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军对舰载无人机的需求_风闻
席亚洲-独立军事评论员,IT业观察者-公众号:亚洲火车总站2019-06-19 22:00
近期观网即将上线新栏目,列车长此前翻译的兰德公司新年度报告《美国战略力量与资源的错位》的相关内容将在这个栏目内继续连载发表——之后观网军工频道也将在这个新栏目发表一系列诚意满满的新内容(吐血式写作而来),还望各位关注。
最近关于“新型轰炸机首飞”的扯犊子消息满天飞,经过多方的了解,基本属于捕风捉影,或许是以讹传讹,张冠李戴。
最近国内当然有新型飞机进行试飞相关工作,不过和轰-20并无关系。轰-20作为中国空军和航空工业前所未有的重要项目,其研制甚至比歼-20还要复杂(得多),昨天施老的文章也谈及了歼-20诞生之前,我国在第四代战斗机方面的艰难研制道路,轰-20的研发不可能比这更加容易。所以呢,广大军迷朋友不要听风就是雨,那些不靠谱的自媒体大神跑得比谁都快,但连轨道都没有,还不如列车长的火车呢不是么?
其实除了新型轰炸机,国内航空界还是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新东西的。比如说,列车长在和朋友们聊新轰炸机相关消息的时候,话题就偏到了某个自媒体大神大谈的“取代飞豹”的新机上(当然说这玩意试飞了,也是扯),然后又歪楼到海军舰载攻击机上,然后又歪楼到了海军舰载无人机上……(歪楼是聊天的一部分,不爽不要玩)最近国内这领域有部分进展。

军博这个模型基本上是对我国未来航母的美好希望,不宜过度解读,但是呢,至少来说我们可以看出,未来解放军海军的航母的发展方向是大型化,将有第四代舰载机、舰载预警机,以及舰载无人机

彩虹-7的翼展过于庞大,可能没法直接上舰
那么,我们就以此为切入点,聊一下中国海军对舰载无人机的需求吧。
发展无人舰载机是目前世界上所有有志于发展航母国家的共识——当然毕竟舰载无人机这个概念过于宽泛,和舰载战斗机一样从甲板上放飞的也是舰载无人机,手投的小型无人机它也是舰载无人机是不是……
所以咱们这儿得加个限定,是专指在航母上操作的,与舰载主力作战飞机采用相同起飞降落方式的舰载无人机。
目前世界上第一种已经公布的实用化的此类舰载无人机当然是波音公司为美国海军开发的MQ-25“黄貂鱼”舰载无人机。
“黄貂鱼”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空中加油,但美国海军在研制这种无人机的时候就已经言明要求其具备携带攻击弹药和进行侦察的能力,并且要具有一定的低可探测特性。
实际上,美国海军舰载无人机的发展也是一个“螺旋形上升”的过程。

不过看一下X-47A和X-47B就会发现,无人机的不同阶段原型机之间差别可大了,所以未来有些事也说不准的
美国海军最初对舰载无人机的要求是,一种类似于“无人型A-12”的大型远程无人隐身攻击机。
这种隐身无人攻击机将可以通过远程低可探测性数据链进行遥控,当然这种遥控可能也无法和现在的无人机通过卫星遥控这样实时不间断、低延时。因此无人机本身要具有相当的自主能力,在失去遥控的前提下要求仍然能够执行一定程度的作战任务和返航。
而且,由于航空母舰的弹射和回收架次非常宝贵,因此舰载无人攻击机应该尽可能做的大一些,留空时间长一些。
再加上信息化时代,舰载航空兵也需要一种能够大范围,安全可靠进行空中侦察的无人机单位,而这和隐身舰载无人攻击机的要求正好相合。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诺斯罗普公司X-47无人机,这种无人机在2015、16年在美国海军航母甲板上进行了起降试验,初步验证了航母操作无人机的能力。按当时的计划,美国海军将会以X-47为基础,再进一步发展更加大型,载弹量比F/A-18E/F还大的UCLASS无人机,该机将真正能够实现美国海军长期以来拥有隐身攻击机的梦想。
2017年,美国海军取消了UCLASS计划,这个计划完蛋的首要因素当然还是钱的问题,从2007年项目开始以来,在这个项目上海军投入了十几亿美元,而到2015年项目终止前研制出来的X-47B无人机距离全尺寸原型机仍然有很大的距离,换句话来说,再投入几十亿美元也未必能获得一种能够投入实用的飞机——美国海军家大业大,但要增加这么几十亿美元的科研投资(实际上如果考虑到后期大量购买部署,训练,建立一整套使用无人机所需的体系,可能就是一两百个亿),也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中船重工展示的HK-5000G是采用常规布局的无人机,它可能与美国海军MQ-25更接近

