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歧视链!_风闻
全球路社-你好,清风2019-07-09 14:36
最近看到了一篇报道,白岩松怒斥女童侵犯案:是监狱中歧视链最底端,住在马桶边
强奸成年女性,这是禽兽之举,强奸幼童,这是禽兽不如。
最近几年来,强奸案件频发,逐渐从成年女性倾向女童男童,我们也常在网络,新闻上看到某某老师,领导,校长因强奸猥亵罪入狱。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老师也在新闻中公开怒斥女童被猥亵案件。白岩松说:连续好多天都在关注上海热热闹闹的垃圾分类,今天我不关注分类,我只关注上海警方抓住的这个垃圾。


白岩松表示:这个垃圾是谁呢?这么说吧,即使在监狱里的犯人也有长长的歧视链,在这个歧视链最底端的就是这个强奸和猥亵的罪犯。这样的罪犯如果进号里,也是人人喊打,只能住在马桶边上。
在监狱里的人有好有坏,有的是坏人,至少不是变态禽兽,有的是因过失杀人入狱,诈骗,各种各样的人,所以,监狱也是另外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也有歧视,强奸和猥亵罪的人排在最低端,不管是在我们正常的社会,还是在监狱社会,这些禽兽不如的垃圾,永远被别人歧视。
睡在马桶边上,每天都要被欺负,人人喊打!
为什么社会上会有越来越多的渣滓,为什么不给强奸犯阉割或者判死刑?是否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这些渣滓才会犯罪呢?
监狱里的歧视链条很长,罪名不分类,受不受歧视完全看人品,有些监舍穷会受歧视,有些监舍长得瘦小会受歧视,有的监舍太嘚瑟会受歧视,有的对有脏病艾滋病的特别歧视等等很多,但是在这里面,强奸犯排在最后。

为什么人们要去犯罪?这个问题可能人类已经探讨多年。人性是重点。
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
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
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
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
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
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
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
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
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
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
以上都可以归结为人性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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