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法院判例:纳税收入低,豪宅就要被没收_风闻
欧阳-2019-07-08 10:10
温哥华法院判例:纳税收入低,豪宅就要被没收
一位名为林泰光加拿大华人,最近在温哥华所属的卑诗省最高法庭上被判坐牢8年,同时海景豪宅被没收。
从表面上来看,该判决“罪有应得”:2014年,林企图携带35公斤海洛因从温哥华机场入境被抓。2018年林认罪,8年属于轻判,主要考量是林只是一念之差,帮人带货想挣快钱的“初犯”,其有良好的教育和受雇佣背景,在此案前无任何犯罪记录。
这一判决的关键不在于贩毒和轻判本身,而在于林的豪宅跟贩毒建立直接联系,这推翻了无罪推定原则并建立了让在温哥华有家有豪宅的富豪们变得更加恐慌的判例。
所谓的无罪推定原则意指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被证实有罪。
在没收林豪宅这件事上,卑诗省最高法庭竟然做出了“有罪推论”: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林的豪宅是用毒款购买,但法官认为:林泰光每年报税时都宣称自己的收入只有47000加币,但其奢华生活方式需要远高于该收入的资金来支撑。
加拿大法院在没有确凿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通过有罪推论将面朝大海的豪宅就这样给没收了,这让温哥华的豪宅所有者们胆战心惊。
温哥华很多豪宅成交都是全款现金付清,甚至还有愿意只用比特币成交的所谓房东,而很多豪宅所有者每年在温哥华的报税收入竟然在贫困线上下。这些人若按照林的判决先例,豪宅都可能被没收。
上面提到,温哥华的房价与收入严重脱节——居民中收入前2.5%的人才有能力背负房贷买房。注意是贷款买,若按报税收入计算,98%的人连贷款的资格都没有!
而温哥华很多豪宅成交都是全款现金付清,很多豪宅所有者每年在温哥华的报税收入竟然在贫困线上下。这些人若按照林的判决先例,豪宅都可能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