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为何能在美国打赢官司?_风闻
边走边看-2019-07-10 08:41
目前处在中美贸易摩擦风口浪尖的华为并不是第一家受到美国政府施压的中国企业,在这之前三一重工就领教了。三一重工同样是一家令国人自豪、在全球有影响力的企业。当时美国的总统奥巴马对三一重工施压的理由同样是威胁到了美国国家安全。三一重工直接将奥巴马告上法庭。最后三一重工赢得了这个官司。官司尘埃落定后,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称,美国法官在他的判决书里等于画出了一条"路线图",告诉外国企业怎么通过法律维权,以后其他中国企业可以参考。
回顾这场官司的前前后后,可以发现,三一重工的所作所为是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视野。
三一重工总裁、集团党委书记向文波的信念是,中国的强国梦只能靠中国人自己来实现。本世纪初,“市场换技术”一时甚嚣尘上。当时许多经济学家给甚至占优势的国有企业的忠告都是:卖给外资。而民营企业的处境更为艰难,有位知名企业家在2006年说,“今年将是民营企业的卖身年——不是给国企当‘小妾’,就是给外企当‘二奶’。”
有些高官和专家学者早在2002年就指出,“给跨国公司配套”是中国企业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的捷径;在2006年在江苏“名商论坛”上,更是有人明确指出,民族企业应学会“傍”国际大款。
当时向文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民营企业卖身年’我没看见,像我们这样的民营企业是不会卖给外国人的,反而是国有企业大量卖给外资”。
当时很多国有企业都被外资控股,特别作为“共和国长子”的辽宁,进行了一场静悄悄的国有企业甩卖运动,大量曾经是中国工业发展基础的装备制造业、机床制造业等被外资收购。
看到这些,向文波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忧虑地表示,“优势产业是中国经济参与全球竞争的资本,如果弱势的不能生存、优势的又被卖掉,中国经济的前途在哪?强国梦又靠什么实现?”“我们原来用市场换技术没有换来,现在发展到卖技术创新的平台,能换来自主创新的技术吗?”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三一集团创建于1994年,通过打破国人传统的“技术恐惧症”坚持自主创新迅速崛起。2003年7月3日,三一重工在A股上市;2011年7月,三一重工以215.84亿美元的市值荣登英国《金融时报》全球市值500强,是迄今唯一上榜的中国机械企业;2012年1月,三一重工收购“世界混凝土第一品牌”德国普茨迈斯特(Putzmeister),一举改变全球行业竞争格局。也就是在这一年,美国总统奥巴马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向三一重工发难。
2012年3月,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从希腊公司手中收购了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7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颁布临时禁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停止风电场内所有建设。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该风电项目。10月,罗尔斯公司将奥巴马总统和CFIUS告上法庭。2013年10月,美国华盛顿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驳回了罗尔斯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随后罗尔斯公司递交了上诉通知。2014年7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奥巴马下达的总统令未经适当程序剥夺该项目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2015年11月4日,双方达成全面和解。这个和解意味着,罗尔斯公司2012年在美国俄勒冈州收购的风电项目并没有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这一近22年美国总统亲自叫停的首例外资收购案,以中国公司维权成功宣告结束,开创美国司法史先河。。
向文波在2015年底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第三,如果背上危害美国国家安全这个恶名,会对三一在美国乃至全球的品牌形象和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别人会对公司的行为产生顾虑和怀疑。我们必须要拿掉这个不可承受的恶名。第四,我们不能意气用事,是基于对美国司法制度的理解才决定打这场官司的。美国是一个法律相对健全的国家,总统和政府的权力受到强有力的制衡。美国法律规定,私人财产权是神圣不可剥夺的,三一是民营企业,我们在美国收购的资产都是私人资产。基于对美国司法体系的了解,我们认为这个官司不但可以打,而且可能会打赢,这样我们才做出这个决定。而且这次案件对我们的经营没有任何影响,这是法律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去做。当然会花一定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对我们来讲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丝毫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困扰或者负担。
这一场走下来,给我的感受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只要你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就可以大胆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可怕的?我们面对的是这个地球上最强大国家的最有权力的机构和最有权力的人,我们一样是可以挑战的。
这个案件对于中国企业的启发也很多。首先,中国企业国际化一定要用国际化的思维来看问题,要用国际化的方法来处理问题,要本土化。所谓本土化,不仅是产品、人员、经营模式的本土化,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同样要本土化。在美国发生的问题就要以美国人的方式去处理。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独立的。我不去判断这种制度的好与坏,但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制度去维护我们的权益,必须在这个政府治理结构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在美国的投资行为和处理美国问题的方式。但应该注意,不能用美国的框框套别的国家,在美国可以打官司,并不意味着在其他国家也同样可以。有的国家可能不用打,打官司未必是最有效的方式。
其次,不要相信那些约定俗成的、似是而非的概念或者定论。比如CFIUS这个机构,长期以来大家认为它是不可挑战的。我们这个案子刚开始时,有很多所谓的专家都不看好,认为我们是鲁莽、愚蠢的,是无法打赢的,不过就是想炒作一下。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所以不要相信那些一知半解的人的判断。应该抛掉这些恐惧和顾虑,打破这些框框,去大胆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全世界尽管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不同,甚至治理结构和社会发展程度不一样,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些基本的价值观都是共同的,比如正义、良知这些优良的品质不管在哪个民族哪个国家都是存在的。即使不一定在法律上赢,但在道义上你也会赢。
2019年上半年“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榜单公布:三一重工以1095亿元市值排名榜单第104位,位居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之首,市值总量远超行业排名第二、三位的总和。
2019年“七一”前夕,三一重工举行大会。向文波在讲话中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所走过的98年光辉历程,并结合三一的发展谈了个人体会。他说:每年的“七一”前夕,我们都要举行这样一个纪念大会,目的就是希望我们的共产党员、全体三一人要始终不忘革命先烈为我们开创的伟大事业,始终不忘我们美好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始终不忘三一有今天发展是党的正确政策的指引和三一人的艰苦努力。向文波强调,三一的事业也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的三一,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企业,我们的创新、我们的工作引领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三一全体党员要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打造民营企业党建标杆。他希望,所有三一党员要有发自内心的自豪感,要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把个人事业、三一事业和党的事业相结合,一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向文波的一席话引起了全场人员的强烈共鸣。
笔者希望,向文波的话也能在全国的企业中,不论是民营的,还是国有的,引起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