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港府重启修例还有多大可能?_风闻
夏朝之音-夏朝之音官方账号-中国立场 民族情怀 国际视野2019-06-21 19:57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周六(15日)宣布,特区政府决定暂缓修订《逃犯条例》的工作。
18日下午林郑月娥又召开记者会,称她要向每一位香港市民做出正式道歉。她说,草案在6月15日已经实时停止立法工作,政府无意为草案设定任何时间表,未来除非已经处理好社会上的矛盾,否则绝对不会贸然重启修例。并说暂缓与撤缓是没有分别。
此前就在港府宣布暂缓修例的同一天(15日),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就香港修例问题发表谈话,对林郑月娥暂缓修例的决定表示支持、尊重和理解。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1、修例暂缓究竟是缓多久?
2、如何理解中央的表态?
第一个问题,修例暂缓是缓多久呢?换句话说,何时可再启动修例工作呢?
对此港府没有明说,只说没有时间表。按照香港社会现在的逻辑和规律,如没有特殊情况,修例工作基本是不可能再重启的了。
因为是否重启不是以是否有利于港民的福祉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还有民主派(泛民)的反对压力,泛民反对的压力一日不解除,港府一日就不会重启修例,否则依然会半途而废。
用林郑月娥的话说,除非已经处理好社会上的矛盾,否则不会重启。显然这是向泛民喊话表态,以免他们再次找借口上街,貌似缓解了当下香港的紧张局势。但其实所遗隐患更大,因为这句话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是模糊不同社会矛盾的性质,且丧失基本执政立场的,是给泛民的反对行动披上正义和合理的外衣,给港府合法惠民施政戴上理屈心亏的紧箍咒,等于是出卖了港府。从此之后,港府施政将会更为被动,施政不再是以港民福祉为第一出发点,讨好泛民反对派将是港府首先考虑的第一重点因素。建制派徒有立法会多数席位,依然奈何不了泛民少数派的杯葛,不能不说这是民主的笑话。
因为此次修例其实并非因为修例会激化社会纷争与矛盾,有损港民福祉,毕竟将无法把凶手逃犯绳之以法的充满漏洞和空子的法律修补完善起来,使逃犯凶手能够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不至于出现“造反有理,杀人无罪”的反道德、逆人伦、寒众心的怪状,这怎么可能真正导致社会矛盾与纷争无法解决呢?
此时真正需要向市民道歉的,不是为了维护市民安全和社会公义的港府特首,而是泛民反对派。
请问,时至今日,香港有人向受害者家属道过谦了吗?香港有人因凶手逃犯得不到惩处而道歉了吗?
没有!
如果林郑月娥的确需要向人道歉的话,唯一需要道歉的对象就是受害者家属,而不是除此之外的每一位香港市民,更不是以市民代表自居的泛民反对派,通过立法民主程序无法反对,就带领人群围攻立法会,阻止立法审议,导致受害者无法伸冤,加害者毛发无损,而港府竟然对此束手无策,甚至承认非法围攻阻挠为合法合理甚至正义的。
所以,正是她领导的港府施政无能,才致使受害者至今冤沉海底,凶手逃犯却即将逍遥法外,有冤不伸,有害不除,正义不彰,邪恶不剪,一方父母官,却不为民做主,何以面对无辜的死者者,何以慰藉善良无助的生者?何以呼应人民公平正义的底线愿望!
现在港府特首道歉,竟然不是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而是向每一位市民道歉,仿佛港府做了对不起每一位市民的亏心事似的,这等于是承认港府试图将逃犯凶手绳之以法的所有努力都是错误的,是亏心的,是应该被谴责的,这等于是向邪恶低头,也是用实际行动证明香港就是一个“造反有理,杀人无罪”的地方,证明执政者判断事情是否有理合理,完全依据声高还是声低,而不是事情本来的是非曲折,违背了有理不在声高的常识。
哎,扯远了,言归正传。林郑月娥所谓的“在未处理好这些纷争矛盾时,政府不会重启修例程序”,那么,港府会处理好这些纷争矛盾吗?换句话说,香港民主派的反对压力会解除吗?港府重启修例还会远吗?
