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李保芳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李静仁接棒_风闻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7-03 00:26
李保芳卸下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代行总经理职务。
7月2日晚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发布公告表示,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贵州茅台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经会议审议决定,董事长李保芳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该职务由贵州茅台董事李静仁代行。

李保芳

李静仁
李静仁,男,汉族,籍贯浙江建德,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而在前一天7月1日,茅台方面表示为进一步厘清公司治理体系的职权边界,在茅台集团2019年第二十一次党委会审定了董事长、总经理职权清单,明确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
茅台方面指出,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经营活动和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等。
这样的调整进一步厘清了公司治理体系的职权边界,实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

事实上,本次茅台高层调整不止如此,7月2日,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有关领导到茅台宣布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茅台集团公司干部调整的任免决定和提名推荐建议。
调整具体情况为:
万波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刚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德芹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刘汉林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职务;
何英姿不再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高守洪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茅台集团公司高层就有过一次调整,其中:刘大能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段建桦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
(澎湃新闻、蓝鲸财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