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子女跳河自杀被救后,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四年!_风闻
皮皮蟹的忧桑-2019-06-19 17:07
近日,湖南隆回县人民法院对“女子携儿女轻生一案”公开审理,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前,被告女子与家人发生争吵产生自杀念头,将6岁儿子和8岁女儿强行扔下河后也跳河自杀,路过群众发现将三人救起。
据隆回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隆回县一名女子因为和家人发生争吵闹矛盾,竟在严寒的冬天将一双儿女推入冰冷的河水中,自己也跳河轻生,幸被不少好心人发现并及时救起。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带儿女跳河轻生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19年2月13日,被告人欧阳满凤与婆婆、弟媳、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当天晚上,欧阳满凤想不通,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考虑到儿子只有6岁、女儿只有8岁,怕其死后受人欺负,遂决定带儿子和女儿一起去死。2月14日中午,欧阳满凤骑摩托车带着一双儿女来到荷香桥镇唐家山大桥上面,拿出手机录好小视频并发了微信朋友圈,哄骗两个小孩说河里有鱼抓,不顾儿女的强烈反抗、哭泣,先后强行将一双儿女扔下河,接着欧阳满凤也从桥上跳下河自杀,被路过群众发现后,将三人救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满凤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欧阳满凤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欧阳满凤与被害人系母子关系,其犯罪行为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欧阳满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头条新闻、新京报