在可预见的未来,在其它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港府是无力处理好这些“社会纷争矛盾”的,泛民的反对压力是不可能解除的,港府重启修例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只是通过一个单独的个案特例,即只批准引渡逃犯凶手陈同佳一人,不过,这个引渡条件不具有普适性,不算修例。但这个也很难,因为此例一开,等于泛民自认反对修例纯是出于自己的政治私利,而非出于公义,是不利于其形象塑造的。
港府因无力处理好社会纷争矛盾,导致合法爱国惠民施政流产的例子几乎历任特首执政期间都有。比如早在2012年,港府因启动正常的“德育及国民教育”指引计划(注意,仅仅是指引),因泛民的反对,时任特首梁振英9月8日先是被迫宣布学校自决处理国教科, 不存3年死限,等于变相取消。随后10月9日梁振英再向媒体表示,政府决定搁置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课程指引后,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反对在学校推行该科的人,能给予一个宁静空间,让学校自决是否、如何和何时推行该科,做到教育回归教育。
港府的这一决定,并非进行德育和国民教育有何不妥或错误,有违教育回归教育原则,而是迫于泛民强大的反对压力,于是,这一搁置一搁就是数十年,也许是宁静空间还不够,反正香港的国民教育至今也没有再次启动,也没有学校敢启动,因为政府放弃了职责,却将职责交给学校,等于是让学校也放弃嘛。
现在可以肯定,在祖国实现终极统一之前,香港的德育和国民教育是不会启动的,会一直搁置下去,也没有学校敢于启动。泛民反对的理由是香港是多元化社会,国民教育等于洗脑,损害学生多元价值观的形成。香港的确是多元化的社会,但事实是再多元,也绝不能有正常的国民教育,更别说赞美祖国的爱国价值观教育,所以,这个多元事实上只是在反共一元基础上的多元,是极其虚伪虚假的多元,只有宣扬泛民自己价值观的多元,没有宣扬港生爱国的多元。
基于同样的原因,《基本法》23条立法也至今没有完成,难道多元的社会就不能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吗?就不能进行反分裂的教育吗?就不能进行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和教育吗?就应该以多元的名义,另劈一个特区专门作为敌对势力颠覆国家的基地?全世界所谓最多元的西方国家也没有这样的,美国没有,英国没有,沙特也没有。
可见,港府要想顺利进行与祖国和大陆相关的惠民爱国施政,前提是泛民不能反对(即林郑所谓的没有社会矛盾),否则没法进行,而泛民正是以反对派面目出现和自居的,就是为反对而生的,不反对就不是泛民了,不反对是不可能的。一个小小的美国驻港领事馆,竟然有1000多人的编制,难道他们都是来港吃干饭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香港这样的社会矛盾与纷争是长期存在的,不可能消除,港府以此为条件,作为重启修例的依据,事实上等于是放弃修例,因此,林郑月娥才说“暂缓与撤缓是没有分别”,的确是没有分别。
所以,港府在涉及与祖国和大陆稍有关联的爱国或惠民施政上必然全部遭到反对,顺利通过几乎也是不可能的,而且这越来越成为香港的主流价值观,是“政治正确”,今后港府能做的事是越来越少了。港珠澳大桥的修建,虽然因泛民的反对,延误了2年多,额外多花数十亿港币,但最终能修成已经算是特例中的特例,奇迹中的奇迹了,如果这不是因为其中还牵涉到澳门,不是规划立项的早,不是立法会早已通过了预算,就算到今天,可能同样是不可能建成的。
那么,事关港民切身安全利益的逃犯修例工作,真的就这样胎死腹中吗?
当然也未必,前面说到,没有特殊情况,修例工作基本是不可能再重启的了,林郑也说了,如果不能消除社会纷争矛盾,是不可能轻易重启的,实际上也是承认重启的难度很大。
那么,有哪些特殊情况出现才可以消除社会纷争与矛盾,才能重启修例呢?
