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之浅见_风闻
小思分享-2019-07-11 14:17
温铁军教授是我最佩服的知名学者之一,此前学习过温铁军教授的《八次危机》(现已经改版为《十次危机》),受益匪浅,解答了我很多困惑。最近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温教授也举办了几个关于三农问题的讲座,我也一一学习。
我出身农村,自问对农村现状有一定了解,因此感觉温教授对三农提出的解决方案指明了未来农村农业发展方向,却未能贴合三农现状,解决三农问题。我尝试以个人浅见,分析三农问题,希望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三农问题?
1、三农问题的来源
“三农”的定位非常明确,意指“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问题。
三农问题的起因是新中国成立后,从农村剥夺农业剩余而积累起发展民族工业的原始资本,导致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并最终形成三农问题。建国初期为最大程度的获得农村剩余,政府设立了城市与农村分离的户籍制度,并在农村建立起集体产权制度,从而形成了城市与农村隔离的二元经济格局。这套制度设计为新中国前30年的工业化投资积累了大量的资本,据统计,通过农业税收及统购统销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1952年至1978年,农业为工业及城市提供了6000亿元以上的剩余,是建国初工业化最主要资本来源。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农业包产到户及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民收入大幅增长,一定程度缩小了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但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国内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又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乡镇企业消亡,城乡差异越来越明显,三农开始浮出水面。此时农业税收仍然是县镇(乡)两级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统购统销政策残余仍然存在,农民在缴纳农业税费的同时还在缴纳余粮。一直到2006年,由于农业税的征收成本高于征税所得,中央才正式取消农业税。
即使政府取消了农业税,并逐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但城乡收入差距却越来越大。大量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工作(据统计:我国目前流动人口约2.3亿人,农民工人数约2.8-3亿人),农村耕地抛荒严重,影响农村及农业稳定及可持续发展。而由于工业化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开始有能力为反哺三农;又由于大量工业产品及资本过剩,城市也需要加大对农村的倾销,因此就有了新农村建设的兴起。
2、三农的现状
⑴****农村
我国城镇用地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0%(其中东部地区约15%,西部地区约5%),其余90%的区域属于农村地区。但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国土存在这大量的沙漠、戈壁、高原等不可利用土地。全国土地使用情况:耕地占13.6%,林地占16.6%,草地占32.6%,工矿交通城市用地和内陆水域等占15.7%,沙漠、石头山地、永久积雪和冰川等占21.6%。我国可耕地不到20亿亩,人均只有1.4亩,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水平。
⑵****农业
据统计:我国农业生产每年提供6.6亿吨粮食、7.7亿吨蔬菜、2.5亿吨水果、8500万吨肉类、3000万吨禽蛋、3600万吨牛奶、4900万吨水产品,并提供大量的棉花、毛皮、油料作物等,基本满足全国人们的消费需求。
由于人均耕地少,我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生产大多为小农生产模式,机械化水平极低,完全达不到规模效益(东北及新疆等新农垦区除外)。同时由于低水平的农业生产效益不高,农村年轻劳动力又大多进城务工,以及农村水利失修、工矿企业污染等问题,农村存在大量耕地抛荒问题,不利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
⑶****农民
中国城镇常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城镇户籍人口占43%,另外约2.3亿为流动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占比40%(约5.6亿人,户籍人口57%,约7.9亿人),每年新增城市常住人口超过1400万人。农村人均收入12363元(2017年),只相当于城镇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中国农民的现状是:农村户籍人口7.9亿人,拥有劳动力4.5亿人。农村劳动力中有2.3亿人为流动人口,即离开所在县区到其他地区工作生活的人口,主要是流动给到大城市成为当地的外来劳动力。除此之外,还有5000-7000万人是未离开所在县区,但不在农村工作,而是在城镇工作的劳动力(即所谓的‘离土不离乡’的劳动者)。因此真正留存在农村的劳动力人口约1.5亿人,这部分人口主要是留守的妇女以及大量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他们由于照顾家庭的需要不得不留在农村,同时这部分人也是目前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
3、三农问题的目标
三农问题目标就是要解决农村稳定发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脱贫增收的问题。其中农村是三农问题的基础,农业是三农问题的前提,农民是三农问题的关键,三个问题是相辅相成,需要统一协调解决。个人认为三农问题解决方法就是要在搞好农村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前提下,关键是完成农民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
**农村是三农问题的基础:**城市与农村二元经济结构的差异,以及农村配套设施的不足是导致三农问题的基础。三农问题中的农村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村的交通、水电、通信设施落后,污染处理、教育、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实现农村的再次振兴。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重新组合,进而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释放生产力。
**农业是三农问题的前提:**农业稳产增产,是要保障国内粮食安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食品消费需求的前提。我国粮食等农产品基本自足是保障国家安全及政权稳定的前提,因此任何会危害农业生产稳定的政策都不可能接受。
农业生产不仅包括粮食生产,也包括油料作物、棉花、水果、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的生产;以及养殖业、水产捕捞业、牧业等。国内目前农业生产稳定,除大豆外,其余粮食、蔬菜、水果等关系民生的产品基本能够自足,但仍然需要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
**农民是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民脱贫增收,是政府扶贫攻坚的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目标。农民收入的增长,也有利于加大国内消费市场,解决工业生产剩余问题。但农民脱贫的核心不是农业,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即城镇化的推进。
到2018年底,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民工数量已经3亿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2/3,农业生产早就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试图在农村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是不可实现的。现实是,绝大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经得到解决;且每年新增城市化人口1400多万人中,主要是来自农村的新增劳动力,农村的新增劳动力也得到转移,因此农村也不存在大量可转移的剩余劳动力。
由此可见: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村的问题,其中关键的农民问题需要城镇化来解决。加快放开农民工在城镇的落户,完善农民工的社保、医疗等福利待遇,并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镇的教育问题,从而完成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不解决农业人口的转移,三农问题的解决无从谈起。
二、关于三农问题的误区
1、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没有效率?
