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裁定:美国非法补贴可再生能源产业_风闻
b卡b刷拉卡-2019-06-29 13:24
历时近三年的申诉终于有了结果。
6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裁决报告,审裁小组发现,美国以财政和税收优惠作为补贴本国行业的方式,使进口产品的优惠待遇低于对同类国内产品的优惠待遇,这与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

2016年2月,世贸组织裁定印度在“全国太阳能计划”中的部分措施违反了世贸规则,对美国企业构成歧视性待遇。
同年9月9日,印度指控涉美国的八个州,包括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蒙大拿州、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密歇根州、特拉华州和明尼苏达州以非法补贴和当地成分要求等形式支持其国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投诉中所提的“使用当地成分”(use of domestic systems and components )要求进口商品的某些规定部分,必须在美国国内生产。换句话说,该条款强制要求外资企业必须采用一定量的美国当地产品投入生产。
这种做法导致进口产品相较美国本地产品受到歧视性待遇,更是违背了世贸组织《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原则。据悉,“国民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之一,它要求缔约国对进口产品给予不劣于相同的本国产品的待遇。
此外,印度还投诉美国以上八个州实施了一系列的非法补贴措施,这些补贴措施包括提供直接或间接支付及退税的可再生能源信贷、税收抵免、退税和其他税收激励措施等。
印度方面认为美国此举保护了其本土企业,并阻碍外资企业进入。因此印度进一步要求美国详细披露提供了补贴的政府、区域或地方层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对美国国内太阳能制造商的退税和贷款措施等等。

美国加州太阳能发电项目
随后在2016年11月16日至17日,印度与美国就此事进行了磋商,但会谈未能解决争端。因此,印度向WTO提出,要求成立一个仲裁小组对其主张进行裁决。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同意了印度设立争端小组的请求,由世贸总干事组成专家组于2018年4月24日成立。与此同时,巴西、中国、欧盟、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挪威、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保留了它们的第三方权利。
WTO专家组于当地时间6月27日公布裁决报告,认定美国以财政和税收优惠作为补贴本国行业的方式,使进口产品的优惠待遇低于对同类国内产品的优惠待遇,这与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但专家组同时也驳回了印度提出经济索赔的要求。
根据WTO规定,自该报告发出的20至60天内,除非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异议或任何一方提出上诉,DSB需采纳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日报此前曾发文指出,WTO做出的裁决虽然不具强制执行力,但绝大多数成员都能认真对待,将自身的胜诉或败诉结果视为常态。这是基于对世贸组织协商一致原则的尊重,而不会简单地视为诉讼一方的胜利或失败。
(综合自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