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人性善恶之辩_风闻
迦南林润土-!2019-08-21 08:48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迦南林润土(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note/728272458/
“人性善恶” 的问题争论了两千多年,应当在这个时代有一个了结,否则我们将愧对于这个伟大时代。鉴于“性恶”之谬论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必须严肃地指出它的荒谬之处,还世界一个清白。 虽然“性善”的说法一直都作为正统理念存在,却只是以高压姿态呈现,仿佛缺乏叫人完全信服的理据,以致在“人性善恶”的问题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几千年争论不休。 导致观念如此混乱的原因,不是孟子的“性善论” 理据不够充分,而是受《荀子.性恶》某些理论的干扰,扰乱了多数人的正常思维,造成了意识形态的混乱。所以,要打破这种格局,就要戳穿《荀子.性恶》中某些理论的荒谬性和欺骗性,揭露“性恶论” 对社会的危害性,并对“性善” 加以论证,结论将自然清晰明了。
一、 “性”的定义
儒家对“性”的定义:天生即“性”。凡是天生在人身上的一切物质性和精神性,都称之为人性,包括器官(物质性)和一切天生的功能(精神性,如情欲心智等)。
《荀子.性恶》:“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之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 《孟子》:“生之谓性”。(儒家所谈论的 “人性”,多为精神类。)
二、“性本恶”的说法危害社会
“ 性本恶”的说法,除了不切实际以外,更可恶的是有害于社会。因为,宣扬“性本恶”,会误导民众,叫人误以为自己的恶意和恶行属于正常,并误认为恶是人的本性而无所谓。 相反,若论证并宣扬 “恶意和恶行乃违背天性和天理,属不正常”;才能正确引导社会,才能有效的帮助健全社会道德理念。
尽管《荀子.性恶》中的“矫正论” 是十分重要的正义理念,但论证“矫正”的重要性时,何不走正道?为何非要步入“性恶论”的险恶泥沼中去呢?
本文将显明那正路,人们若明知有正路可走,就不会再跟随前人错误的脚印而步入危险的泥沼中挣扎前行。
三、孟、荀理论的差异与互补
孟子从厚道人的视角观察人性。其理论,意在弘扬道法和倡导习道,以防止人性失道的败坏。
荀子从失道者的视角观察人性。其理论,同样意在弘扬道法和提倡习道。并认为道能挽救罪人,能令罪人悔改自新。
如此看来,孟子和荀子的理论存在相通性和互补性,合一才是完整理论体系。不过,与其说是人性论,倒不如说是二者合一的救世论。
孟子所说的“人性本善”,是说,上天所设计的人性如水向下流的本性一样好,没有比现有的人性更好的设计了。似乎站在天上的高度观察和说话。
而荀子通过在生活中对人的观察,认为人性产生恶念,恶念催生恶行,所以应当以文理之道加以纠正。
荀子拿已经败坏了的人来观察人性。从这个角度去看人性,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人性本恶。这是视角的错误,因此没有看到“肆善”是天生的。
孟子和荀子所说的“善” ,存在概念差异。孟子说人的本性完美无缺,其中不乏仁义礼智。而荀子始终在说行为 的好坏。
四、《荀子.性恶》的荒谬
《荀子.性恶》中的有关“性恶”的论证,其理据和思维方法,是错谬的,自相矛盾的,是与现实极不相符的。虽然“矫正”理念属正义,但其论述过程,却属歪理斜说(歪着论,斜了说,好像奥运会打靶瞄准别人的靶心打一样, 表演的再精彩,结果依然是错误)。
1、“亡”之何来?
荀子说:“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一语道出了恶的本源之一“无师无法”。
然而, 一味地顺着情欲行事,其人性是脱离了理性和道性的残缺的人性,只如同禽兽之性一般。这是荀子所未见的事实。
但他自己也说了:“辞让亡、忠信亡、礼义亡、文理亡”。即说了“亡”,必是先有;如果这些理念不是先天就有,何来辞让、忠信、礼仪、文理的有与亡?显然荀子缺乏更进一步的思辨。(参《荀子·性恶》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
“顺是”(顺从某本性) 是行恶的原因之一,但为什么人会“顺是” ?荀子撇开了“失道” 和 “受道、习道” 的层面看待这个问题,如何能看清失道是 “顺是” 的原因?
同时可见,荀子的说法是本末倒置。因为:
文理亡,才是“顺是”的原因,也是辞让亡而争夺生的首因,而不是因为好利;(厚道人,即文理未亡的人,同样好利,因为本性无可变);
忠信亡,才是“顺是”的原因,也是残贼生的首因,而不是“生而有疾恶”;
文理亡,才是“顺是”的原因,也是淫乱生的首因,而不是因为好声色。(厚道人,即文理未亡的人,同样好声色,因为本性不可变)。
其实,恶人之恶,是因为失道而失去了理性,失去了正确的,公平、公正、正义的理念,失去了公义的判断准则。此时,唯一能驱动其行为的,则只剩下毫无理性和公义性的情欲;如此,人的行为表现,只能是无理智,无公义性的行为表现,即不善的或称之为恶的行为!
