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应保留追究曾轶可的权力_风闻
饺子说事-饺子说事官方账号-看天下警事,听饺子娓娓道来。2019-06-19 10:31
小编也是有新浪微博的人,昨天看到一个消息。

小编孤陋寡闻,这个曾轶可很有名吗?
还是打算借这个机会给自己扬扬名?
由图中文字可知,这位曾轶可在机场入境,在自动查验通道戴着帽子造成无法验证身份。
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他拒不服从,然后辱骂工作人员。
这个是不是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了?
然后,工作人员的领导对他进行了劝说,就让他走了。
然后,他就在新浪微博投诉工作人员如何蛮不讲理啥的。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来看看官方通报。

由通报可知,曾轶可在入境时接受检查时违反多项出入境法律,而且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而该公安机关在说明曾轶可违法之后,竟然是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
小编才疏学浅,不知道啥叫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也不知道这个权利是否适用于公安机关?
在小编狭窄的见识里,基本都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或者其律师说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而且,这基本上就是给自己找个台阶,然后大多就没有下文了。
按照通报里说的,是对于给当事民警造成的侵权行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好像也算是民事吧。
那么,我们想请教,对于曾轶可在接受检查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吗?
这难道不应该是现场依法履职吗?
难道就因为曾轶可是个什么公众人物?那以后别的公众人物是不是都可以在机场刷一下知名度?
就像曾轶可自己的微博里说,工作人员的领导“讲道理,所以让我离开,说我是公众人物,应该小心。”
小编忍不住要呵呵了。
说公安机关领导还讲道理,所以让他离开?公安民警不该是讲法律吗?
这种情况依法应该如何处置呢?你这样处置的结果又是什么样呢?
你觉得你是放人一马,人家会感谢你吗?
人家会在微博上臭你!!你以为说你讲道理是夸你吗?
人家那是在侮辱你,一个公安机关竟然不讲法律,去跟违法人员讲道理,你当你是居委会大妈吗?真是很神奇。
不过,也不能怪这位值班领导。
他们单位发的通告,说了人家那么多违法事实,都是出入境的法律,然后也没提出咋处理,所以,你能让值班领导咋办?
顺便问一下,难道在当地公安机关不适用《治安处罚法》?
不过,据我们所知,在演唱会是不适用《治安处罚法》的,君不见西安演唱会,周杰伦大骂让警察滚出去,最好不也不了了之了。

就是不知道,某电视台这次是不是会说,知错就改,值得肯定?
最后,希望某些公安机关不要说什么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建议跟这个电视台学学。

作为公安机关,要讲道理,更要讲法律。
尤其在当前中国,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请相关公安机关好好学学法律,也好好学学政策,比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那就是让你依法履职,而不是让你稀里糊涂放人!!
综上,请不要保留法律追究曾轶可的权力,依法履职是公安机关唯一的权力,如果你们不依法履职,相信监察委一定会依法履职的。
我们拭目以待,当地公安机关能否依法履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