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儿子,他真的是穿越者吗?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9-09-14 16:01
王莽,按照西汉王朝自汉武帝时代官方敲定的“儒家学说”(姑且用这个词儿),属于典型的“圣人”再生。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说了,他是“乱臣贼子”好嘛?

其实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就写道: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换句话说,在唐代读史人的眼中,王莽“未篡”之时,其谦恭下士,厉行简朴和孝悌忠信,都是绝对符合儒家行为规范的“楷模”,所以可以与“真圣人”周公对称,而周公的人生, 也有恐惧“篡位”流言的时候,如果不是确实做到了“摄政”之后归政周成王,也一样免不了一个“篡”字。
也就是说,王莽在未暴露“篡位”野心的时候,属于标准的儒家言行的“模板”。
也正因为如此,在西汉末年天灾人祸频仍的社会背景下,朝野上下深受汉武帝官方敲定的“儒家学说”影响的官僚和知识分子们,都对他寄予厚望。
而这个逻辑,我们必须先介绍一下背景。
我们的历史教育告诉我们,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这是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总结的论断,在当时人,也是整个事件的倡导者和参与者董仲舒的笔下,实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汉书·董仲舒传》),而在《汉书·武帝纪》的赞辞中则写作“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注意,董仲舒的建议是: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实质上是对“选官”制度的一个建议,而非在“思想钳制”或者说“思想绝灭”上提出建议,与秦朝的《挟书律》和《焚书令》那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当然,如果坚持认为不能当官就没有研究学问的必要,可以把两者划等号。
所谓“推明孔氏”,即在董仲舒所擅长的两门学问——“春秋公羊学”和“阴阳家”的基础上,对圣人“孔子”进行“神化”,当然,这个工作他自己完成不了,“汉儒”们炮制了很多“古书”来协助,最终构成了一个糅合“五德终始说”和“孔子半神”的“新故事”出来。

“五德终始说”的核心就是“天命有德”,“德”又根据世间的“五行”规律轮转,在董仲舒的时代,流行的还是“五行相克”理论,“后德”克“前德”,“后德”代“前德”,即对于改朝换代时“天命转移”的一整套解释。
秦始皇建立帝国之后,“尚水德”即此意,“秦”为水德,“周”为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是为“天命转移”。
“天命”发生转移,有一个必要条件, 即“征应”,也就是通俗说的“祥瑞”,见《史记·封禅书》:
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
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
夏得木德,青龙止於郊,草木暢茂。
殷得金德,银自山溢。
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
**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
(汉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黄。”
**是时丞相张苍好律历,以为汉乃水德之始,故河决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内赤,与德相应。****如公孙臣言,非也。**罢之。
由此可见,秦汉两代其实是拿着一套理论讲故事,秦始皇认可了前代的故事,讲了自家的“秦文公获黑龙”,西汉初年一直坚持自己是“水德”,理由就是“河决金隄”,啥意思?
就是黄河在“金隄”这个地方决口,按照《汉书音义》的解释,此地在“东郡”,也就是今天豫北鲁西这块。
可以说,“五德终始说”与当时的“山川祭祀”结合,就是一整套战国、秦汉时代人的“宗教观”,当然,既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而是一套近似于“萨满”式的原始世界观。
“汉儒”秉承汉武帝的意志和喜好,在“五德终始说”的基础上,增加了“圣人受天命”的故事,实现了“天命可知”的有机结合,在当时流行一时的纬书《春秋演孔图》中,记录了孔子的“标准像”:
孔子长十尺,海口尼首,方面,月角日准,河目龙颡,斗唇昌颜,均颐辅喉,骈齿龙形,龟脊虎掌,胼肩修肱,参膺圩顶,山脐林背,翼臂汪头,阜脥堤眉,地足谷窍,雷声泽腹,修上趋下,末偻后耳,面如蒙倛,手垂过膝,耳垂珠庭,眉十二采,目六十四理,立如凤峙,坐如龙蹬,手握天文,足履度字(宇),望之如林,就之如升,腰大十围,胸应矩,舌理七重,钧文在掌。胸文曰:“制作定世符运”。
孔圣人身高10尺,以河南殷墟出土的西周骨尺21.92厘米计算,孔子身高2.19米;按照《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孔子身高9.6尺,也有2.10米,在当时被人称为“长人”,还算可以理解,但是相貌的形容词就实在太让人没法还原了,也就是所谓的“圣人异相”,胸口竟然还有字……
而他的“制作定世符运”任务,在《春秋汉含孳》中是这样完成的:
**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苍天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孔子曰:**丘览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
简言之,孔夫子作为“先知”已经在春秋末年考虑到为“汉帝”来“制法”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受命”了,也称“端门受命”,**天上降下血书在鲁国都城的端门,子夏第二天去看,“血书”飞为“赤乌”,**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

看起来是荒诞不经,但却并不是“儒家”主动的“装神弄鬼”,而是汉武帝自己“请”来的“神仙”。
元光元(五)年,汉武帝策诏公孙弘等诸儒时,明确提出:
属统垂业,物鬼变化,天命之符,废兴何如?
