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滴滴调整顺风车服务时间,一律朝 5 晚 8?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44000-2019-11-09 09:53
这个调整显然更合理,它将原本凸显的东西去掉了,就不会出现我前一个答案批评滴滴的问题:对危险性不必要的夸大。
王昱洲答案里面有个思想实验,我抄一下: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公司给员工A和B发月饼,有以下的三种情况:1)发给A三盒,发给B三盒2)发给A两盒,发给B三盒3)发给A两盒,发给B两盒对于这三种情况的优劣,我们应当如何进行排序呢?认为平等的价值仅仅在于其增加的效益的人会说:1>2>3认为平等自身就具有价值的人会说:1>3>2可以看出,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2和3孰优孰劣的问题。直觉上来讲,大多数人应该都是支持3>2的。但是这个观点的主要问题在于,与2相比,3既没有对A更好,也没有对B更好。既然3中没有任何人的利益比2中有所增加,那么3凭什么优于2呢?作者:王昱洲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4704524/answer/88732861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粗看上去,3没有理由比2更好,这是个道德错觉。但如果是下面的例子呢?
妈妈给姐姐和弟弟买糖果:
1)给弟弟买三袋,给姐姐买三袋;
2)给弟弟买三袋,给姐姐买两袋;
3)给弟弟买两袋,给姐姐买两袋。
请问:在家庭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哪个妈妈是更好的妈妈?
这里的答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于是我们会思考,为什么第一个例子中我们看不出来“平等”的任何益处,在第二个例子中平等的益处又是如此显而易见呢?
我的答案是(复读机),第一个例子是所谓的“思想实验”,这种所谓实验的一个缺陷在于,试图用“实验室”一般的方法,抛开对象、主体、情况、意图来单纯“比较”或者分析某个“行为的类”或者“行为的效果”,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导致误导性的结果。比如那个“实验室”般的例子里,我们并不知道“平等”意味着什么,但在姐姐和弟弟这里,这很可能意味着孩子人生发展的一系列事情,因此这一“效果”也只有在具体事情中才能得到评估。
回到滴滴打车的问题上,众所周知,滴滴最初设置不同的顺风车使用时间是因为20点之后女性使用顺风车“风险更大”,滴滴这一政策可以“排除这部分风险”。但滴滴通过这一不平衡政策事实上无法排除所有风险(女性白天依然可能被侵害、男性全天都有可能被侵害),而这一不平衡政策的副作用却是会导致(如同我之前答案所说的)对滴滴顺风车不信任的没有必要的增加——“我们的管理弱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我们连晚上女性的单都不敢接了”(尽管事实上并没有不敢,只是想降低风险),或者有可能有“歧视女性”之类的嫌疑(尽管我并不觉得)——也就是说,这一行动的目的和这一行动造成的效果(甚至是社会效果)是不同的。
回到上面母亲的例子上来,2)的那位母亲可能并不重男轻女,她或许只是觉得她家闺女太胖了要少吃点,或许只是因为弟弟平时不爱吃饭要让他多补充能量……但无论什么理由(意图动机),它的效果不一定与动机相符,在姐姐或者弟弟看来,这就是“偏心”,而在路人看来,似乎也是如此。
因此我们不可以有这样的错觉,即认为动机与效果是等同的(比如很多人就说人家滴滴就是想风险控制啊你们东扯西扯什么),而是要考虑实施的手段能否导致动机的恰当实现(意图尽可能转化为恰当的效果),如果这一手段没法让动机恰当实现,那么即使它表面上看是利益最大化也不可取;相反,如果这一手段能充分让动机实现(比如滴滴现在的做法),那么即使利益没有最大化(损失了晚上的男性客源),它也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