在夏朝之音(微信公众号夏朝之音)看来,除非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否则修例就难逃胎死腹中的命运了:
1、在台湾惨遭杀害的受害者潘晓颖家属或亲朋因凶手逃犯陈同佳得不到引渡和惩处,而做出强烈刺激社会神经的特别或极端举动,或制造恶性社会事件,如亲自手刃逃犯凶手,或灭其满门,或报复社会等;
2、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凶犯还是因无法引渡而逃脱惩罚,引发社会严重不安和对港府无能的愤怒,反对修例会激起众怒,成为过街老鼠,就如阻挠港珠澳大桥修建不得人心一样;
3、支持修例的香港民众与民间团体变得有组织性和战斗力,可以制造比泛民声势更大,影响力更广的街头运动,并抱定港府不修例则不罢休的宗旨;
4、香港港社会的主流媒体良心发现,回归正常,不再充当西方或境外反共反华分裂势力的马前卒,不再用谎言、造谣、抹黑等方式攻击港府爱国惠民决策,主动对这些政策作积极正向公正客观的宣导;
5、港府有自己的官媒喉舌,而且可以占据舆论主导地位,能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立场,能够影响绝大多数的港民情绪和心态,帮助提高港民的分辨能力,能够遏制住现在靠抹黑撒谎造谣等唯恐天下不乱的香港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并使其边缘化,或不再被人民信任;
6、泛民展现自己反对意见,策动街头运动,不是靠发钱和造谣抹黑,利用不明真相群众的莫名恐惧等手段,而是靠真正的公平正义,靠事实真相,靠理性争取民心民意的反对;
7、TG及其组织在香港由事实非法变为事实合法,同样可以发展组织,可以发动并带领群众上街游行示威,搞街头斗争运动,表达合理主张和诉求,要求港府将爱国惠民施政进行到底。想想台湾在任领导人蔡英文就可以带领群众上街游行示威表达民进党的政治诉求,为啥在香港非执政的土共就要形同非法,不得发展组织,不得组织群众合法上街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并向专门给港民带来灾祸的泛民展示人民力量呢?
8、进行全港公投,且公投通过;
9、其它情况,如祖国终极统一彻底完成,50年不变承诺到期等,或可由中央统一规划。
以上9种条件除了进行公投这一种是港府可以主动掌控,并有可能成功外,其它条件能否出现,有的只能听天由命了,有的几乎不可能出现。
但如果公投通过,泛民反对派的反对必然无效,很多爱国惠民施政均可以照此办理,如国民教育,基本法23条立法等,相信绝大多数的港民还是能分清是非对错的,在大是大非面前是不含糊的,也是具有爱国情操的,愿意与大陆齐步发展的,希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的。
第二个问题,如何理解中央的表态。
当初港府提出修例,中央表态支持,现在港府暂缓,形同永久搁置,中央还是支持,是不是给人感觉中央软弱,没有原则,没有办法,被动无奈,束手无策,导致泛民大胜。
也许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泛民才在港府宣布暂缓修例之后,依然于次日组织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并提出更高的政治要求,如要求林郑月娥下台,永久放弃修例而不是暂缓修例等,也许同样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林郑月娥才无原则地向每一个港民道歉,实则是向泛民反对派道歉,仿佛她真做了什么对不起港民的亏心事似的。
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肤浅幼稚的,也是非常短视的。我要提醒大家,无论港府做出何种决定(哪怕是丧失原则的违心决定),只要不是分裂国家的决定,只要不违背法律,中央政府一般都会予以支持,至少绝不会反对的,因为大而言之,这正是充分贯彻港人治港的原则,小而言之,中央才不会去给香港背黑锅的呢!