X-47B证实了飞翼布局无人机上舰的可行性,这就是它最大的价值
要知道,当时美国海军给UCLASS无人机用途的设想还是和空军差不多,就是用无人机去炸山区的塔利班。
有鉴于此,美国海军不得不在舰载无人机方面缩短战线——无人机的潜力太大,肯定要发展,只是,美国海军实在投入不了那么大的资金一步到位。
所以最后,美军就选择了MQ-25这么一条“曲线救国”方案,以较低的成本,尽快实现无人机在航母上的最基本的运用,然后再在该机的基础上,逐步去尝试实现此前海军所设想的那些高大上的无人机运用。
因为美国海军也实在无法放弃用无人机执行攻击任务这个想法——在当初讨论是不是要放弃UCLASS项目的时候,美国海军学院新闻网发表的文章就在说,如果放弃了运用隐身无人机攻舰能力,那么美国海军未来将没有对付敌方“高端防空舰”的有效能力。
当然了,以现在MQ-25“黄貂鱼”的尺寸,也只能在挂架上带几个小炸弹,顶多就是再带个“鱼叉”导弹(未来或许换成LRASM),这样的攻击效能实在是和当初设想的差太远。
对于中国海军,这个问题和美国海军就不太一样。

MQ-25很大程度上算是美国的“制度问题”
首先我国海军航空母舰发展必然是一个有着相当跨越性的过程。首先我们利用历史机遇,直接跳过“老旧航母改造”、“轻、中型航母”等阶段,直接从重型“正规航母”起步,直接从苏联几十年航母发展的轨道上继续前进。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我国舰载机的发展也就得以跳过80年代规划的,在歼-7、歼-8、强-5这些飞机基础上改造,搭配蒸汽弹射器这样的阶段,直接“一步到位”,站在苏-27K的肩膀上,再搭配国内成熟的现代化航电系统,一步跳到歼-15。
应该说,目前我们的歼-15基本和美国海军F/A-18E/F处于同一档次,未来的弹射型歼-15和F/A-18E/F Block3由于都装备了AESA,再加上都是用电磁弹射器,那么实际作战能力差不多也可以半斤八两。
003型的基本数据我们可以大致推测接近于美国的“小鹰”级,采用蒸汽轮机动力,电磁弹射器、阻拦索。不过,毕竟这是现代技术的产物,003型将拥有综合电站,电子设备、指挥控制能力等方面,都可以与美国“福特”级媲美。可以说该舰将让解放军航空母舰方面目前与英法相似的综合水平,一跃提升到除了美国外无人可匹敌的程度。

从发展潜力角度说的话,洛克希德的MQ-25方案显然是要更大些……但是呢,因为MQ-25本身就是强调要省钱的方案,更大的潜力通常也就意味着更贵……

可以预计,未来10年左右,美国海军还得返回头来再找诺斯罗普再续前缘发展更具隐身特性,更大更先进的舰载无人机,那时MQ-25看起来就会像一个笑话……
不过这也就意味着, 我们的航母要面临的海上对抗的激烈程度将是空前的。
目前看来,等到003型服役时,我军航母面临的最大威胁将可能是美国空射、潜射的高超声速反舰导弹(美国在未来10年、20年内发展不出这种东西是不合逻辑的),而同时,届时003型的舰载机所面临的最头痛的目标是“伯克III”级,或者美国目前刚刚进入预研状态的下一代大型水面战斗舰。
那么面对这样的对抗环境,我军航母舰载机联队所需要面对的作战环境其实和美国海军届时面对的作战环境是高度相似的。从现在来看,防御高超声速武器,至少在近期内,首要的还是通过防空导弹,不过需要外推搜索发现距离,尽可能增加预警时间。
在这样的环境下,舰载无人机首先应该是一种侦察机,同时也要具备反舰攻击能力。