有部分人认为中国基于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没有效率,应该学习欧美的大型农场,集中土地经营。甚至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是历史的倒退,不但没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反而降低劳动生产率。他们把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归功于化肥、良种的普及,漠视了包产到户后国内粮食产量是在短时间内爆发性增长的事实。
我们稍微分析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现状,理清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的差异,就不难得出: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是最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也是全球农业生产主流模式。
世界上农业生产大概可以分成如下几个区域:东亚、南亚、东南亚、欧洲、美洲及澳洲(代表是美国)及其他。其中最发达及对我国农业最具有参考价值的是东亚及欧洲、美国。
东亚:包括中日韩三国,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特点耕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较小,人口众多,土地分散,人均耕地较少,机械化水平不高。日本与韩国无论是土地特性,家庭结构、文化传统、生产方式都与我国相似,是我国农业发展最具有参考价值的国家。
欧洲:由于封建土地制传统;且欧洲是最早开始城市化的地区,农业人口占比较小;因此欧洲农场较为集中,单个农场面积较大,机械化水平高,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美国:由殖民地种植园经济转变而来,农场规模巨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美国耕地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一,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输出国,控制这国际粮食交易。
为什么欧美农场面积远远大于中国?通过观察世界地图,我们就会发现欧美的平原面积比例远超中国,且没有大规模的沙漠、戈壁及高原等不可利用土地,因此他们的耕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也远超中国。其中美国耕地近200万平方公里,超过国土面积的20%;欧洲耕地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而美国人口3.3亿人,是我国的23.5%;欧洲人口7.4亿人,是我国的53%。我国国土面积与美国、欧洲相当(960/930/1000万平方公里),而我国耕地占国土面积仅为13%,则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大概是美国的1/8;欧洲的1/5。此外我国农村户籍人口占比为57%,而欧洲农业人口占比不到10%,美国是1%。因此我国农业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积只有欧洲的1/30,美国的1/500。即使我们不考虑美国土地集中的特殊性(殖民地,土地是通过屠杀掠夺原住民而来),仅仅参考土地资源禀赋及人口结构,中国也不可能建立欧美的大规模农场(东北及新疆等新农垦区除外)。
除却欧美与我国农业生产规模的不同,我们却惊奇的发现:欧美的主流农业生产方式与我们一样,或者说世界上主流的农业生产方式都一样,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区别仅仅在于土地规模及机械化应用水平的差异。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与工厂流水线生产不同,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每个生产阶段所需要的劳动密度不一样。比如种植业,播种和收割需要大量劳动力,工作强度极大;但种植完后的田间管理却不需要多少劳动力,强度也小。因此农业生产不容易计量劳动投入,需要劳动者有较高的自觉性,在这种情况下工业化的管理是没有效率的。这在苏联集体农场及我国合作社的过往经历可以得到有效验证。
目前农业工业化生产集中在资本密集大、风险大、技术要求高,且重复劳动多、容易计量劳动投入的养殖业(如鸡、猪、海产品的养殖)及新兴种植业(如工厂化育菌等)。且对于普通的养殖业,如鸡鸭鹅、猪牛羊及传统养鱼业等,家庭式的生产模式也是有优势的。将养殖业与种植业结合,实现有机绿色农业提倡的种养一体,在减少污染,提高产品附加值方面是有巨大优势的,也将是中国未来农业发展的前进方向。
虽然基于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是世界农业生产的主流,也是未来可以预见的最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生产方式。但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农业生产不能产生规模效益的情况仍然没有解决。欧美国家不管农场规模大小,至少他们可以形成农场;而我们绝大部分农村户均耕地极少,土地又分散,就无法形成有效规模,这在山区农村特别明显。
广东山区农村人均耕地只有几分,一户农民平均也就只有2-3亩耕地,且分为几块或十余块,大部分耕地又是在山沟或其他交通不便的地方。而大部分农村年轻劳动力已经流动到城市工作,在目前低水平的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因此绝大部分的耕地已经被抛荒,仅保留在道路两侧交通方便的耕地有人耕种。而在更偏僻的山区,甚至出现一个村子数十户农民只剩下几个老人在支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适度集中土地给有意愿的人耕种,抛荒状况将愈加严重。
2、在农村可以解决三农问题?
