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名男子连偷150斤榴莲,吃到流鼻血仍不收手....._风闻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9-22 13:13
男子龙某嘴馋,
3次偷走3箱榴莲,
共计18颗75公斤左右,
怎料已吃到流鼻血,
但仍“流连忘返”,
第4次准备伸“黑手”时,
不知老板已“请君入瓮”。
9月10日,龙某因涉嫌盗窃被晋江警方刑事拘留。

黄某在晋江池店水果市场开一家店铺,9月7日凌晨1时许,他在点货时发现店里丢了几箱榴莲,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一名男子分别于8月30日、29日,9月2日三次偷走了其店里的三箱榴莲,一共150斤。
料定小偷还会光顾,黄某没有着急报警。9月8日晚7时许,该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出现,黄某看见后便报警。池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正要对榴莲下手的盗窃嫌疑人龙某当场抓获。

据龙某交代,他之前骑车在水果市场闲逛,在黄某的商铺门口,看到大货车旁边堆放着一箱箱榴莲,一时嘴馋,便钻进大货车车底,伸手掏走一箱榴莲,放在电动车载走。
第一次得逞后,龙某馋意未尽,又分两次用相同的手法偷走了两箱榴莲。据老板黄某介绍,被盗的榴莲是“金枕头”,每箱有6颗,重25公斤左右。这么一算,龙某一共偷了18颗榴莲,难怪会吃到流鼻血。

目前,龙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卖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水果不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夜间保管也切莫大意。
如果发现水果被盗,应及时报警。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水果价值不大,即使盗窃也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其实不然,盗窃达到一定价值或者涉及多次盗窃的,可能不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更有可能触犯刑法。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