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唐传奇:冯燕偷情(上)_风闻
九鸦人物-求态度温度有趣有用,一只以人物为主的人文写作乌鸦2019-08-23 10:58


1
那天下着小雨,大街上有人打伞,有人不打伞。
天还是在上,地还是在下。上午还是上午,既不是下午,也不是晚上。本来对冯燕来说,并无不同,对别人,也未必不同,但那天,偏偏就出了事。
它莫名其妙地开启了冯燕第一次杀人,又稀奇古怪地推动了冯燕第二次杀人,终于弄得大唐怪头怪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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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既然从后半夜就开始下雨,天亮得自然有点晚,但冯燕还是跟往常一样,起床、上厕所、洗脸、吃饭,出门了。
下雨并不是新鲜事,所以冯燕也一如平常,依旧懒懒的样子。他唯一高兴的,是今天不必出城。他本来跟刘参军的女人约好了的,要在城外道观相会,但他已经厌倦。下雨正是最好的遮挡。
尽管上一次他因为刮风爽约的时候,那女人就已经很抱怨,要一再说些什么,再大的风大不过她心中的风,你若只是喜欢,当初何必夸张成爱,你这样忽冷忽热,我会感冒的之类。
冯燕对女人,一向爱也迅速,不爱也迅速,这是没办法的事。他当时既然仅用一句今晚月色很美,就能让她沉醉,当然有不在乎的理由。“墙高万丈,挡的是不来的人”,男人来与不来,从来与风雨无关,他如果真爱,那就天涯海角可去,水里火里可去,千军万马都挡不住,女人其实明白得很——这实在也是没办法的事。
于是爱上冯燕的女人,就只好燃烧自己,在灰烬里取暖,在虚幻的光影中回魂。

3
冯燕是一个浪子,除了踢球、斗鸡、赌钱、打架、偷香窃玉,几乎没别的事,这魏豪城的人都知道的,但他也因为太漂亮,太会玩,总能让女人沉迷。以至于魏豪城的男人对他,都有些羡慕嫉妒恨。也怕。就连那些达官贵人也怕。被人戴绿帽子的感觉,当然不如给人戴绿帽子好。
所以那天冯燕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就照旧有数不清的女人站在自家门口,或窗棂儿背后明看、偷窥。胆怯、羞怯的,都希望天上下刀子,专找那些敢跟冯燕打招呼、调情的扎。男人们当然也都叫着小燕哥,问他今天是去踢球、斗鸡,还是喝酒、赌钱,很热情的样子,但冯燕刚一过去,他们就拼命把老婆往家里拉。紧接着,很多房子里就摔锅砸盆,吵上了。
冯燕所过之处,每天都是这种情状,魏豪城的长官因为他有伤风化,是魏豪城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曾多次打算捉拿他,但这事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些怕老婆的官员说,魏豪人每天都要重新置办家具、碗盆、衣服,实际上是盘活了经济,而他们的儿女们或出于自发,或出于母亲的怂恿,则动不动就会拿自杀或离家出走相威胁。
唐朝青年的热爱自由,崇尚浪漫,这是很出名的,贵妃娘娘和虢国夫人都是他们的偶像。他们几乎每一个都有情妇和面首的梦想,所以都特别能理解、同情、赞成、维护冯燕。某刺史的公子曾说,生当如冯燕,某太守的千金则说,人不冯燕枉少年,这些话青年们都是很认同的。
所以那天也有不少女孩见冯燕淋着雨,都忙不迭地去送伞,但冯燕全部拒绝了。他说:“我一直喜欢在雨中行走,那样就没人看到我的眼泪。”这句话随即让女人们尖叫起来,据说很快都传到唐玄宗和杨贵妃的耳朵里了。
又听说,贵妃娘娘和虢国夫人之后都曾派人来找冯燕,用的是八百里快驿,就像是为贵妃娘娘取荔枝的样子,但因为冯燕消失,只好暂时作罢。
而冯燕的消失,当然是因为那天杀了人。