有部分城里人认为三农问题是农村的问题,不应该成为城市的负担,要求三农问题在农村解决。但这是不可能的,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中国农村户籍人口7.9亿人,2亿多户,劳动力约4.5亿人。而农村耕地仅仅只有20亿亩,户均不到10亩,除了东北、新疆等新开垦地区外,人均耕地都不足以形成有效率的规模化生产。因此农村不可能容纳所有的农村劳动力,而农村劳动力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如今农村大部分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年轻劳动力都已经流动到大城市,成为大城市的就业人口。目前我国流动人口2.3亿人(农民工约2.8-3亿人),他们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城市不可能也不愿意让他们离开。基于城市发展需求,这部分劳动人口及其家庭就应该入户其工作所在城市,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动力。
目前大部分的大城市都对流动人口有歧视政策,害怕他们抢夺原有城市人口的资源,因此流动人口落户情况并不如人意。同时也有部分流动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及房产,不愿意将户口迁出农村。但即使不能在其工作所在地落户,大部分的流动人口也更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城镇购房落户,以便获得更好的教育及医疗资源,也有利于其资产的保值(购买的城镇住房)。流动人口中绝大部分已经不可能再回归农村,除了城市,他们别无去路。
除却去城市打工的流动人口,农村剩余人口5.6亿人,劳动力2亿多人。但其中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约5000-7000万人,剩余1.5亿劳动力生活工作在农村,除部分全职的农业生产人口外,大部分是肩负照顾老人和小孩的妇女及中老年人。他们从事农业生产,也在附近城镇及农村从事短时间的非农生产,更重要的是他们必须照顾家庭,因此并不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失业或未就业人员。
与某些人臆想的不同,农村常住人口中绝大部分希望在城镇生活,从而获得更好教育及医疗资源。从这些年新闻不断报道农村小学生大幅减少,大部分农村小学被撤销;以及大量村庄人口流失,只剩少量留守老人的新闻,就可以清楚知道农民真实想法。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可以从以下原因来解释:⑴、由于无法达到规模效益,农业生产收益不如非农生产收益。农村留守的劳动人口中一部分是在附近城镇有工作的,其他农民也更愿意到城镇工作。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不是农业,而是非农收入。⑵、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失,农村教育、医疗资源也随着流失。大部分农村小学已经撤销,剩下的教育质量也不高。为了小孩有更好的教育环境、老人有更好的医疗资源,农民更愿意搬迁到附近的城镇居住。⑶、人们已经意识到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人口密集度的差异,城镇的房产与农村房产价值将进一步拉大,且两者的变现能力差异巨大。为了更好的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人们也更愿意在城镇购买房子。
基于上述分析,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只能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来解决。通过鼓励在大中城市打工的流动人口落户,并鼓励县城及其附属乡镇扩大,才能真正转移农村劳动力,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同时县镇人口的增加,也有利于形成工业生产的聚集效益,吸引大城市转移的工业生产。这既为县镇及附属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国内产业转移升级提供缓冲空间及时间。
3、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多少?
现在一方面有专家研究说农村还有2亿多的剩余劳动力,担心其冲击城市经济;但另一方面,大量工厂却抱怨无法招到足够的工人,导致无法正常生产。这是悖论吗?不是。
由于产业布局及户籍限制,流动到城市工作的农村人口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有2.3亿人;留守农村的常住人口有5.6亿人。农村常住人口以中老年人、妇女和孩子为主,其中劳动人口仍然超过2亿人,表面上看专家的研究是正确的。但现在国家并没有人口流动限制,基于常识,这些劳动力中部分是有工作的,部分是因照顾家庭等原因不能参加工作的,不会突然涌入城市寻求工作机会。这部分人包括:
⑴5000-7000万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这部分人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骨干力量,但由于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他们选择在城镇工作。
⑵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这部分人包括从事水果、蔬菜、养殖等农业生产的专业人员,及部分通过转包土地形成规模效益的粮食种植人员,也包括东北及新疆等本身就有规模效益的农业生产人员,也有试图在农村开发旅游、体验、教育等新农业的就业人员。这些人是目前农业生产的主力之一,也是未来最可能的新生代农民。
⑶留守人员:这部分人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家里的青壮年到城市打工,老人和儿童无法一同前往,需要有人照看。这就使得部分劳动力成为留守人员,包括一些妇女和多数50来岁的中老年人。这些人可能还耕种一些土地,但耕种面积很小,采用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却是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的主体。
上述三类农村劳动力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与流转到城市的流动人口之间会相互转化,以实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不能用教条主义的方式看待,而应根据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家庭分工来分析。由于大部分流动人口收入处于城市较低水平,且中老年人在城市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不强,家里又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因此农村家庭最优化的选择就是年轻一代出来工作、中老年人在家帮忙照顾老人、小孩。同时中老年人也更适应传统农业生产,在农村还能获得一些农业生产收入,也维持了农村的传统农业生产现状。待到这些家庭的小孩长大后,这些中老年农民也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即使通过加快城镇化将农村的留守人员转移到城镇,由于家庭分工的需要,他们也不可能突然从家庭出来从事全职工作,因此农村未来不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冲击城市就业市场。
4、农业生产需要多大规模才能产生规模效益?
