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沉淀和“酱化”_风闻
天下不公-2019-08-31 01:18
纵观世界,大凡历史更迭都会有“守旧者”,这些守旧者中“遗老遗少”居多。为什么会这样?那是无论有什么样的文明辉煌,文化积淀中的渣子总会沉积下来变成“粘稠物”,台湾学者柏杨谓之曰“酱”。即,“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像长江大河,滔滔不绝地流下去,但因为时间久了,长江大河里的许多污秽肮脏的东西,像死鱼、死猫、死耗子,开始沉淀,使这个水不能流动,变成一潭死水,愈沉愈多,愈久愈腐,就成了一个酱缸,一个污泥坑,发酸发臭。”(台湾学者柏杨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十六日在美国纽约孔子大厦的讲辞)。
南宋由北南迁而来,几近国破家亡,却不改“官人好色,庶民茫然不是所措”,唯有士人“闲庭信步”,不惜跑到乡山老野,讲和池水边做个素心人。于是乎,诗词歌赋洋洋大观,好不繁盛。英宗没了骨气,兵将也就散了士气。到了清末,依然如此这般:慈禧不惜一路屈尊住进农家小院,“坚定信念”一路奔了西安。到时京城留下没处去的的遗老遗少坚定的很:“有我大清江山还在,这边自是万万不能剪的!”袁世凯算是“文明人”特看中洋枪洋炮,所以得了“新军”的庇佑,日渐成气候。不料想,袁大总统还是惦记着“皇帝梦”。明末皇帝煤山悬梁,看似有些骨气,其实那不过是跑不掉的无奈之举。
欧罗巴的世道也差不多如此,贵族绅士落魄尽管鼻子邋遢,身上油脂麻花,见了女人还是来个“下湾腰”的礼节。唐吉坷德尽管只有仆人桑丘和一匹瘦马,但为世人“讨公道”的念想一直不减。旧日上海当然也不例外,从乡间的落魄豪绅,到旧时的八旗子弟;从回不了日本的浪人到白俄的皮条客,从无所事事的文痞到小报报人;从四处涌入的流民到游勇散兵;从租界洋捕头到西洋大亨。旧上海就像个光怪陆离的万花筒或是“大世界”西洋镜。大英帝国尽管昔日重商主义的“日不落辉煌梦”早已不在,但“不列颠文明”在一些人的心中仍然“萦绕”而挥之不去——总要对失去的“属地”唠唠叨叨的瞎掺和,比如,末代香港总督彭定康尽管“顶戴”早已失落,但对香港的“念想”就像葛朗台老头那样——“冥冥之中两眼目光只要与手里的金币相遇就会放出异样的光彩”。你要说他怀旧,倒不如说他一辈子总在惦记着别人的东西。
直到如今的英国脱欧,国会吵来吵去其实无论是“硬脱”还是“软脱”不过是“总要沾别人的一点光”才心安理得。大凡殖民地主义制度破产甩下的遗老遗少,大都有这种挥之不去的“酱缸文明”——典型的症状就是:“尽管我抢不来,但绝不死心”。
杜叶锡恩作为资深议员(早在1963年经已参与香港立法局工作)说:“八〇年代以来,台湾少数老一代皇民遗老和日本反动学者政客一道,为日本殖民下台湾“现代化”大唱赞歌,和一八九五年以降至一九四五年间台湾人民在武装游击抗日和非武装抗日,四五年后涩谷抗暴、反美扶日、一直到新民主主义斗争中光辉磅礡的爱国主义大相径庭。”陈映真认为:香港,殖民不等于文明开化。8月26日,香港岭南衡怡纪念中学李志霖校长在学校社交网站专页发表声明,证实该校一名新学年入读中一的学生,于25日被警方拘捕。《大公报》27日报道称,该名12岁男童涉“非法集结”被捕,在新学年将升读中一(相当于内地初一),未知能否如常继续学业。一般常人难以想象:一个只有12岁的孩子能深谙“救民的革命道理”。教育这东东历来为政治所左右,英国的殖民教育和日本的奴化教育皆是如此。
中国的民主自由话题大约是从五四运动开始才有了现代性的味道。“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语,16世纪由法语的démocratie引入英语。“民主”(democracy)由demokratia演变而来,其基本含义为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民主是指一种既区别于君主制、又区别于贵族制的政府形式,在这种政府形式中,人民实行统治。民主需要这样一种政治共同体,在其中,人们享有一定形式的政治平等。“由人民来统治”(Rule by the people)看似一个语义明确的概念,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民主思想的历史十分复杂,而且,它以充满各种互相冲突的概念和广泛的分歧为特征。不过,从社会的不同阶层和不同身份的群体或个人来讲,“民主”一词的含义是不同的。
