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撞不赔”:保护弱者,不等于无底线纵容_风闻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9-06-29 14:52
6月13日,金华义乌苏溪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54岁的庞某骑着电动车,后座载着妻子闯红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到住院治疗。交警给出结论“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负全部责任。”然而,“闯红灯的伤者”却死缠烂打:不管怎么说我们被撞伤了,出租车有保险,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说法,交警发怒了:哪一条法律规定的?(6月23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完全从“情理角度”出发,“闯红灯的夫妻”受伤住院了,“肇事的出租车”无论是不是有责任都应该“意思意思”。按照传统看法,毕竟人家受伤了。而完全从“法理角度”来看,这就有违法理了,既然出租车没有任何责任,那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无错何以担责?
但是,现实生活中,“弱者有理”是比较流行的说法,甚至执法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也会“偏向弱者”。讲一个真实例子。前几天一位朋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他没有闯红灯,他没有一点责任,可还是在事故认定的时候,承担了不小比例的责任,他是心甘情愿的。为何“自己没有责任也愿意承担责任”呢?道理十分简单,一个方面来说,机动车购买了保险,出了交通事故需要赔偿,这笔钱基本上不需要自己掏腰包,而是保险公司掏腰包;一个方面来说,即便需要自己掏一点腰包,也有很多人愿意接受,正所谓是花钱消灾,不想因此纠缠下去。
可以说,“照顾受伤者”几乎成为了潜规则,在人们的传统认识里就有“不管如何对方受伤了”的想法,而执法部门也往往会询问出了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愿不愿意承担更多责任”,在征求意见之后,会“尽量照顾被撞伤的人”。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谁的错就应该是谁的错,不能为了息事宁人,不能为了“照顾伤者”,就把法律的尊严践踏在脚底下。对于这一点,济南市做得就挺好,他们就修改了“车让人规定”:“礼让行人”不是无底线的放纵“闯红灯行人”,要考虑实际情况,减轻对机动车的处罚,在红绿灯路口,机动车确实没有责任而没有“车让人”的不予处罚。
我们已经进入一个高层次的法治时代,在这个法治时代坚持的底线就应该是“尊重法律”,保护弱者不是没有底线的纵容,对于那些故意“闯红灯的人”是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闯红灯被撞分文不赔”,是对“照顾弱者”的法律纠偏,具有典型意义,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四川在线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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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撞住院,家属要求汽车担责!
6月13日晚上9点17分,金华义乌苏溪镇G351与苏八线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54岁的庞某骑着电动车,后座载着妻子,沿苏八线自南向北行驶,在穿过路口时,被右侧一辆沿G351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到。

电动车被撞出四五米远,庞某和妻子也被撞飞了出去,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苏溪大队交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庞某和妻子已经被急救车送往医院,出租车驾驶员在事发现场等着,庞某的几个亲戚也在旁边,电动车还倒在道路中间,周围都是散落的塑料零部件。
出租车驾驶员说,经过事发路段时,他以正常速度行驶,看到路口是绿灯就直接开过去了,当时左侧还有另一辆白色小轿车也在通行,等他看到电动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勘查完事故现场,交警又赶回单位查看事故监控,路口监控清晰地拍下了事发经过——电动车不仅闯红灯,还驶入了机动车道,在经过路口时,和正常绿灯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事故过程清晰,责任明确,第二天上午,交警赶到庞某夫妻所在的医院,给事故双方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电动车驾驶人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驾驶人无责任。
庞某夫妻还躺在病床上,庞某受了点皮外伤,妻子手部骨折。不幸中的万幸,两人事发时都戴了安全头盔,碰撞时头部没有受创。
不过,对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庞某和陪在一旁的子女都表示无法理解,在他们看来,出租车撞了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边说边开认定书。
“那出租车呢?” 庞某子女站在一旁,一脸不可思议。
“出租车是没责任的,正常绿灯行驶。”
“那正常行驶,两个人现在被撞成这样子,他就没(责任)?”
“那人家正常行驶,你们这边为什么要闯红灯呢?闯红灯造成的这次事故。如果你是绿灯再出去,是不会发生这次事故的,你这边闯红灯就是你这边全责。”交警再次解释。
“那你要定的呀。”庞某子女还是觉得出租车该负责,庞某也从病床上抬起头来。
“我定了呀,闯红灯全责,有监控可以看的,我刚刚也给他看过了,你有异议可以再看一遍,到底是红灯还是绿灯。”
庞某子女沉默片刻,依然坚持:“那出租车他毕竟撞到人了呀。”
“撞到人了人家为什么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驶,你们是闯红灯呀。” 交警边说边拿出手机,打开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当场播放给庞某子女看。

然而,看完监控,庞某一方还是不愿意在认定书上签字。
庞某还反问交警:“他把我撞成这样,责任都不负?”
交警让他拿出法律依据,庞某子女也不听,只是不断质问,并指责出租车当时速度太快:“而且不管怎么说,他都撞到人了呀……”
庞某一方认为,自己骑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还受伤了,不管怎么说,出租车都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此,交警反复细致地向他们作了说明,告诉他们,不是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交警处理事故是根据事故原因来认定双方责任的,这次事故原因清楚,有监控为证。
经过民警一番普法教育,庞某最终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名。
也就是说,他不仅要承担自己和妻子的医药费,还要承担出租车一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另外,对于庞某闯红灯和违规载人的行为,交警也分别进行了处罚,各罚款人民币20元。
交警说,义乌是浙江省的外来人口集聚区,电动车保有量很大,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都不够强,对于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警部门目前也在进行严管重罚。
在此也提醒电动车驾驶人,虽然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不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
网友评论
@槑魔法师:引起舒适!
@kop耀国 :痛快!
@popo慕桃 :为这个警察点赞!
@她的炜叔 :支持交警的处理意见。就应该这样啊,尊重法律,人人守法,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故出现了。
@好人不写在脸上:开车最痛恨这种人了!
@眼里的味道:有些人犯了错,总是拿出受害者的姿态!前提是自己犯了错不遵守交通规则,车撞人就一定要负责任,这种脑子无奈,大把这样的人!每个人都去解释真的太累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