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前提是要有规模效益,那么农业生产到底要达到多大规模才能有效益呢?美国一个家庭农场可以有数百公顷乃至上千公顷土地,全部机械化生产,当然是有规模效益的。这经验对我们却不适用。而且虽然我国耕地面积小于美国,但我国却生产了超过美国的粮食,以及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的水果、肉类、禽蛋及水产品。我国居民消费的食品种类也远远比其他大多数国家要丰富。这表面我国农民除了粮食生产,也生产大量其他的农副产,而各类农产品生产的规模效益是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东北及新疆农业新垦区,本身人均耕地就足够大,土地平整也有利于机械化生产,因此可以建立美国式的大规模农场。
比如中国人消费了全世界一半多的蔬菜,品种也是世界上最多的,因此我们的蔬菜种植面积也是全世界最大的。蔬菜生产单位面积所需要的劳动力远超粮食种植所需要的劳动力,根据种植品种不同,单个劳动力最大种植面积在几亩到十余亩不等。我国山东及河南地处华北平原,人均耕地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单个家庭拥有的土地面积在十余亩到数十亩不等,且土地平整,适合蔬菜生产。因此在山东及河南的部分地区,蔬菜生产迅速取得规模效益,成为全国性的生产基地,产品供应全国市场。
比如山区农村,由于土地不平整,单块面积很小,即使集中土地从事粮食种植也不容易形成规模效益。但该地区容易发展水果种植及养殖业,两者配套可形成生态农业生产;并且部分山区风景秀丽,适合发展旅游农业。
过于纠结中国农业生产规模与欧美的差距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农业的规模优势是没有绝对标准的,由于粮食价格稳定,在粮食生产亩均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为达到同期非弄劳动者收入水平,实现规模效益所需要的耕地数量将不断增加。
在人口自由流动的前提下,农业生产可以自发调整形成拥有规模优势的生产方式。政府应在尊重农民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出台相应政策及补贴,推进土地的适度集中。其中最重要的是协调抛荒土地的转承包,以及适当放开耕地保护,对于无法形成粮食种植优势的山区等地区,应允许耕地用于其他农业生产。
由于中国人口密度大于美国,特别是东部地区农村与城镇的距离并不远,因此农民收益并不需要完全依靠农业生产。半工半农的生产方式对土地规模效益追求并不明显,也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参考日韩两国发展现状,未来东部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将可能采取半工半农的生产方式。
5、农村土地产权是单一的吗?
绝大部分城里人,甚至部分专家学者对农村土地产权状况并不完全了解。他们认为中国农村的土地产权是以村集体所有的单一产权制度,农民只是获得土地的承包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上由于历史原因,农村的土地产权是在集体所有制名义下的复合土地所有制。
中国农村是传统的乡土社会。由于历史传承,农村土地在个人私有制基础上,存在这大量的宗族土地、山林、水体、坟地、宗祠等宗族产权。甚至在部分宗教影响力严重的地区,存在宗教团体拥有的土地、房产等产权。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合作社的经历,也存在这学校、道路、村委办公室、村医疗站及村统筹土地等村集体产权。因此农村至少存在着村(行政村)、宗族(宗教/队)、个人的三级产权体制。
在南方地区宗族观念较强的农村特别明显,如潮汕、客家地区。村民对宗族利益的重视远大于对行政村集体利益的重视。传统的宗族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也有很积极的意义,在协调村民关系、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如道路、学校、祠堂、老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初期,在政府大规模投入新农村建设以前,农村公共发展资金匮乏,宗族是农村自发协调的手段之一,部分农村的宗族甚至成立了养老基金、教育补贴基金等。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特别注意协调村里面各级利益,利用好宗族影响力。
良好的宗族力量可以协助农村建立村民互助体系,压制黑恶势力,形成新时期的乡土社会环境,将有利于吸引已经离开农村的其他同宗人员增加对农村的投资,增加农村吸引力。
6、放宽土地流转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
有部分专家学者鼓吹农村应实行土地私有制,并放开土地产权流转,将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这些观点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及一些投机资本家的力捧,他们的依据是:土地私有化并放开流转后,农民的土地将获得货币变现的能力。不愿意继续耕种的农民可以将土地出售,获得现金后进入城市生活。而愿意耕种土地的人可以集中土地,实现规模化种植。
但此种观点混淆了土地的性质,虚构了土地价格。土地与土地并不完全相同,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与用于城市建设或者工业建设的土地价格不同;偏远地区的土地与城市郊区的土地价格也不同。让2亿农户获得土地并全面放开流转后,土地价格将无法得到保障;农业生产也将无法持续。