公孙弘的策论并没有让汉武帝满意,直到董仲舒对他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一一解答之后,尤其运用《公羊》学提出,汉家乃“天命”所归,“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武帝才完全肯定了这一理论的内容与观点。
比如,在元朔七年,汉武帝因“幸雍祠五畴,获白麟”而改元“元狩”,理由就是:
**此天之所以示飨,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时令日,改定告元。
翻译过来就是这是上天给予的酬报,是“受命之符”,此后的“元鼎”、“元封”年号均与“祥瑞有关”,简言之,就是为“符”纪念,以标识“受命”,也就是政权的合法性。
据《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记载:
**(汉昭帝元凤三年)孟(眭弘,字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
这里说的是汉昭帝时代的《春秋》传人眭弘在得知一系列“灾异”之后,推导提出汉帝“应禅让”以顺天命,理由就是,圣人受命是高于王朝君主的“合法性”。
也就是说,相对于“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智力争雄”解释,“受命”理论树立了更高的“道统”标杆,将“治统”置于其下,从而解释和确立了一个原则,即汉成帝时大学问家刘向所说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
区别只在于“亡”的方式,究竟是“天命转移”,还是“汤武革命”。
“汤武革命”不需要细说,“天命转移”还有一个“时间规则”,见《孟子·尽心下》: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 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 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
逻辑,即孟子自己在《孟子·公孙丑下》中所说的: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
简言之,五百年有天命王者诞生,伴随而出的是显名于世的圣贤,孔子,正是其中的绝对“节点”。
“汉儒”将之发挥为五百年的“天命之德”轮转,孔子非“有土人主”,所以孔子“获白麟”之后,虽受天命,却只是“素王”,“素王”的核心工作和任务,就是“删定六经”,为后世圣王制法,这个后世圣王是谁呢?自然不是秦始皇,而是“汉家刘氏”。
所以,“推明孔氏,表彰六经”,就是汉武帝以“人主”受“素王”转交的天命,完成“治统”与“道统”的合一。
综上所述,这套理论有两个必然导出的逻辑结果:
其一,天命无常,国有兴亡;
其二,五百年有“圣人”出。
正因为如此,伴随着孔子之后“五百年”大节点的到来,西汉帝国的土地兼并、贫富分化问题的激化,朝野之间对于“天命转移”的恐慌愈演愈烈。

以至于在汉哀帝时代上演了一出“再受命”的大戏,听从黄门待诏夏贺良建议,发布诏书,大赦天下,改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为太初元年,改帝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把计时的漏上的刻度从一百度改为一百二十度。
这么大的变动,原因只是夏贺良告诉汉哀帝,因为汉成帝不顺天命,所以没有儿子,只要他能修改历法、顺应天命,就能消灾去病、国泰民安……
结果,仅仅两个月后,汉哀帝就发现这一套真不好使,自己还是得病,就把夏贺良下狱处死。
