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品价格到国家产业政策_风闻
左青峰-且看洋奴 灰飞烟灭2019-12-01 12:52
本文还要从笔者在某群看到的一张截图说起:
我想一些朋友看到这张截图的第一感觉是:哦,可能药品价格不能随便降,还是由市场去自由调节比较好,虽然贵一些,起码不至于买不到药品。
原教旨市场经济的毒,几十年来在中国潜移默化影响了不少人,今天笔者再一次把原教旨市场经济的画皮给剥下来:
1、单单就截图所说粮食的事情,我给大家用数字简单举个例子:历史某年天灾,假设全国共100个人(90个穷人10个富人),只生产了50个人的粮食,必然要饿死50个人,分三种情况:1/全国所有地区全部限价,结果是饿死45个穷人、5个富人,粮商没发财;2/全部放开价格,结果是饿死50个穷人,粮商发大财;3/只有一个地区放开价格,结果还是饿死50个穷人(因为其他地方的富人会到这个地方买粮食),粮商还是发大财。。。。朋友们看出巨大的差别了吗????大多数情况下放开价格(或者管制)的唯一后果就是既得利益者强化了他们的财富!!既得利益阶层,才是原教旨市场经济横行背后真正的推手;
2、再来说一下药品价格:社保局的社保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城乡所有交纳社保的普通人,这些人全部都是工薪阶层,社保资金使用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大约十亿人未来生活质量的好坏,由社保局出面进行药品价格的谈判,以求提升社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为十亿工薪阶层负责的大善举,是国家行政机构应有之义;
3、中国未来面临严重的老龄化挑战,社保资金的后续保障也越发艰难,从这层意义看,这次的药品价格谈判的意义越发重要;
4、大家请注意:这次药品价格的调整,是谈判的结果,不是行政命令,更不是一刀切,是一对一、对等的讨价还价,厂家觉得价格合适有利可图就接受,觉得价格太低无钱可赚就放弃,是标标准准的完全的市场行为!难道社保局作为药品的最后埋单者,连讨价还价的权力都没有了吗?难道用纯粹的市场行为去降一些原本就虚高的药价就成了干预市场吗?
5、有朋友会问:药品由国家出面谈判,这种方式我很认同,但照你这么说,那不就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所有事情全部由国家控制了?。。。我的回答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历史阶段来看,我国目前属于后发国家,处于追赶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在这个阶段,制定长期的产业发展战略,由国家投入资源对重点产业进行扶持,对我国的产业提升、缩短追赶时间是有很大帮助的;
6、具体一点:对于低端产业,全面放开,所有企业自由竞争;对于高端产业,国家管控和扶持,力争突破;
7、所谓低端产业,我的定义是:生产成本大多数是由土地、原材料、人力等构成,技术含量少、资本密度小的产业,高端产业则相反,生产成本的大多数是由技术成本和资本成本构成;
8、低端产业追赶起来比较容易,在40年前,无论是土地、还是人力,我们都具有极大的价格竞争优势,所以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白色家电等产业迅速兴旺起来;
9、高端产业的追赶,我们有成就也有教训。。。大的成就有:A、通讯产业:2006年,国家强力推进TD-cdma标准,并强迫中国移动执行,让第三代移动通讯标准有了中国自己的话语权,凭借全世界最大的移动通讯市场和自己的标准,才让华为、中兴在技术上第一次和国外巨头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可以这么说,没有国家主导并强力执行的第三代移动通讯标准,就没有今天的华为;B、京东方:从1993年京东方成立至今,各级政府以直接融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土地优惠、企业债券等等,不完全统计大概投入了2000亿,这才换来了中国显示屏产业的独立自主,才让中国消费者能够买到一千多元的六十寸大彩电,中国的彩电品牌才能够卖到全世界;C、从互联网在中国出现之时起,政府就树立了一道无形之墙,正是因为这道墙,催生出当今世界唯二的超级巨大、超级有竞争力的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由于有这一强大产业集群的存在,我们不仅仅有了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和便捷高效的日常生活,还为数以千万计的家庭提供了传统产业所不能提供的高薪收入岗位;D、高铁;E、第四代核电、F、特高压输电和智能电网。。。。。大的教训有:A、芯片没有及时出台产业扶持计划,走了一些弯路,但还算醒悟得早,未来可期;B、对国产操作系统扶持力度太小,对外来系统态度不坚决,扭扭捏捏的不干脆,导致了现在的被动局面;C、对电动汽车的补贴犯了方向性错误,不应该补厂家,而应该补电费(补消费者)、补贴国家电网大量建设充电桩,现行新能源产业政策导致许多厂家骗补贴,白白浪费了不少国家资源,消费者也没得到真正实惠;
10、所有后发国家的高端产业追赶成功案例告诉我们,必须以国家意志、动用国家资源来扶持相关高端产业,无论是自由市场,还是国家计划,都不是完美的万能钥匙,最好的策略是:在最能促进国家发展进步的总目标下,灵活运用国家的力量和市场的力量;
中国七十年的奋斗经历告诉我们:我们不缺能力、更不缺勤奋,我们缺少的是精神领域的自信,缺少的是对各种经济表相的独立分析和不盲从。。。。。(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