而投机资本获得土地的目的也不会是单纯的用于农业生产,他们只想通过将交通便利的土地转变使用方式来谋利,或者通过控制部分区域的土地从而控制某些农产品进而操纵市场价格来谋取暴利。这些年投机资本在普洱茶、大蒜、姜、中药材,甚至部分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炒作就可以看清他们本来目的。因此农业投资应该吸引产业资本,但要杜绝投机资本。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在现有土地产权方式内进行协调流转,流转的原则是①保障原有土地承包人拥有土地的权益,②促进农业生产。因此有效的流转方式是在土地确权后只允许土地在村里面自由流转,而村集体之外的人或法人只能通过转包的方式租赁土地。
农村转承包的有益经验:⑴ 部分农村除了有农业生产补贴外,对农田抛荒征收每亩数百元的抛荒费,这使得不愿意耕种的农民主动要求愿意耕种的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⑵ 对于山区农村,由于耕地稀少,且大部分属于小面积的梯田,又多数位于山谷,交通不便。在该区域继续从事粮食种植没有任何优势,应放开耕地保护政策,允许耕地转向其他农业用途,如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等。⑶部分受工矿企业污染的地方,耕地继续生产将带来农产品的污染,影响食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农产品的声誉,产生信用危机(湖南的镉大米事件)。这种地方,应有政府惩罚企业,治理污染,并将污染土地统一回收,不再用于农业生产(可退耕还林或种植经济木材)。
7、中国继续保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能够作为经济危机的缓冲?
有相当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继续保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能够作为经济危机的缓冲。温铁军教授基于对新中国建国后十次金融危机的分析,似乎也持此观点。但基于我对农村现状的了解,以及一些基本的数据分析,我认为这个观点是无法成立的。
中国的农村目前可以在经济危机时提供一些新的投资渠道及消费市场,但并不足以成为城市经济的缓冲,也不可能长期成为城市过剩资本及产能的倾销地。这是因为:
⑴、农村人口不再具有优势: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中国城市化率为10.6%;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城市化率17.9%,这段时间中国80%-90%的人口都在农村。这就是为什么在城市发生经济危机,大量人口失业的情况下,大量城市青年能下乡就食的原因。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此时中国城市化率30%,农村人口占70%,因此政府才能够通过向农村大量倾销工业品帮助城市摆脱生产过剩。2008年再次爆发金融危机,此时中国城市化率47%,农村人口占53%,农村还有一定的倾销市场。
但到2018年底,中国城市化率60%,农村常住人口只占40%,且以中老年人、妇女、儿童为主的情况下,农村已经不可能再次成为城市富余工业品的倾销地。况且中国每年城市化率增长超过1%,这意味着每年超过1000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这部分转移的人口是农村的新生劳动力,也是最主要的新增消费者。
⑵、二元经济结构本质上是对资源要素的扭曲,在市场经济逐步扭转二元经济结构的情况下,提倡并试图保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社会发展没有任何意义。城市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三倍多,其消费能力也是农村居民的三倍多,让农村人口更快更好的融入城市才是真正释放农村消费能力的有效办法。
目前中国中产阶级约4-5亿人,这就是的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而如果城镇化能够尽快完成,农民最终融入城市,中国或许可以形成10亿人级别的中产阶级,最终使得中国消费市场超过欧美之和。
三、三农问题的一些乱像
1、大拆大建的新农村建设
现在每年政府都投入大笔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主要用于农村包括道路、供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农村垃圾处理、废水处理、村容村貌等投入。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可喜成绩,也存在大拆大建及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情况。
在新农村建设中,经常有报道某个村子得到数亿资金,然后将整个村子完全改建。城市附近的村子改建后往往有大量商业配套,非城市附近的村子改建往往有旅游区、度假村等配套。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或利益团体在拿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在做房地产开发。
除了这些极端的例子,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不关心农民真实意愿、不关心农民长远利益,只做形象工程、表面文章的情况。举两个真实的例子。
⑴ 广东某县某镇有一个村地处山沟,交通不便,是历史上的苏区,出了些革命前辈,因此能够获得较多的扶贫补助。前几年,该村子获得一项特殊扶贫政策,每户农民建设新房子可以获得4万多元的补助。因此当年一年之内,该村子所有村民都新建了房屋,整个村子面貌焕然一新,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伟大成就。
但是,该村子由于交通不便,大部分人都已经搬迁到城市,剩下少部分人也搬迁到镇上居住,村里平时仅仅只有少数几户人家,且大多是老年人。新建的房子也空置着,只在春节时候有人入住。
⑵ 该镇上另有一个村子,虽然也地处一个山沟,但却位于沟通韩江水系及东江水系的交通要道上,有一条省道穿村而过。近年,该村村委大干快上,紧跟政府政策,获得新农村建设大笔资金支持(据传有一个亿)。该村获得资金支持后,强行拆除了村里所有的危房,对沿省道的房子外观进行了修整;并沿着省道平衡建立了一条新的道路,将村们所有的房子都连接上了大路,村子面貌大幅改观。