2、“性伪不分”
《荀子·性恶》:“孟子曰:‘今人之性善,将皆失丧其性故也’,曰:若是则过矣。今人之性,生而离其朴,离其资,必失而丧之……是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
荀子没有从忘性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认为既然善性会失丧,证明人性不善,并且,既然会失丧,则不属于性!
其实,荀子没有认识到,失丧的是“仁义礼智”的部分正义理念,是由忘性所致,其善性的根基还在,“后悔”、脸红、惧怕等表现,是这根基存在的明证;否则,没有善根,人怎么会后悔?
如果说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是不知何为性,是性伪不分;那么,荀子说 “性恶” ,而“恶性”能被矫正吗? 如果能,那其中的“恶性”哪去了?是否同样可算作“恶性”离开了外在的载体呢?如果“恶性”会离其朴离其资,这还能称之为性吗?如此,是否同样可以说荀子 “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呢?
显然荀子对此思想过于简单。而且,就像一个人设好了迷局和陷阱,然后自己被迷惑而落入自己所设的陷阱之中还浑然不知。
其实,所谓恶人改正,无非是通过领受文理之道,重新拾回了所失丧的仁义礼智意识。而 “性善论” 所谓“失”,只是因忘性和不良习惯的缘故,丧失了本性中的部分仁义礼智的理念意识。
3、人无善性?
《荀子.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如果人先天就缺失维持善行的善性,那人类就如同禽兽;如果禽兽般的人类可以外添善,就意味着禽兽也能外添人类般的善,成为具有仁义礼智的禽兽;但事实是可想而知的,也是可以如此做实验的,结论必将自明。
在已经具备了善的人类的教授下禽兽况且如此不可善,何况禽兽般的恶人教禽兽般的恶人,岂不越教越坏?
“性恶”的人类,其首位“善者”是如何出现的? 在首位“善者” 出现之前,人类为何没有因“性恶” 而灭亡? 有性恶的圣人吗?“性恶的圣人”,是不是自相矛盾语句? ……
如果人先天就缺失维持善行的善性,那么,那些没有习文理之道的人都会成为恶人而行恶;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可见的事实呀!否则,如何“三人之行必有我师”?师恶吗?
《论语》: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古人绝大多数人不识字,未曾学习文理之道而仍然有道德的人,其善行的发端必然是“仁义礼智”之善性;即孟子所论述的四种维持行善的人性;人若 “放” 弃此 “肆” 善 ,必然会走向败坏而行毁灭。之所以人类没有因人的恶行而灭亡,是因为“仁义礼智”属于道性,用于制约其他性类,使人的行为符合天道法则。
4、善恶不辨 谬用论据
(1)“见长不敢先食”
荀子在论证“善伪”时,所拟用的论据:今人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是违背本性之欲的。证明善行属于后天教育而有的;并且认为,既然 “见长不先食” 是善的,而人的本性之欲却不愿意做这善事,证明人性本恶。
荀子的 “让长先食”理论, 不足以说明人无善性,“人的本性之欲不情愿让长先食” 也不能证明人性本恶。
因为,“见长而不敢先食”的现象并不好,属于过度伪造的礼,而非天理。此类“让”,是家庭和社会暴力的产物。在家,多是从小被父母打骂逼出来的习惯;在社会上,是因利害关系而无奈。可见,“让长先食”至少是潜在着软暴力形式。故此,应当将之归类于恶才合适。
如果“让”是属于善的,那么,为长不让先就不善了;如果晚辈让长辈或让兄长或长官先食是善的,那么,狼群在这方面比人类做的更好,难道狼的这种行为善吗?事实上,狼群让长先食,只是倚强凌弱的结果。
由此可见,“不敢先食” 的现象,是暴的结果,是恶的产物。因此,与荀子的结论正相反:人的本性之欲所抵触的,是对非正义(有悖于公平公正)理念的抵触,是对不善之事物的天然性抗拒。可见人性本善。
(2)“见长劳而有所代”
荀子证明“善伪”的第二个论据是“有所代”。他认为:见长劳,而不敢息,将有所代,是与本性之欲相悖,既然人的本性不情愿做这善事,证明人性本恶。
然而,见老弱病残艰难负重而有所代劳,这才是善,并且是厚道人心甘情愿而做的。可见人性本善。
而为年富力强的兄或别的什么“长”拎包之类的“代”,这也没什么“善”可言,与“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属于同一类,是恶的产物, 所以谁都不情愿做这事,因为人的本性会对非正义的事情进行抵抗,可见人性本善。人人对”拍马屁“ 这档事都会感到厌恶,这是人的本性,可见人性本善。
之所以会有许多人违背天良去拍马屁,那只是迫于利害关系的无奈之举,与本性无关,更与善无关,且只与恶有关。
“见长而不敢先食” 和“劳而有所代”,二者行为不属于善,荀子用不属于善的内容作论据,用以证明人善之伪,而非本性善,这是荀子的又一个错误。正如陶人所做的陶器,表面好看,却是用泥做成,中间是空的,一“敲”就破。
5、悖论
(1)、无善而求善
荀子说: 所有的人都追求善,都想成为善者;这就证明了性是恶的。其逻辑是:缺乏什么才会追求什么,如果本来就是善的,谁还要追求善呢?
