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三权分置”之后,“经营权”和“承包权”的新矛盾_风闻
西坡瓜皮-2019-06-19 00:52
广大农村的土地改革,经济振兴,关系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
但是自从实行分田到户、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实现了一轮大发展之后,农村改革就陷入了困境,一直鲜有进步。
目前,国家针对农村改革提出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的是将“承包经营权”分置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使土地可以自由流转,通过“经营权”流转获取收益,但这个过程“承包权”如何保障将面临很多问题,反过来,如果对“承包权”过度保障一样会阻碍“经营权”的顺利流转。“经营权”和“承包权”属于不同主体时将会出现许多前所未见的新矛盾。
这些新矛盾,需要大讨论,需要大家的集思广益。
我先来扯一扯。
我的想法集体化+商业化。
一、集体化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前一阶段经历了从集体到个人的过程,现在可能是时候从新由个人转向集体了。前一阶段从集体到个人是提升积极性,解放生产力的。但随着社会与科技的发展,我们进入了规模经济的时代,个人单打独斗反而成了限制生产力发展的阻碍。
二、商业化
引入商业化思想对农村进行改革。商业化有利于吸引人才和资本,这对当前农村的改革很重要。
具体操作:
假如,一个村拥有100户,每户10亩地,共1000亩地。
将此村庄1000亩地的“经营权”打包,成立村集体所有公司。
将1000亩地地“承包权”转化为股份,每亩10股,每户可分得100股,此村庄共10,000股。
农户可凭“承包权”股份优先兑换土地“经营权”,可以1股兑换0.1亩地,也可以35股兑换3.5亩地,当然也可以不兑换,未兑换的土地凭“承包权”获取股份分红。(农村有许多人是喜欢留一点点土地在手里,种点菜口粮什么的)
所有未兑换土地由集体公司集中经营,公司成立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先雇佣此村庄农民。
至于集体公司如何经营,是走农场道路,建工厂还是做其他什么这些需要因地制宜,需要更多更具体的讨论,就不展开了。
总之,农地“三权分置”之后,面对“经营权”和“承包权”的新矛盾,可以尝试用集体化+商业化的方式来解决,当然这个方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可以说是目前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所不具备的,大学生村官倒是可以有更多发挥余地,但也面临经验和能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