要知道,此时恰是王莽政治生涯的低谷期,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他担任大司马,成为汉廷的实际执政者,次年,汉成帝驾崩,汉哀帝以外藩入继,开始清理朝廷中的王氏外戚,王莽被迫回封地新都隐居,期间他的二儿子王获竟杀死了家中奴婢,按照汉律,这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当然罪不至死,但却属于典型违背儒家伦理的“残忍”,所以,王莽严厉责罚了他,并逼迫王获自杀。
此次“大义灭亲”,对于王莽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之前,他对自己的表兄淳于长,已经搞过一次**,当然,淳于长作为太后王政君的外甥,又因善于逢迎而被汉成帝赏识,官位早已领先王莽,而王莽则在任劳任怨侍奉叔父大司马王凤、王根之余,搜集了淳于长诸多罪证,告知了病中的大司马王根,一举反超,还要了淳于长的命。
而“王获之死”的根本原因在于此事可大可小,却发生在汉哀帝重用母族、排斥王氏的尴尬时点,如果被抓住不放,很可能让王莽苦心经营的士林声望毁于一旦,所以,逼子自杀,虽属于反应过度,却有利于塑造“圣人”人设。
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居家三年间,官员们为王莽鸣冤的上疏数以百计,令根基不稳的汉哀帝也不能无视,只能在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以侍奉太皇太后的名义征召王莽回京,只是没有担任任何实权职务。
仅仅一年后,汉哀帝去世,也未留下子嗣,王政君迅速返回未央宫收夺玉玺,并在逼杀哀帝的“男朋友”大司马董贤之后,要求公卿推举大司马,王莽受到绝大多数公卿支持,得以继任大司马执政。
由于新立的皇帝汉平帝此时只有九岁,王莽在太皇太后王政君的支持下,开始大展拳脚。
一方面,拉拢三朝元老大司徒孔光,又组建了以堂弟王舜、王邑为心腹谋士,甄丰、甄邯负责决策,平晏掌管机密,刘歆撰写文告制造舆论的核心班底;
一方面,逼迫太皇太后罢废叔父王立,罢免反对其继任大司马的前将军何武和左将军公孙禄官职,又以各种罪名陆续罢免了中太仆史立、南郡太守毋将隆、泰山太守丁玄、河内太守赵昌等二千石以上的高官,剥夺了高昌侯董武、关内侯张由等的爵位。
这一番“腾笼换鸟”,王莽基本将朝廷人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开始了一系列的“善政”。

王莽的政策方针完全遵循儒家理论,他不搞裙带关系,不封王氏子孙,而是尊崇皇族。他依《周礼》的精神,封宣帝子孙三十六人为列侯,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解放了一批皇族后裔。此举一下子赢得了皇族的拥护。
他号召官员们节俭度日,与百姓共患难,带头捐款一百万钱,捐地三十顷,用来救助贫民。每遇水旱灾害,他就吃素,与民同甘苦。在他的带领下,共有二百三十名高官显贵捐献田地,分给贫民。
王莽按照《周礼》的记载,在全国建立常满仓,储备谷物,做赈灾之用。他按照上古传说,改革官制,设置“四辅”,加封周公、孔子等圣贤的子孙。
为了复兴儒家传统制度,王莽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市场),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
元始五年秋,派往各地了解民情的八位风俗使者回到长安,带回各地歌颂王莽的民歌三万字,这个时候,恰恰是孔子之后五百年左右。
王莽奏请进一步制定条例,以便做到“市无二贾(市场上不讨价还价)、官无狱讼(衙门里没有打官司的)、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男人女人分别走在路的两边)”,“犯者像刑”(犯法的人以画像示众,不必真的用刑),仿佛回到了传说中的三代盛世。
正是在王莽的“辉煌时代”,发生了王莽毒杀长子王宇的大事件。