“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语,16世纪由法语的démocratie引入英语。“民主”(democracy)由demokratia演变而来,其基本含义为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民主是指一种既区别于君主制、又区别于贵族制的政府形式,在这种政府形式中,人民实行统治。民主需要这样一种政治共同体,在其中,人们享有一定形式的政治平等。“由人民来统治”(Rule by the people)看似一个语义明确的概念,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民主思想的历史十分复杂,而且,它以充满各种互相冲突的概念和广泛的分歧为特征。(赫尔德(Held, D.):《民主的模式》)
如果从社会顶层来讲,赫尔德(Held, D.)说:民主思想的历史是奇特的,而民主实践的历史则是令人困惑的。有这样两个重要的历史事实。第一,今天,政治领导人们,尽管其观点迥异,但都无一例外地标榜自己为民主人士。全世界所有的政治制度都把自己说成是民主制度,而这些制度彼此之间无论是在言论还是在行动方面都常常迥然不同。民主似乎使现代政治生活变得合法化了:因为一旦宣称它是“民主”的,那么,法规的制定和法律的实施似乎就是合理和正当的。然而,事实并非总是如此,从古希腊到现在,大多数政治思想家曾经尖锐地批评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从历史上看,对民主的普遍信奉只是一个非常晚近的现象(赫尔德(Held, D.《民主的模式》)。
“市民社会”是西方一个在政治、政府和社会的思想传统中源远流长的概念。在古代,市民社会被看成是自然状态的对立物。在自然状态下,相互隔绝的个人、家庭或者家族之间总是处在激烈的冲突之中,除了在各自家庭和家族内部至高无上的家长权威以外,再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权威了。与此相反,市民社会是一个超越了家族的社会,他有稳定的政府和内部的安宁,存在着能调和各个家族或家庭之间的争端的“治安官”(magistrate)、君主和类似的角色。在欧洲中世纪,市民社会获得了新的含义。这一含义是从与之对立的教会世界那里获得的:它是与天国有别的俗事。稍晚的时候。市民社会的含义逐渐明确地包括了与军事活动及军事机构相对的和平活动及和平机构。再到后来,商业作为某种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的风度举止已经变得既温文尔雅又各具特色,其生活方式也已经变得更为祥和宁静)的鲜明特征也被添加到市民社会的含义中。
黑格尔赋予了市民社会的这个观念更明确的含义。他所说的市民社会。指的是超越的家庭而又未达至国家、超越了原始的家长或父亲权威而又未达之领土主权的那一部分社会。它是私人利益的领域,换言之,它是市场。如同亚当·斯密在讨论市场时所做的那样,把自我调节的市民社会置于一个更大的范围的、有领土疆界的、由。由国家来统治并由家庭来维系的框架内。黑格尔勾勒的市民社会并不完全局限于市场关系。他将各种协会、互助团体和同业行会都包括进来了,因为这些组织都卷入了市场的活动。它们既促进了个人意在为自己及其所属家庭获取利益的活力,同时又限制了活动。
马克思将黑格尔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看法进行了这样的改造。即把整个社会都称之为资产阶级社会——这个词在德文里同时又指市民社会。马克思使社会所具有的资产阶级性质凌驾于社会所具有的其他性质之上,凌驾于文明的所有方面之上,从而就即在术语上。,也在实质上使市民社会成为一切东西的代表。“市民社会”这个词的用法在马克思之后就几乎从英语国家消失了。在德国,它等于是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含义相重合的,也就是说,它指的是这样一个社会,该社会的特征是资产阶级在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占据了支配地位。实际上,市民社会已经不再是指有别与国家和家庭的那种社会。
卡尔·马克思(1818—1883)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1895)毫不留情地抨击了“中立的”自由主义国家和“自由的”市场经济的思想。在工业资本主义世界,国家从来不可能是中立的,经济也从来不可能是自由的。(赫尔德(Held, D.):《民主的模式》)
在最近的讨论中,市民社会这个词既指一个多元主义的社会,又指一个统一的社会。观点、利益和组织的多元化源于个体和群体在需要维持和平秩序的限定条件下追求自己目标的自由。而它的统一性原则。源于这种社会的一个特性,即社会成员都会共享一种集体性的自我意识(a collective self-consciousness)。一个市民社会是存在于领土界限内的,公民资格是因生在父母所在的那个社会或在那个社会的领土内长期居住而获得的。公民资格代表着这个社会的全部可能的成员资格,即这意味着他要承担一切的权利和义务,要参与这个社会的。集体活动包括通过参加公职竞选和在本地本区域和全国参加选举而实现的政治参与。以及通过公共舆论机构和结社、集会及示威自由而将意见和利益自由表达出来的政治参与。(爱德华·希尔斯 《反思中国知识传统下的市民社会和市民风范》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下)吉林人民出版社)