但与第一个村子相似,该村子大部分村民已经搬迁到城市或城镇居住,部分村民在镇上购买宅基地建了新房子,只有少量留守人员。
以上例子非常典型。农民希望搬迁到城镇生活,而新农村建设却将建设资金投入到农村帮农民建房子。农民为获得补贴,只能自己加钱在农村建房;而为获得更好的教育及医疗资源又花钱在城镇附近买地建房(属于违建)。这些农民恰恰是收入最低的农民之一,是新农村建设及扶贫攻坚的扶助对象。
2、农业补贴寻租严重
2006年后,政府取消了传承数千年的农业税,开始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近年来补贴逐年加大,对农业生产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补贴寻租的问题,浪费严重。
一是补贴不到位,未能惠及多数农户。如生猪补贴,补贴集中在大型养殖公司,大量的小型养殖户无法获得补贴,人为导致不公平竞争。而大型养猪场由于养殖密度大,不得不更多使用抗生素等药物;且大型养猪场大量废水无法处理,必然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导致污染。而小型养猪场可以配套在种植园中,其废水可以用于种植作物灌溉从而减少污染,形成生态有机农业生产模式。
二是项目补贴流于形式,缺少后续跟踪及惩罚机制,存在着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举个例子:广东某镇前几年推广油茶种植,某公司获得补贴,租赁大量山林种植油茶树。第一年,公司请人在山上种上油茶树苗,但此后就无人跟进管理。现在3、4年过去,本该开始有收货的油茶树已经不见踪影。
农业补贴需建立全国统一并完全公示的系统,完善补贴后续监控及惩罚机制。通过全民监督来减少腐败,增强补贴效果。
3、农村治理缺位
改革开放后,由于城乡差距拉大,且政府长期忽视乡村治理,导致农村乱象丛生。为解决农村治理,有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如回归“乡贤自治”的农村治理模式。后来政府采取了农村民主选举的自治模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负责乡村的日常管理。但此后由于政府监督的缺失,农村选举舞弊横行。一些在农村横行乡里的人通过贿选成为村委会成员,当选后把持农村政务,造成腐败及不公。
习主席主政后,随着反腐及扫黑,乡镇一级政府开始派出帮扶干部协助农村进行管理,使得农村的腐败现象大幅减少。但目前农村仍然存在一些治理缺失的情况:
⑴农村黑恶势力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2类:一是部分有恶习的年轻人好逸恶劳,不愿意从事工作,因此在农村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偶尔还会造成恶性事件发生。但这部分人并不一定只在农村流窜,还经常会进入城镇,成为城镇治安的威胁。二是有些人与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勾结,操纵赌博、六合彩、卖淫等产业,以及抢夺农村公共资源等。其中有部分人已经成为村委的成员。这第二类人及其背后的地方官员是农村真正的黑恶势力,第一类人则常常成为第二类人的马仔。
⑵极端宗教势力在农村扩张:由于留守农村的农民以中老年人居多,缺乏精神生活,因此使得某些宗教势力在农村蔓延,如前些年的法轮功,最近的基督教等。这些热衷于扩展的基督教团体主要是一些较为极端的基督教派系,他们得到来自香港及韩国等地基督教团体的资助。部分新晋的基督徒非常极端,已经影响到乡村社会的稳定。
⑶农村帮扶互助组织缺失:由于多数农村年轻劳动力已经转移,留守农村的中老年人居多,部分家庭只有老年人在家,生病时往往无法自理;部分家庭留守劳动力既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小孩,精力常常不够。而农村的宗族关系虽然还在,但其影响力却大不如前,无法自发协调解决上述问题。
上述情况的存在显示乡村治理的缺位。新农村建设更应该强化地方政府及村委对上述问题的处理能力,遏制黑恶势力及极端宗教势力,协调建立农村帮扶互助组织,才有可能构建和谐乡村。
4、农民社会保障不足
目前农民社保保障主要由2部分组成: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也叫“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其中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已经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可以覆盖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最近也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关于大病医疗的保险比例,对农民的医疗保障效果明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是跨区结算不方便。相当部分农民在购买医保后是到城市生活的,甚至是到别的省的大城市去生活的,对医保的跨区结算需求较大。这需要全国进行统筹,确立解决方案,建立统一结算系统,最好是整合如今的多个医疗保障系统,方便人们医疗。
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缺严重不足,是导致农村大量孤寡老人陷入贫困的原因。
引用一下百度百科的定义:“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创立在上世纪90年代,其设计原则是农村养老以家庭赡养、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调剂、政府补助为辅。但进入新世纪,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已经基本消亡,因此集体调剂不存在;而政府补助又太少,如广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每月只能领取100余元;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在无法满足人们的正常生存需求,农民养老只能靠家庭赡养、自我保障。