当然对于我军来说,一张白纸好作画,不论是一种大型飞翼包揽一切,还是大小两种飞翼“上阵父子兵”(图为天鹰无人机,尺寸较小),或者用强调廉价的常规布局“打杂无人机”和“高贵”的飞翼布局无人机相结合,其实都是可以选择的,这自然可以等待军方的论证结果了。不管选哪个路线,比美国海军进3步退2步的发展相比还是要从容多了,跟随者这方面还是有点好处的嘛
它必须能够凭借自身的隐身性能,如同幽灵一样在战场上空盘旋,通过高指向性的无线电数据链或激光通信手段,通过中继无人机之类的手段安全地成为我方舰队的眼睛。它不仅要装备雷达用于大范围搜索地方空中、海上目标,还应该装备向上观测的红外系统,用于外推发现敌方高超声速导弹的距离。
实际上,到21世纪30年代,专门执行侦察监视任务的无人机,很大程度上将可能取代现在的预警机,或者也可能有人驾驶的预警机会成为侦察监视无人机的指挥控制平台。
同时,这些舰载无人机还可以凭借隐身性能,执行攻击任务——与美国海军使用MQ-25外推F/A-18E/F作战距离不同,我军航母在可预见未来首先的矛盾是舰载机联队的对地、对海攻击能力不足,一种专门执行轰炸、反舰作战任务的舰载无人机是很有必要的。
由此两点,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在21世纪20年代,我国海军的舰载无人机的初始任务是空中预警\监视控制以及对地、对海攻击这两大类,基本上来说,和美国海军最早为UCLASS规划的任务比较相似。
此外,这种如果有了一种与现役舰载战斗机有效载荷重量相似的长航时无人机,那么用它担负海上巡逻\反潜作战,以及充当电子对抗平台,通信中继平台,都是非常合理的。
不过我国海军没有美国那么多历史包袱和无奈的现状,所以在发展歼-15舰载机,研制第四代舰载战斗机、舰载有人驾驶预警机等机型的同时,发展一种无人舰载攻击\侦察机和一种无人舰载预警机是很合理的,而在这两种机型的基础上(也可能是一种),可以进一步继续扩展反潜、电子对抗等等任务。
而到了更远得未来,比如21世纪30年代,无人机空战将几乎肯定走进现实。
据悉,目前我军已经制定了2035年无人机具备空战能力的远景发展目标——但是列车长的理解,当然也是参考美国智库对于他们自己的相关发展进度的一些建议和计划——是这种空战能力,不是指与敌人的有人驾驶战斗机争夺制空权的空战能力,更多的是执行相对简单的,诸如防空截击,或者发射超远程导弹攻击敌方重要空中目标这样的“空战”,这对于无人机AI来说,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设计。
事实上,如果我们考虑未来10年-20年技术发展的可能性,那么我们会发现,无人机具备相当程度的自主作战能力基本是必然的,同时无人机完全取代有人机又是基本不可能的。
在这种情况下,将难度最高的争夺制空权作站留给人类飞行员,而其他所有相对简单的任务交给无人机,似乎是一个很合理的选项。
同时,这种具备一定空战能力,但是机动性不是很高的无人机,就可以使用相对于有人驾驶战斗机在外形上更有利于隐身的,气动控制面更少的外型。同时飞翼外型也更有利于扩大航程。
也就是说,从飞机平台的发展角度来说,未来的舰载无人机可能是两种平台,一种采用飞翼构型,一种采用常规布局。如果一定要将这两种平台合并为一种,那么只需要一种——飞翼构型。
可以这么说,一种诞生在2019年前后的舰载飞翼无人机,如果设计合理,通过不断的改进,更换发动机、电子系统,以及局部升级改进,完全有可能成为未来30-50年都不过时的(甚至在现有的隐身技术过时之后,飞翼布局无人机仍可以靠着长航时、大载荷的特点继续得到试用),多用途的无人舰载机平台。
从这个角度而言,去年珠海航展上彩虹无人机公司展示的彩虹7号表明,远不止列车长这样认为。
事实上,美国海军如果不是因为没钱,不得不寻求一种相对廉价、常规的无人机,他们也会继续沿用X-47为基础发展下一代无人机,而不是去发展常规布局的MQ-25。从长远角度来看,现在选择MQ-25,意味着过10年左右,美国海军必然回过头来重新发展类似UCLASS的飞翼无人机——当然这是美国的体制问题,对于咱们来说,看看热闹就行了,没必要一定模仿。
假如,近期我国的舰载隐身无人轰炸机能够进行试飞(可能是从地面上),那么列车长不会觉得奇怪。毕竟沈飞研制,贵飞生产的利剑无人攻击机都已经接近于实用化了。而美国X-47B也早就已经证实了这样的气动布局完全可以在航空母舰甲板上运用——正如曼哈顿工程可能泄露的最大机密就是核武器真的可以造出来一样,这对于我们采取跟随战略非常有利,而美国人因为体制问题去发展MQ-25,这就给了我军舰载无人机方面弯道超车的机会。
那么我们大致可以设想,我国会有一种采用一台类似涡扇-10发动机的大推力无加力发动机,或者2台RD-93类似的中推为动力,的舰载无人轰炸机。
这事儿,真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