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倒赔偷瓜者三百元“事件的深层原因探究_风闻
锐评茶舍-2019-08-04 11:05
鹤壁的瓜农倒赔偷瓜者三百元引起广大关注,公众把这作为和稀泥执法的又一案例,只所以说是又,单单是上新闻就有好多,没上新闻就更多了,这件事也是发生7月29日,见诸新闻已是三天后了,这次只是有幸得到了巨大关注而已。

说这是和稀泥执法,其实不准确,和稀泥执法,最终还是落在执法上,只是没坚持原则,处罚力度不够而已,这次事件可以用颠倒黑白了,偷瓜贼没有受到任何实质处罚,还收到赔偿300元。瓜农受了委屈没处伸张,结果种瓜卖得没有人家偷的多,不是偷了一个两个,而是好多人开车来偷(抢)拉去卖了,为啥出现这种情况,不值得深挖一下吗?
下面主要想从宏观上探讨一下大规模出现和稀泥式执法的深层原因
1、和稀泥执法对执法者是最“安全”、最省事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被人“恨”与报复的机率就小很多,况且主动违法者一方“刺头”比例,要远高于受害方,让受害方受点小委屈,让施害方口头表个态,双方就“和解”了 。事是过去了,但这可能牺牲了公平与正义,小委屈、小矛盾会聚集成大矛盾,不知什么时候就可能暴发。执法者从自身考虑喜欢这种执法方式,要怎么解决呢,就要靠上级督导了,那么整个督导评价体系如何呢?
2、整个系统(或社会)对“平安“的考核体系更间接鼓励“和稀泥式”执法
现在衡量一个地方治安情况的好坏,考核一个地方警局的工作成果如何,有几个量化指标:警情数、发案数、破案率、查处数等。这些指标当然很好很重要,的确能反映一个地方的治安情况。那么如何让这些指标好看呢,多调解、少立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简单直接啊。一线图安全省事,上级追求指标数据好看,这类和稀泥执法想不多都难?
既然指标没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呢?
就是在这些指标数据上还有更高更重要的数据没得到重视或者没放到考核指标中去,这个指标是民众有效投诉率(就是人民满意度的一个可量化、易操作的指标),满意了不一定主动去表达,但受了委屈只要有渠道的会更愿表达,这个指标由上级去掌握,并公开、公平、公正展示出来,去除无效和不实投诉后(也需公开展示)的这个数据(数量与比率)才更有意义,只有在这个指标前提下,那些发案率等才更有意义,更能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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