问题来了:
(a). 良知作为人性,是善,而非恶。人性中若天然缺失良知,才是性恶。只有具备了良知的人,才能辨别善恶;只有能辨别善恶的人,才会追求不失其善,甚至追求至善。而人若不具备良知,则不能辨善恶,不能辨善恶,则不会单单只求善。
(b)如果“恶人” 会求善,则人一开始就会追求善,意味着成年人不会成为恶人;如此,世上都不存在成年的恶人了,则不存在“人皆欲善”。因为,按照荀子无善而求善的逻辑,求善则有善,有善则不欲善。
(c)如果只有恶人才会追求公义良善,则世界上便不会有作恶的人存在,至少是成年人不作恶;而事实并非如此。可见“无善而求善” 之荒谬。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恐怕荀子自己都不会相信 “本恶而求善”,他只是希望别人都相信他所说的而已。事实上,两千多年来,真的很多人信了荀子的谎言。
(2)、若无法治 则天下相亡
荀子还说,如果没有规约的法度,如果没有君王政府的刑罚管理,天下就会倚强凌弱,以众暴寡,人类很快就会相亡。荀子以此论断人性本恶。
然而,按照荀子的这种逻辑,便可反推得出另一种结果:在制定法度之先,在建立君治之前,人类已经灭亡了;既然人类没有灭亡,可见人性本善。
五、’矫正”理念属正义 却遗憾的掺杂着“性恶”的歪理
相信荀子是得到灵感:文理之道可用于改造恶人,挽救罪人。然后荀子以此为中心展开思想。无论荀子的论证过程是如何的自相矛盾与不符合实际,“挽救”、“改造” 的理念算是产生了。
荀子说:弯曲的木材一定要依靠整形器进行薰蒸矫正然后才能挺直,因为它的本性不直。荀子看到木材的弯曲之性,却没有认识到孟子所看到的是直木之性。活木的本性是直向生长的,之所以有的木弯曲,是因为生长环境的影响。然而,自然生长的直木总是占绝大多数。
荀子看到,用木制作器具,遇到需要弯弧拐角的制作工艺时,就要使用绳墨和规矩,才能最终使木合用。这只能比喻恶人须要道的拯救,只能借以说明善“伪”的一面(即道德教育的功用);却并不能证明善性(即天生)的一面与否。
今天,我们因此又进一步看到:人性虽有恶的隐患存在,但一切本性都是有善用的。如同树木的枝杈都有拐点,但这些生性的弯曲都是善用的,且是不可或缺的。若树木天然性缺失枝杈拐角,才对树木有害,如同水只向上流的性质一样邪恶,这才是性恶。
同理,人性都是善用的,虽存在恶化的隐患,好比善用的树木枝杈因承重冰凌而劈叉。但人只要保持厚道,任何本性的运行必然合道;在道的约束下,人的任何本性都不至于生出恶行来,如同树木枝杈获得厚实的承重性能。
孟子认为文理道法能防止败坏。而荀子认为文理道法能纠正败坏。从这个角度看,二者的理论存在相辅相成的内容,并非完全对立!而且,“挽救论” 填补了“防止论”的空白,成全了道德救世的儒家经典。
“改造论”的存在价值,不亚于孟子论述的“防止论” 。只要保留《荀子. 性恶》中的 “矫正” 理念而修改,篇名换作《矫正》就好。
六、忘性
人若没有忘性,短时间内看见的事物所产生的信息量之大,恐怕只需几天,人就得如电脑“死机” 。世间似有极个别缺失忘性的人存在,却是生活不能自理,如果人类全是缺失忘性不能生活自理的人,这样的“人类”,没有生存的可能。可见,如果人性中没有忘性,才是名副其实的“性恶”。
虽然忘性为失道进而生恶提供了可能,但忘性是性,却不残暴凶恶;并且,因有知性和文理之道相配合,人的忘性就没有什么不好之处了。
忘性、知性、文理之道,对于人的道德,就如同江河流水,只要流域接纳了雨水,河水虽流 ,却流而不断。道德也是这样,只要人不断的领受承天之道,虽有忘性,必不致无道。
作为两千多年前的古人荀子,尽管学富六七车,也无法明白"信息存储"的概念。
七、人性为善用而存在
前面特别的谈了忘性的善用的功能,是因为忘性在本话题中的角色特别突出。其实,一切人性都是为人的生存而存在,都是善用的,故 谓之善。
以下举例几项人们谈论最多,批判最多的人性:
