪装也很容易改变;但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秉性”通常是一个人对环境刺激的反应模式,任何“模式”都是长效的行为“习惯”,习惯是很难改变的。要从一个人身上获取信息,观测相对不变的内容往往更准确。所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人民的立场,能否坚持“人民史观”和“集体主义精神”是我非常看重的一点,体现在态度上就是“平民态度”或者“精英态度”,所有自以为是、强调个人、鄙视群众、宣泄个人情绪、忽视集体利益等等态度,在我看来都是以集体主义精神相背离的“精英态度”。当然,这个要求其实很高,谁能没有一点点个性和脾气呢?我自己也做不到,不过作为一个学佛的人来说,“个性”是分别心的体现,“脾气”则是嗔毒的外显,这两样都不是好东西。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人民史观”呢?
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群体,生存在世界上,主要活动其实只有三种:物质重组、能量转换、信息创生。这三类活动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改造环境以及提高人自身的能力,让人类作为一个种族繁衍并更好的生活下去。这三种活动的关系大体是这样的:物质重组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能量转换;而能量转换的目的通常又是为物质重组服务的(这里的“重组”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物质的位置移动也算“重组”的一种。),在重组物质和转换能量过程中,物质和能量的存在形态发生变化,于是“信息”被创生出来。在这里我将“信息”定义为“存在和演变的客观标志”(关于“信息”的定义,在网上我找到了一百多种,各有侧重点,这里使用“标示”实际上就引入了观测者,所以这里的信息不是客观信息,而是主观信息)。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物质不灭,能量守恒(质能转换是更广义的守恒),人类对环境的唯一“增值”活动就是“创生信息”。既然信息是伴随着物质重组和能量转换的过程而产生的,而人类对物质的重组活动我们又可以叫作“生产劳动”,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是“生产劳动创生了信息”。“历史”是什么呢?历史就是:人类“历”来的活动“史”,就是人类历来所有活动所创生的信息总和。由于信息是由人类重组物质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被标定为“历史”的这些信息也是人类“重组物质”的活动创生的。而对于人类生存环境来说,物质重组活动其实就是生产劳动,因此人类对于自然环境所创生的一切信息都来源于生产劳动,都来源于劳动人民。从这个意义来说,是劳动创造了“历史”,或者说劳动人民创造了“历史”。这就是我对“人民史观”的理解。
那么,基于“人民史观”,又该如何看待“群众运动”呢?群众运动是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站在人民的立场,群众运动必然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古人有一句话,叫“法不责众”,为什么法不能责众?原因很简单,因为法源于众,法律的合法性源于众人的认可,无论这种认可是基于统治者的武力威慑或者是社会的道德感召,群众对规则的接受都是法律存在的前提。依照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合理的法律应该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如果公共意志违背法律,那么其实是法律本身违背了公共意志,因而法律失去其存在的前提。所以,统治者也只能无可奈何的宣布“法不责众”。从这里可以看出,群众运动具有某种意义上天然的合法性。
但群众运动却未必具有天然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人民并不总是正确的,甚至大多数时候都是短视的,但不能因为其短视就否定群众运动的合法性,“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台阶,历史的发展总是在螺旋式上升,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规律。群众需要强烈的共同诉求才可以被发动,但一旦发动起来就需要正确的思想去引导,如此方能带领群众走上正确的道路去追求合理的目标。所以,如果群众运动偏离了群众的利益,错的不是群众运动本身,而是引导群众运动的思想。
一般来说,群众运动都是由情绪驱动的,而恐惧和愤怒这两种情绪是十分高效的社会运动“燃料”,所以在一个群体之中制造恐惧情绪,或者引发群体愤怒,就是制造社会混乱的有效手段。这也是美国CIA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在世界各国煽风点火的不二法门。最近的例子就发生在我们的眼前,原本国泰民安的地方,被他们自己的错觉给吓倒了,然后引发了一场自我毁灭的运动,而到现在那些人都还没有清醒。装睡的人唤不醒,但自己吓唬自己的人即使醒了也没有用。当然,那地方的人之所以会产生错觉,与他们受到的教育以及媒体的挑唆密切相关。所以,如果继续放纵黄色媒体和殖民教育泛滥,那么这种状况就没办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