市民社会也使个人共享整个社会的集体性自我意识成为必需。这种集体性自我意识是社会多数成员所认同的市民社会形象。作为一个公民,不仅意味着成为社会的一部分,还意味着无论贵贱、血统和职业如何,都与其他人一样有权利受到尊敬和尊重。从原则上讲,在市民社会里没有哪个成员完全是他人的一个外在目标,每一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利益去行动。在市民社会里共享集体性自我意识就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在心里明白,他人也是同一个集体性自我意识的参与者。他人不仅仅局限于知其名、谋其面和直接打交道的那些特定的个体。在任何一个领土广袤的社会里,大多数的他人对于个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尽管他们在这个社会的领土里存在着这一点是清楚的。个人是以一种模模糊糊的方式感受到他是一个更大区域或民族共同体中的一员的。如果一个市民社会失去了“个人共享整个社会的集体性自我意识”,那么这个社会就呈现分崩离析的状态。于是乎,所谓“民主自由”就变成极端的个人主义“民主自由”。
赫尔德(Held, D.)认为:“只有当一个行动(或不行动)——不论其是有意还是无意——‘牵涉到别人’并只有当其‘伤害’到别人的时候,对个人自由所采取的社会或政治干预才是合理的。干涉自由的唯一目的是自卫。在那些只‘牵涉自身’,即只关涉到个人本身的行为中,按道义来说,自由是绝对的,因为,‘对于个人自己,对于他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阿玛蒂亚·森说:理性堪称社会科学和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从根本上决定了理论的基本走向。从现代经济学和政治哲学中的讨论来看,主流的观点将理性都视为一种经济理性。但是这种主流的观点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相近而又彼此相区别的定义。他指出:人的自我具有四个特征。通常的理论主要关注他的前三个方面。它们分别是(1)“自我中心的福利”,(2)“自我福利的目标”,(3)“自我目标的选择”。但除此之外,自我最重要的是具有自我合理审查的能力。前面这三种,许多理论家都已经或多或少地纳入其理性的定义中,而森强调的是第四个,即合理审查(reasoned scrutiny)。所谓合理审查,主要指个人对其本人的目标,价值观,偏好等具有一种自主评价与审查的能力。个人具有这种能力,他可以思考什么样的生活才是他有理由追求的生活。否则,如果没有这种目标之类的审查,那么理性就完全成为一种工具。并不能够真正指导我们的生活。合理审查并不必然要求人们时时刻刻按照道德伦理的要求去行事。但是合理审的查存在,就会为道德和伦理影响人们的行为打开通路。(阿玛蒂亚·森 《理性与自由》)“合理审查”的重要性在于:个人的诉求或选择必然存在一种偏好。而不同身份或不同社会地位乃至不同的社会群体在政治、文化和经济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态度和选择中自然有自身的偏好——既选择。而市民社会有一个条件,即必须达成某些基本共识并遵循这些共识所形成的规约和自我约束。否则一个混沌不堪,为所欲为,毫无公共秩序的社会就如同一盘散沙,没有起码的社会凝聚力——“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到了这个份上,法治根本无从谈起,部落间的种族纷争就是其中一例。人类社会乃至整个自然界之所以会有一种相对均衡的状态,就是因为一种友谊是或无意识地自然法则再起调节的作用。如果人类的活动不侵扰自然生态,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消失那么多物种。
害人如害己,这是古训,也是自然法则。但事实是人类至今并没有普遍或认同“约束自己”的行为。总会有那么一种“自己优先的念头”。市场有自己的法则,那就是平等互利。但是挥之不去的单边主义霸权总是恶狠狠地死咬着“多边主义”自贸区。这种强权文化的传承沉淀和发酵就如同酱缸里的发酵物。所以大凡见到过的那些霸道和无赖,总会查找到其携带的“酱缸文化”。所以,要实现社会共识,就必须清理上上下下的“文化酱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