因此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是劳动能力不足的孤寡老人或子女无力赡养的老人,他们也是现在扶贫攻坚的扶助对象。但如果不能真正为农村老人提供合理的养老保险,农村贫困基因将不可能得到解决。而且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都是在1960年代前出身的人,他们在建国初期为国家建立民族工业体系是付出了巨大牺牲的,理应获得政府的养老保障。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几点浅见
1、“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由前面分析可知:农村劳动力的大部分已经流动到城镇(4.5亿劳动力中的3亿人),他们在城市可以获得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而且他们也希望能够在城镇获得子女教育及家庭医疗的资源。因此他们中大多数人不愿意回到农村,也不可能回到农村,因为农村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而接纳流动人口的城市,为了城市发展,也不希望这部分劳动力流失,并希望将这些人及其家庭的消费留在城市。
因此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适度增加城镇教育资源供给,逐步将流动人口在城市安置。同时将县级以下的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统合,将希望在城镇落户的农村人口落户到城镇。如此使大中城市、县级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大中城市就业并落户,稳定城市发展;县级城镇安置其他愿意到城镇生活的农村人口,聚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吸引大中城市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产业转移及城镇发展;农村在完成大部分劳动人口转移后,有利于整合农村土地,实现规模化生产。同时县级城镇的发展,也使得在农村就业的农民可以获得更多在城镇的工作机会,成为半工半农的新时代农民。半工半农的农民,对农业生产规模效益的规模要求也有降低。
城镇化使得农村人口转移,也将降低农村对教育、医疗资源的需求。政府可以集中资源提高城镇教育、医疗水平,并通过城乡一体的方式辐射农村、服务农民。
如在交通状况改善的情况下,不应该强行要求只有十余人或数十人的小学存在,应合并到附近的中心小学;地方政府可协调学校、村委为距离较远的孩子提供校车接送。同时农村的乡村医生也可以由乡镇的卫生院整合,通过派驻的形式轮流到农村驻点。这有利于建立淘汰制度淘汰不合格的医生,提高农村医生的医疗水平;也有利于提高农村医生的收入水平,满足乡村医生自我提升及照顾家庭的需要(乡村医生作为农村留守人员中相对富有的人,更希望也更有能力到城镇生活)。
2、“规模化”是农业发展方向
农业生产的稳定关系国家安全。因此农业发展方向是在继续提供足够的农产品的基础上,提高产品质量及品种,并结合城市居民的新增需求,提供农业与“餐饮、旅游、休闲、体验、学习、养老”结合的综合服务。即温教授所说的“六次产业”概念。
但这些农业发展的前提是农业生产的适度集中,以形成规模效应。在城镇化吸走大部分劳动人口后,农村现有生产模式已经不可持续。现在农村的传统农业生产以留守的中老年人为主,他们在未来十年将逐步退出农业生产,因此集中土地生产成为必须。这就要求政府及村委协调(是协调,不是强迫)土地集中经营,可采取的政策有如下几点:
⑴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在明确农民承包权前提下,政府应调整种植补贴给种粮的农户,对抛荒土地不再补贴。同时可对抛荒土地征收抛荒费,迫使土地抛荒者将土地转包给其他愿意耕种的农户。村委应主动收回抛荒土地,转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并协调愿意耕种的农户调整种植区域,以利于种植规模化、机械化,减少种植难度。同时村委应协调实际耕种的农户与出让土地承包权的农民签订转包合同(最好由村委签署转包合同,合同中明确出让土地承包权的农民明细,以减少纠纷),明确权益。
⑵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权只能在同村村民之间转让(如同宅基地及农村房屋),非同村村民只能在上级政府主持下通过转包形式租赁农村土地,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⑶强化对农业及农村补贴的监管,由农业部建立包含中央、省、市(地级市)、县、镇(乡)、村六级统一的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开放设计,将所有涉及农业、农村的补贴项目进行公示,明确每一笔支出的明细及后续效果。系统应建立开放式的监督及举报系统,由社会全员监督。
3、“城乡一体”的农村定位
农村劳动力大多已经转移到城镇,农村新生劳动力中的绝大多数也将转移到城市;而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必然越来越少。农业生产规模化集中,也使得农业所需劳动力减少。农村未来发展的定位及发展在那里?我认为“城乡一体”是农村发展的唯一方向。
农村基础设施仍然需要继续完善,并由于社会发展升级需要升级完善。但农村的基础设施不需要自成一套,而需要与城镇建设一同发展;农民需要的是享有城镇配套的教育、医疗资源。
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流于形式、注重表面光鲜、忽视农民选择权的问题。现在新农村建设中为突出成绩,某些领导喜欢对某个标杆性的村子砸下大笔资金,把村民房屋全部翻修甚至重建;甚至异地建设新农村样板小区,将全体村民迁出。这种处理方式花费巨大,除了好看,并不能让全体村民满意。不如换个方式:
现在政府在推动发达城市向不发达农村转移支付,用于购买复耕土地指标,目的是满足城市发展用地,同时减少农村危房用于土地复耕。如此我们可以在所有农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拆除农民的危房并给予适当补贴,同时要求农民在获得补贴后不得再重建。对于不愿意拆除危房的农民,则要求其对危房自行翻修,翻修面积不得超过原面积。
对于偏远农村(即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区域),由农户自己选择是否拆除其房屋,同意拆除的给予不低于同期重建价格的补贴,同时收回宅基地,要求不得在村里再建房,让该农户选择在城市自主购房或购买政府在附近城镇建立的移民房。对于不愿意拆除农村房屋的村民,应尊重其选择。对于无房贫困户,则继续帮助其在村里建设面积较小的安置房。
政府在城镇周边建立农村移民小区,但不再针对整个村庄的村民进行安置,而是按照建安成本销售给哪些拆除农村住房并承诺不再在村里建房的农民,也可以按照略高于建安成本的价格向其他农民销售(在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前提下)。
如此政府统一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不需要为每个村子支付过于巨大的新农村建设费用。既解决农村危房问题,减少建设用地;又让愿意搬迁到城镇的农民达成心愿,加快城镇化发展。每户村民在自主选择的情况下得到补偿,并以家庭利益最大化的形式使用。政府在城镇附近建立农村移民小区,也可减少农民自发在城镇附近购买土地建房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美化城镇形象。
4、农民保障
如前面所述:农民的养老保障严重不足。在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推进后,也应该重视加强农民的养老保障。理由有二点:
⑴今天的老年农民是新中国建立的主要力量,又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做出了最大的牺牲,理应获得政府的养老保障。
⑵家庭养老模式增加年轻人的负担,对低收入的年轻人造成的压力更大,而农民工恰恰是低收入人群。只要老人没有合适的养老保障,老人返贫现象就会不断出现,全面消灭贫困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个人建议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其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并逐步与职工养老保险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协调统一。①为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标准不低于扶贫救济保障,但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②对于低于60岁的中老年人,应按照其实际年龄到满60岁对应的年数补交职工养老保险。其养老金计算也相应增加对应年数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并减少对应年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③低于45岁的中年人,要求自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再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同时,对超过60岁的老年人(包括城市及农村居民),应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为老年农民提供更多养老保障会增加政府的社保资金支出,初步估算如下:如果为每个老年农民增加每月500元的养老金,而目前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为2.4亿人,农村老人占60%(2017年数据),则每年需要增加500*12*2.4*60%=8640亿元的支出。考虑到人民预期寿命的增加,此项支出预计需要政府补贴15-20年,此后将统一到职工养老保险。虽然每年近万亿的支出会增加社保压力,但可以通过转移部分新农村建设资金及增加财政支出或划拨国有资产来解决。而老人获得养老金将有效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并且这部分财政支出将全部转化为国内的消费能力,增加国内消费市场。
五、总结
农村基础设施不足,治理水平落后。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按照“城乡一体”的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同时地方政府应与村委一道,加强对农村人文环境的建设,打击黑恶势力,协调建立农民互助组织,巩固农村乡土社会。
现有农业生产主要由大量的农村留守人员完成,不能满足规模效益。在未来农村留守的中老年人逐渐老去的时候,集中土地经营将成为必然要求。政府应顺应自然发展需求,制定鼓励政策,协调土地集中经营。但不应强行改变土地耕作方式,造成不必要的动荡。
农民完成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是三农问题的关键。现在农村劳动力已经基本完成转移,需要的是城镇化的深入落实。而农村留守人员也更愿意到城镇生活,因此应协调农民进城,而不该在农村大拆大建。老年农民获得养老保障才能真正实现全面脱贫,也是实现社会稳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需要。
综上所述,三农问题不是单纯的农村问题,需要城乡一体解决。政府制定政策应尊重农民自主选择,并根据农民真实需求进行整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应主动吸引农民自己的投资,减少政府大包大揽、大拆大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