怒气——保护主体不被他人和它类伤害,可震慑犯罪行为;
自私——保障生活和工作效率;(利益赠来赠去是需要时间和劳力的……)
好利—— 令人劳动获利,是获取生活资源的动力;
贪欲—— 令人不断生产劳动,保障生活资源丰富。
试想,如果人性中缺失以上几种人性将如何 ? 答案必定是:那才是名副其实性恶!如同水只会往上流一样的大恶。因为,缺失任何一种现有的人性,人类都将难以生存。
人性是善是恶,用菜刀比方人性:菜刀存在的意义是善用——切菜;失道者拿来行凶作恶,这不是菜刀的罪,也不是菜刀恶,在于人是否过于失道,菜刀在道德高尚者手中,不会成为作恶的凶器。人失道才是犯罪的根源。
如果把人比作计算机,那么,人性就好比计算机软件,道性则好比杀毒软件。软件是工程师按照使用目的而设计的,是用来工作的。同理,情欲是用来促生思想和行为的,不是用来犯罪的。并且,情欲有服道的使命,道德有制约情欲的能力和权柄。正如《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道”是一切的法则,而 “人道” 是有关人类生存的法则,“人道”是正确的人生道路,是一切真理法则的一部分。与生俱来的心道理念,及其制约其他性类的功能,是道性。此外“文理之道” 称为经典,用于防止失道以及弥补所失之心道。
八、人性本善是可证的
行为上不偷不抢是善的,而人的本性恰恰是不愿意偷和抢。所有人都知道偷和抢的行为不好,这是天性良知;证明人性本善。欲做不好的事情的时候都会感到害怕和害羞,这是人的本性;可见人性本善。每个人对待他人偷和抢,都存在嫉恶如仇的心理,即便是小偷或强盗;因为嫉恶如仇的心态潜在于任何人。可见人性本善。
当某人失丧道德至某种程度,那人便只能无奈的顺着情欲的指令,无法顾及正义,而做出违背公义法则的事情;但偷或抢劫的时候,是会有内心挣扎的;尤其头几次犯罪,内心挣扎明显,此时情欲和道义哪样能挣赢,取决于心道失丧多寡。如果把人性比作天平,道比作砝码而置于善端,该 “人性天平” 将倾向善恶的哪一方,取决于“砝码”——道的分量 。人得道越多,失丧越少,其道德则越高尚。
每个人都能认可天理法度的正确性,而且是出奇的一致。可见人性本善。如果人类不能认可天理法度是正确的,如同禽兽,便不能接受礼法,故禽兽只本着自己的本性行事,无需外添礼法。而人类都能辨认道法的正确性,以便领受道法,这是天性所然,可见人性本善。
慈让之心与生俱来,是父母对子女的让。如果人类没有慈让的天性,大人就会只管自己先吃饱,当物质匮乏时,小孩就会饿死。可见人性本善。
每个人都会生发怜悯之心,可见人性本善。见人处于危难之中,都会奋不顾身的营救,无需教授,人从小就会实施这种本能,可见是人性本善……
至于犯罪,人失道,才是犯罪的根源!不断学习文理之道,人才能保持厚道。对失道而犯罪的人,只有学习文理之道,才能弥补心中已失去的天良,以挽救罪恶中的人们。
为什么谈论人性
社会法规是依据道义制定的,法治的作用,是维护和强制实行道义。然而,道义从哪里来?这就要谈论人性了。如果人性中没有道义理念,人类就不知道该如何立法和守法,因为没有天然的道德理念,人就不具备理性,那就不能分辨善恶;如此,人便不能正确立法,也因此不能守法。
由于人性中存在天良理性,而法规如果违反天理和天良,便会失去法的威严,人们就会无视“法规”的存在。
更重要的是,因忘性的存在,人会有所失丧天然的道德理念,在这种情况下,人类该如何获得完全的道德理念?这个问题是笔者思想的核心,也是本文所要显明的最终目标。
本文揭露了《荀子.性恶》中“性恶”的谬论,并论证了“性善”的真实性,使浑浊了两千多年的的历史长河得以澄清,使本性的真面目得以显明。以免广大群众继续受“性恶论”的歪理迷惑。希望本文能为社会提供正能量,为天下道德理念的建设助一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