4
因为下雨,冯燕那天当然既没有出城会女人,也没有去踢球、斗鸡。赌场本来可以去的,但他仍旧没有去。他好长一段时间都在城里雨里走着,很享受的样子,又像是流浪狗,无家可归。谁也没有想到,冯燕那时真是流着泪的,而至于他为什么流泪,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那天的事大约正是从冯燕突然莫名其妙地流泪,才开始有点不同的吧?这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事情,反正这后面的事就有点挡不住了,就像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样。
冯燕的那班狐朋狗友找到冯燕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他们事后曾说,他们当时就很觉得奇怪,冯燕怎么还有雨中漫步的毛病,但这肯定是事后诸葛亮的说法。他们事后当然也曾颇为详细地讲述那天的情形,包括他们看到的、脑补的,这些基本符合当天的实情——
前面的程序已经打乱,这是没法改变的事情,但后面的决不能乱,不用说,他们随后就簇拥着冯燕,去了酒楼。
进酒楼的时候,冯燕像狗一样抖动了几下身子,甩出一片碎雨,那样子非常之美之帅。他那莫名其妙的情绪,似乎也一下子甩掉了,因此喝酒的时候,他又是往日那个少年,一点儿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直到王小二突然冒出一句:“太欺负人了!”
王小二是这班少年的千里眼、顺风耳,本地稍有个风吹草动,他就能知道,而且他的开场白总是那么动人视听,简直就像是说书的转世。
但是王小二说太欺负人,那就一定太欺负人,这一点他绝不故弄玄虚。众少年当下停止喧闹,个个侧耳细听。
原来是东城开瓷器店的麻子张死了,跟他合伙的东城老大胡三趁机霸占,说钱都是他出的,麻子张不过是他伙计,把人家孤儿寡母赶出店外的事。王小二讲完,纵身跳到凳子上,个头瞬间不矮,他大声说道:
“三天了,麻子张那病歪歪的老婆,一直露宿街头,今天还淋着雨,这凄惨不凄惨?可气不可气?可忍不可忍?”
内中一少年因此问道:“难道没有报官?”
王小二冷笑:“报官有用吗?麻子张老婆手里没钱没凭据,胡三是东城一霸,衙门里又有他兄弟,怎么告?那娘们除了日夜在店门口哭,就没别的招!都饿了两天了,胡三连那襁褓里的孩子都不准人管,谁管就打上一顿。他还说,准许麻子张老婆在那哭,就已经是发善心了,全家都饿死,省得遭罪!这样的无赖婆娘,没送官,还是看在麻子张为他出过力的份上呢!”
这帮浪荡少年平日里虽然很不着调,但血却是热的,还都自居为侠,一听这话,登时火冒三丈:“这还了得?揍他!大丈夫见此等事而不管,枉为人也,妇人不如!”然而他们喊叫时,却统统把目光斜向冯燕。
不料,他们的带头大哥,以前对这种事最为起劲的冯燕,这时候却慢慢起身,说一句:“老子回家睡觉去了。”竟不疾不徐地下楼,扬长而去。这让少年们登时泄气。打胡三,那可是本城最扬名立万的事,他们早就想这么干了。
他们却没有想到,冯燕是一个人往东城去了。以前的冯燕做好事前呼后拥,从不藏名,但这次竟打算自己干。那么那天的异常,大家事后能够知道的异常,便该是从午后开始。只是大家事后仍旧迷糊得很,以前总是小打小闹,点到为止的冯燕,这一次,居然能够那么轻描淡写地杀人,就像他之前杀惯了一样。
蚂蚁杀大象,这可真是一个传奇。