要知道,王宇是长子,更是嫡子,是王莽的当然继承人,却对王莽处置汉平帝母家卫氏家族的方式颇有微词。原来,王莽为了阻止汉平帝母家对朝政的干预,将其母卫氏和家族封在中山国,禁止进入长安,王宇担心其父的强硬手段,会让汉平帝长大后报复王氏家族。
屡劝不果后,王宇与其师吴章讨论后,命其妻舅吕宽持血酒撒在王莽的住宅大门,然后以此为“灾异”,劝说王莽将权力交给卫氏,结果在实施过程中被撞破,王莽大怒将王宇下狱,并穷治诬陷卫氏一族参与,逼杀了敬武公主、梁王刘立等朝中政敌,前后被杀者数以百计。
为了“坏事变好事”,王宇也被王莽毒杀,王莽之党羽即上书说,“安汉公”大义灭亲,公而忘私,作八篇“诫书”与《孝经》一同下发天下,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书目。
正是在这辉煌时代里,王莽的一切行为都能“被理解”,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当政五年后,群臣总结王莽功绩,提议为他加封“九锡”。
“九锡”代表着权力,距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天下臣民却并不紧张,反而在不长的时间里,有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向朝廷上书,支持给王莽加“九锡”,其中有王公列侯和卿大夫达九百零二人,可以说,几乎长安周边所有能提起笔的人,都对王莽“加九锡”表示了支持。
这个结果,预示着整个汉帝国的精英阶层已经抛弃了刘氏皇族,热切期盼着“圣王”的降世。
恰恰是“圣王”的人设,让王莽在当上皇帝后,杀死了第三个儿子——太子王临。
王临是王莽最后一个嫡子,所以在王莽称帝之后被封为太子,却偏偏被发现与皇后身边的宫女通奸,而这个宫女恰恰是王莽宠幸过的,在汉律里,这叫“与御婢奸”,属于要处以死刑的大罪,而在儒家的礼法里,“子烝父妾”更是典型的“禽兽行”。

《礼记·曲礼》中说:
**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麀,郑玄解作鹿之牝,也就是雌性生殖器,引申为父子乱伦,整句翻译过来就是,因为禽兽没有“礼法”,所以会父子乱伦,所以圣人出现,制订礼法以教化人,以区别于禽兽,**太子王临所为不啻为“禽兽行”,**推而广之,王莽这个新“圣王”,连自己的亲儿子、继承人都没教成“人”,还是个“禽兽”,又有什么资格君临天下、教化万邦?
对于以“儒家伦理”作为至高法理的新莽政权而言,尤其是王莽本人真信这套的情况下,王临可以说是不得不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哪怕上述王莽杀三子的事件,有看似虚伪的成分,**其本人的一系列立身之德,却是货真价实的。
要知道,在汉成帝时代,流亡的百姓已以百万计,在发生灾害的年份,流离失所、死于沟壑的百姓不计其数,贫富相差悬殊,奴婢与牛马一起供买卖,西汉王朝已经坐上了火药桶,帝室聚敛和挥霍财富仍不知收敛,仅聘皇后一项,聘金就要几万万钱,皇帝的宠臣、高官们更是贪贿横行,汉哀帝的男宠董贤在短短几年内就聚敛了家产四十三万万,相当于汉元帝时国家财政(司农钱四十万万,帝室私财不计,当年为八十万万,是国家财政的两倍)的总和。
在此背景下,王莽非但不贪,还一次次把自己的钱财、土地和获得的赏赐分给下属和贫民,甚至连俸禄也常常用于救济,自己生活清苦,正妻穿得像仆妇,至于他孝顺母亲、赡养寡嫂、抚育侄子、谦恭下士都是东汉人班固编撰《汉书》时承认的事实。
正是这种人格感召,让他在最后时刻,遭到大军围攻之际,仍不是孤家寡人。
王莽在王揖等护卫下逃往渐台,公卿大夫、宦官、随从还有千余人,守城的王邑日夜搏斗,部下死伤略尽,也退至渐台,**这时他的儿子、侍中王睦正想脱掉官服逃命。**王邑将他喝住,父子俩一起守着王莽,最后直到将士全部战死,其他随员在台上被杀,王莽才被杀掉。
相比之下,只有一个宦官陪同殉死的崇祯皇帝乃至众多亡国之君怕是要差得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