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白色污染”屡治效果不彰?_风闻
世界警察-相信自己,无所不能!2019-10-05 09:47
如今,人们到菜市场,上超市,空手而去,可以满包而归,塑料袋起着大作用,这确实给百姓带来极大便利。但同时,废弃和难以处理的塑料袋,也给环境造成大量的“白色污染"。
虽然,政府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引导源头;铁腕治理,打击不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不可辩驳的事实是,现在,直接和潜在的塑料“白色污染"依然十分严重,充斥着生活的各方面,无论是显现的,还是隐形的,如隐随形,弃之不离,挥之不去,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那么,为什么“白色污染”屡治不彰呢?
大概分析了一下,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出台的“限塑令"有缺憾和局限性。限塑令实施了十多年了,之所以成效不明显,是因为这一决策当时候出台的时候,根本就有欠考虑。据调查,2007年至2011年间,某市生活垃圾中塑料袋的含量,“限塑令”实行后,开始两年含量有所下降,却均高于“限塑令”实施前 2007年的数值水平。而且数值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稳定后,到 2011年又有所反弹,未能出现塑料袋含量持续下降的态势。学者认为,“限塑令”在施行之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又没了。一方面,限塑令的出台,只考虑到社会的环境治理问题,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社会的可接受程度。限塑令的出台初衷当然是好的,都是为了环境保护,但是别扯,以为只要出台了限塑令,民间的塑料袋使用就会大为减少。当然,在限塑令出台的初期,塑料袋确实大为减少,但是后面也就陆续的反弹了。另一方面,实际上,实施限塑令是违反常识的。毕竟你有没有限塑令,大家都非得要用塑料袋,比如你买个包子,你不可能拿手去接吧?你去买点什么东西不可能带个碗吧?制定政策的人去买东西,也从来不会拿手去接,或者是带个碗。总而言之,限塑令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实际上是增加了老百姓的成本。二是使用塑料袋成本太低。超市购物一个塑料袋3角至5角不等,根本起不到禁用或少用的效果。三是执法力度不大,处罚不力,限用禁用氛围不浓。现实生活中,人们大量使用塑料袋,随意丢弃,也不见或少见有处罚执法的情况。
如何才能做到有效治理呢?
综合分析,大体应该做到,一是要大力宣传,提高全民限塑禁塑的环保意识。要讲清“白色污染”对土壤、水等环境的至命破坏和影响,讲清楚“白色污染”对人身健康的至命影响,从而使全民自觉增强自主防范意识,自觉增强日常生活中限用禁用塑料袋的意识。二是要重新规范,区分法律中“限”和“禁”的使用界限。要广泛论证,重新进行法律规范,科学界定"限塑”和"禁塑”的领域范围,做到限而不禁,禁而刚禁,决不含糊。三是要科学攻关,提高限用塑料无害化降解效果。对于限用部分,要实施无害化降解,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四是要严格执法,提高全民遵法守法意识。主要是监管好生产塑料袋的市场主体,严格“限"和“禁"塑料袋的生产原料和标术标准;主要是监督好公民个人,约束其过多过滥使用,引导按要求分类,减少污染环境。
治理“白色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民配合,各部门各方面综合协调,而绝非一时之功,更非一人所为。
人人动手,紧张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治理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