5
冯燕去东城的时候,雨还在下着,仍旧不大,但很像是一辈子下不完的样子。这样的雨在夏日里淋着很是惬意,颇有情调,最为少年,所以冯燕很瞧不起那些打伞的人。
一个人单枪匹马到人家地盘去打架,打大佬,还能想这些,这应该很了不得,很奇特。他大概只有下面这些事才显得像有事的样子。
冯燕那天午后一路走着,样子还是很懒,大街上照样不断有人在喊他小燕哥,但他这一次却全都没搭理。这之前,他起码要跟女人们纠缠一会儿的,哪怕人家男人见了恨不得拿箭射死他。因此那天午后遇到他的女人,就都免了一场争吵,甚至暴打,这是很不利于魏豪城的经济的。
冯燕到东城,先去胡三的瓷器店坐了坐,问明了胡三爷还在三元居喝酒,就直奔三元居而去。瓷器店外果然有一个妇人抱着孩子坐在水地里,气息奄奄的样子,远处好多人冒雨在看,只是谁也不敢靠前。但冯燕进去出来,只稍稍一看,就面无表情地从那个女人身边走了过去。
三元居并不远,冯燕进去,店小二立刻迎了过来。冯燕懒懒地问道:“胡三在这里吗?让他下来见我!”冯燕在东城也很有名气,但这外地新来的店小二却不认得,他怔了一下,才赶紧往楼上跑去。
店小二去后不久,胡三果然下来了,老远就听到楼梯震动,叫声如大炮一般:“什么人这么大架子!”但是等他看清了是冯燕,却立刻笑了起来:“小燕哥,老子这里可没有女人!快上来喝酒!”
牛高马大的胡三也怕冯燕,更佩服得很。冯燕踢球、斗鸡、赌钱、喝酒本城第一,最重要的是那么讨女人喜欢,就连全城的混混们都那么喜欢,这些事胡三一样比不上。他怕冯燕,当然也是怕戴绿帽子啦,他家那个从不正眼瞧他的肥婆,在他眼里可是美人,就连脸上的横肉都像花朵,胡三一向很忠贞的。
胡三笑,冯燕也笑,说:“胡三,听说你最近发了笔小财?”
胡三哈哈大笑:“小燕哥怎么也听人胡说?哥哥是被人赖上了!小燕哥莫非是缺钱花了?这事好说。先上来喝上一坛!”
冯燕淡淡一笑:“哥们什么时候缺过钱?赖上就赖上了吧,胡三哥何苦跟一个女人计较?给她个千把两银子,再赖的话老子替你做主。”
胡三站到冯燕面前,就像大象与孩童,这一下胡三不高兴了:“小燕,你是管闲事来的啊?”
冯燕点点头:“是啊,不然我来东城做什么?”
胡三更加不高兴:“小燕,哥哥跟你这样说话,是因为喜欢你,你要识抬举,就上去喝酒,不识,那就趁早滚蛋!”
胡三一不高兴,冯燕也立马不高兴了:“胡三,我最近老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你可别惹我!”
胡三看了冯燕一眼,气极反笑:“你他妈有意思没意思管老子屁事?再扯淡,老子把你扔出去!”那么多人在看,胡三真不能不要面子,论打,他是真不把冯燕放在眼里。
可是冯燕还是在说:“最近真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你别惹我。”
这气得胡三忍不住就把手伸了过来。
然而胡三的手还是慢了一点。他刚动,冯燕就跳起来,用藏在袖子里的小刀在胡三脖子上抹了一下。胡三都不知道冯燕是怎么动手的,就觉得脖子倏忽一凉,就像冬天里,他老婆的长指甲划过。他在血喷出来之前,倒是听清了冯燕最后一句话:“胡三,你觉得这样就好了么?”也还来得及回上一句:“小燕,你来真的啊?”
那自然是胡三在人世间听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了,他当然知道这样不好,但已经晚了。胡三起先还像怔住了一样,手伸出去,一动不动,突然间,身子就像风浪中的小船一样,颠簸起来。大量的血突然喷涌,很快就将他抽干,他的身子越来越虚,终于风平浪静。他倒在地上的样子,就像在使劲扼自己的喉咙。

6
冯燕在说完那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往外走了,他身后,“杀人了!”的叫喊声好长一段时间才轰响起来,而他却早在拐角处喊住一辆马车,出城去了。
冯燕那天是不是一开始就想杀人,他起初完全没想明白,直到出城后才想明白。杀人当然也不见得很有意思,但终究是一件很不同的事,那么他现在就是再不想离开魏豪,也必须离开了,于是冯燕很快就有点高兴起来。
冯燕自然觉得自己做的是件好事,是一件对自己和他人都好的好事,他却不知道他杀了胡三后,胡三家那母夜叉仍旧霸占了瓷器店,麻子张的老婆终究还是死了,她儿子夜里被人抱走,从此不知下落。但这些事就是知道,冯燕也管不了了。
冯燕在乡下也是有朋友的,所以他倒不愁没地儿可去。但是乡下没意思得很,吃的喝的玩的都没意思,这让冯燕倒又觉得城里有意思起来。好在他此时更想的还是远方,总觉得远方有什么在勾引着他,仿佛叫诗,这才不很烦恼。再加上此时官府追捕得紧,被捉住更没意思,还会连累朋友,所以冯燕到底还是离开家乡,奔滑地去了。
冯燕在逃亡的路上依旧是兴奋的,父母只偶尔想了一下。自己这些年踢球、斗鸡、赌博赢来的钱,差不多够他们花个十年八年的吧?冯燕这样一想,随即再无挂忧。
冯燕跑滑地是投军来了。投军有人庇护,若立点军功,或遇到大赦,那就屁事没有,再加上那时候天高皇帝远,捉个人好比登天,所以大家犯事后基本都这么干。
冯燕初到军营之时,还算安分,他本来想换个环境,做点大事的,哪知道全天下一个鸟样,军营也还是一样的人间。
或许比城里那个人间更加人间。因为军营生活那么艰苦、枯燥,这里还都是些刀口舔血,有今天不知明天的家伙,不只少年不良,中年、老年都可能不良。所以冯燕不久就旧业重操。
他凭着早先练就的踢球、斗鸡、赌博本领,和一身江湖气,很快就与军营中的官兵们打成一片,又成了到处受欢迎的人。
冯燕一旦出名,居然连大名鼎鼎的相国贾耽都觉得他是个人物,当下就发了一道命令,将冯燕调到了身边。这一下冯燕可就不是先前的小卒了,他出入自由,能见到很多将官,包括他们的家眷。因此当年守在此地的贾大人,算是给这只善于偷腥的猫,行了一个大方便。
(未完待续,冯燕偷情杀人不跑,才叫本事。)
文/九鸦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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