泛民也许以为只要逼迫港府过甚,让港府施政无为,频频就范,威信扫地,加之社会动荡,人民怨声载道,并迁怒于回归,迁怒于中央,中央就会出手,这种认识是非常弱智的。如果中央出手,则正中泛民下怀,泛民一而再再而三在香港用民主的形式制造事端,给港府出难题,让港府难堪,令港府形象扫地,毫无威严,并通过谣言谎言抹黑等方式鼓动民众反对港府及中央,其意就是逼迫中央出手,最好是出动解放军,直接与上街群众对峙,为此不惜造谣说有穿警服的解放军参与。当年占中事件持续近3个月之久,逼中央动手就是其重要目的之一。但当时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除了反复表态相信港府,支持港府之外,并无直接介入香港的其它举动,这和今天的做法完全一样。可以断定,今后香港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中央还是这个政策和态度。
因此,只要不违反基本法,无论港府如何做,中央都支持。换句话说,香港治理得好,是港府的功劳,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成功,中央绝不掠美,并乐见其成,请继续保持状态;香港治理得不好,那是香港自己的事,中央不给香港背锅,也别幻想给中央扣黑帽子,反正中央能为香港做的都做了,如沪港通,港珠澳大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如果香港还长期治理不好,时常陷入动荡,社会撕裂严重,经济发展也不尽人意,年轻人机会缺乏,市民满意度降低,获得感严重稀缺,大陆同胞也不去香港买奶粉了,等等,则只能证明,港人治港是有严重内生缺陷的,有不可调和的内在结构性矛盾,这正是香港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改变这样僵化制度,香港就不会好的。
而以深圳为代表的大陆各地均普遍飞速发展,人民获得感不断增强,将再次证明了65年前主席的论断,“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理论基础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是完全正确的,并将同样适用于香港。
所以,在夏朝之音(微信公众号夏朝之音)看来,如果愿意的话,香港还可以这样反复折腾28年,时间充足的很,多几个反复多几次折腾,也都没啥。未来这28年就是一个反复证明“港人治港”效率和成功率的过程,好与不好,行与不行,愿与不愿,都是港人自己的事。
但我高度怀疑,再这样折腾28年,跟随泛民的那些香港人是否还有今天这样饱满的热情,生命不息,折腾不止?如果厌倦了,也觉醒了,泛民还会一呼百应吗?港民还会对乱港祸港者束手无策的港府有信心吗?还相信港人治港是香港的优势吗?还可以寄希望“港人治港”带来香港的稳定、繁荣与发展吗(本来弹丸之地,人才匮乏是正常的,引进人才和外脑,防止近亲繁殖,不失为正道)?
届时,香港人民会不会主动恳请中央出手并直接接手治理香港呢?因为,广大香港人民迟早会觉醒的,折腾是要付出代价的,50年是两代人,代价还不够吗?
即便始终还是没有觉醒,届时中央视情况再择机出雷霆手段也不迟,不出雷霆手段,哪显菩萨心肠嘛!到时阻力也会是最小的,成本是最低的。当然,如果提前觉醒,不用付出两代人的代价,那么,也许就不用再折腾28年了。
所以,是否及何时重启修例,重启修例还有多远,真的是港人自己的事,如果港人觉得不重要,或者是吃亏,那也就真的不那么重要了,为避免吃亏,不重启也就不重启吧,重启有多远就多远吧,反正倒霉一个人(受害者),幸福全港人(含凶手逃犯),舍小我,顾大我,也是一种特有的境界。
总之,现在的香港还是有不少折腾的本钱,我们又何必现在就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但是,我们希望并祝愿香港人民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这一点是从来未曾改变过的,无论他们怎么自我折腾。
【本文原是6月17日《【穿越迷雾】四二、我为台湾感到悲哀:明明是将凶犯”送台“的小问题,为何发展成将港人”送中“的大问题》一文的第二部分,因为合在一起太长,且又是两个问题,刚好赶上出差来不及全面修改,就先推出了前半部分的上文,稍后港府又有最新表态,现在,刚好补充上这些内容后再单独成文发送。】
(全文完)
推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